免抵退税教材(仅供参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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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部分 政策规定一、 实行免抵退税的条件(一)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其中生产企业的条件是:1、 须是独立核算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 须是具有实际生产能力的企业和企业集团(二)生产企业承接国外修理修配业务以及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采用国际招标方式国内企业中标或外国企业中标后分包给国内企业的机电产品,也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三) 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外购产品,符合国税函20021170号和国税发2002152号规定的,从2002年1月1日起(报关出口)实行免、抵、退税办法。(2003年1月1日起(报关出口)实行专用税

2、票管理)(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自产货物继续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生产企业出口自产的属于应征消费税产品,免征消费税办法。二、 免抵退税概念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三、 免抵退税计算(一)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

3、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税购进原材料目前仅指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海关实征关税海关实征消费税 作为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计算依据的“进料加工免税进口原材料价格”指当期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购进发生额。(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为准)作为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计算依据的“出口货物离岸价”指当期作销(并非收齐单证部分,而是所有做

4、销的)并进行了出口免抵税申报的出口货物离岸价,作销原则为:1、作销时间:以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定,即陆运以取得承运货物数据或铁路运单、海运以收取出口装船提单、空运以取得空运运单并向银行办理出口交单手续的当天。2、作销价格:以出口发票上的出口货物离岸价(FOB ) 为准。若以其他价格条件成交的,应扣除按会计制度规定允许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运费、保险费、佣金等。若申报数与实际支付数有差额的,应予调整。若出口发票不能如实反映离岸价,企业应按实际离岸价申报“免、抵、退”税,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核定。3、汇率:以中国人民银

5、行公布的市场汇价(中间价)为依据。可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当月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中间价),企业应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汇率,确定后一年内不得变更。(二)免抵退税额的计算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抵退税额抵减额=进料加工免税进口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额 作为免抵退税额计算依据的“出口货物离岸价”指单证齐全并进行了出口免抵退税申报的出口货物离岸价。 作为免抵退税额抵减额计算依据的“进料加工免税进口原材料价格”指当期免税进口料件购进发生额。(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为准)(三)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1、 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

6、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2、 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0当期期末留抵税额根据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期末留抵税额”确定。四、 其他政策规定(一)新发生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自发生首笔出口业务之日起12个月内的出口业务,不计算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等于当期免抵退税额;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从第13个月开始按免抵退税计算公式计算当期应退税额,退税纳入正常分类管理。(二)生产企业应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内收齐相关单证并履行出口“免、抵、退”税申报。超过90天未收齐有

7、关出口退(免)税凭证或未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免、抵、退”税申报手续的,主管国税机关视同内销货物计算征税。出口企业应单独填报出口货物补缴增值税申报表申报纳税(同时单独填报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进行免抵退税申报),应纳税额按如下公式计算:应纳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税率对已征税的货物,生产企业收齐有关出口退(免)税凭证后,应在次年出口退税清算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经主管国税机关审核无误的,对其视同内销已征税款按多缴税款的管理规定予以退还,同时办理免抵退税手续。逾期未申报或已申报但审核未通过的,主管国税机关不再办理退税。(三)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计入增值税纳税申报

8、表“进项”栏“免抵退货物不得抵扣税额”项目,依据逻辑关系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帐务处理如下:借:产品成本(对应科目)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四)出口企业当期免抵退审核通过后,有应退税额的,下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应计入“已退税额” 栏,避免以后各期计算退税额时留抵税额部分不准确。帐务处理如下: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增值税金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五)生产企业在出口货物报关离境、因故发生退运、且海关已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的,须凭其主管退税部门出具的出口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运手续。(六)本年度出口货物发生退运的,可在下期用红字(或负数)冲减出口销售收入进行

9、调整(或年终清算时调整);以前年度出口货物发生退运的,应补交原免抵退税款,应补税额=退运货物出口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补税预算科目为出口货物退增值税。若退运货物由于单证不齐等原因已视同内销货物征税的,则不须补缴税款。(七)国税发200464号,68号,199号文件为必读文件。第二部分 生产企业出口账务处理(供参考)1、 货物出口作销售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外销收入(准予免抵退税收入)(不予免抵退税收入)2、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当期“免抵税额”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

10、税额)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4、当期“应退税额”借:应收补贴款科目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5、出口货物自报关出口之日起超过90天内未收齐有关出口退税凭证的,按以下核算按出口货物人民币销售额:借:主营业务收入-外销收入(准予免抵退税收入)贷:主营业务收入-外销收入(不予免抵退税收入)按出口货物人民币销售额乘以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后的金额:借:销售费用等科目贷:应交税金-出口货物单证不齐或退运应补交增值税税款解缴入库后,按实际缴纳的税款金额:借:应交税金-出口货物单证不齐或退运应补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6、已征税的出口货物,生产企业收齐有关单证,退税部门准予“免抵退”税后,应按照要

11、求核算原补交的税款借:应交税金-出口货物单证不齐或退运应补交增值税贷:销售费用等科目收到退税款后,按实际收到的退税款借:银行存款贷:应交税金-出口货物单证不齐或退运应补交增值税7、货物出口后发生退运,办理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时,须进行相应的税务处理。已办理免抵退税的按规定补缴已免抵退税款按出口货物人民币销售额乘以出口货物退税税率后的金额:借:销售费用等科目贷:应交税金-出口货物单证不齐或退运应补交增值税实际缴纳后借:应交税金-出口货物单证不齐或退运应补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未办理免抵退的,调整出口销售收入借:主营业务收入-外销收入(准予免抵退税收入)贷:银行存款等科目第四部分 实例一、A服

12、装企业2002年46月内销和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自产服装(征税率17,退税率17)情况如下,设4月期初留抵税额为“0”,计算其应纳税额及免抵额、退税额。出口时间出口申报收入当期出口单证不齐收入当期出口单证齐全收入当期收齐前期单证收入当月内销收入当月购进原材料金额(17)4月1000008000020000050000750005月1200001100001000060000105000850006月160000130000300007000060000810004月份:当期进项税额:750001712750(元)应纳税额:0元(50000171275042500)当月月末留抵税额:4250元免抵

13、退总额:20000173400(元)退税额:3400元免抵额:0元5月份:当期进项税额850001714450(元)上期“应退税额”3400元转本期“已退税额”后,上期结转可抵扣进项税额为42503400850(元)当期应纳税额10500017144508502550(元)当月月末留抵税额:0元免抵退总额:(1000060000)1711900(元)退税额:0元免抵额:11900元6月份:当期进项税额810001713770(元)上期结转可抵扣进项税额为0当期应纳税额0元(60000171377035700)当月月末留抵税额:3570元免抵退总额:(3000070000)1717000(元)退

14、税额:3570元免抵额:13430元二、B食品企业2002年46月内销和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自产小食品(征税率17,退税率13)情况如下,设4月期初留抵税额为“0”,计算其应纳税额及免抵额、退税额。出口时间出口申报收入当期出口单证不齐收入当期出口单证齐全收入当期收齐前期单证收入当月内销收入当月购进原材料金额(17)4月1000008000020000050000750005月1200001100001000060000105000850006月160000130000300007000060000810004月份:当期进项税额:750001712750(元)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00000(1713)4000(元)应纳税额:0元(5000017(127504000)2500)当月月末留抵税额:250元免抵退总额:20000132600(元)退税额:250元免抵额:2350元5月份:当期进项税额850001714450(元)上期“应退税额”250元转本期“已退税额”后,上期结转可抵扣进项税额为0元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20000(1713)4800(元)当期应纳税额10500017(1445004800)8200(元)当月月末留抵税额:0元免抵退总额:(10000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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