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工作计划与上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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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例会制度摘要:1、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相关人员参加。 2、安全例会的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贯彻上级安全会议、文件精神。 (2)分析、总结上阶段安全生产情况,研究布置下阶段安全生产计划。 (3)分析研究近期发生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制定落实防范措施。 (4)研究生产中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制定落实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5)对开展的各类安全生产竞赛及安全创优活动进行部署,并组织实施和总结、表彰。 (6)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1、每周一召开一次安全例会,相关人员参加。2、安全例会的主要内容:(1)传达、学习、贯彻上级安全会议、文件精神

2、。(2)分析、总结上阶段安全情况,研究布置下阶段安全任务。(3)分析研究近期发生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制定落实防范措施。(4)研究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制定落实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5)要求相关责任人做好安全笔记。学校安全责任制度学校安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严格实行校长包校、中层干部包年级、班主任包班、任课教师包课堂制度。每年年初,学校、班级、家长层层签定年度安全责任书,就学校安全目标、安全职责、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明确责任。学校安全工作计划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

3、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全面建设“平安学校”为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注重实效的原则,逐步建立完善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长效机制,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确保学校平安,师生安全,为学校教育教学创造良好的环境,促进学校工作的全面发展。二、 主要任务目标1. 学校稳定。学校内部各种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能够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无影响稳定的事件发生。2. 师生安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整改,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3. 治安防范。学校治安防范网络健全,制度落实。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格局,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到位,无重大治安事件发生。4.

4、周边环境。加强同相关部门的联系与协作,校园周边环境得到有效治理,校园周边200米以内无“三厅一台”和网吧。5. 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师生安全常识知晓率达100。三、 主要工作要求与措施(一)加强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落实安全教育制度利用例会、校会、班会、问卷等形式有针对性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及时学习宣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搞好阶段性的安全主题教育,如交通、防火、防水、防盗、防拐骗、防食物中毒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掌握必要的安全常识。上好安全教育课,做到有教材、有计划、有备课、又笔记。同时加强安全法律法规的教育宣传,严禁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自觉遵守安全法规,防止、减少意外事故发生,使青少年远

5、离“三厅一台”。(二)建立经常性安全检查、汇报制度对安全问题及时处理,学校经常检查安全隐患,定时不定时检查校舍、教室的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相应措施,对学校食堂、水房、家庭住户的厨房、图书室、实验室、语音室等防火措施检查;对教室、宿舍、微机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各类用室的用电线路、开关、插座进行检修、更换;对体育场地、器材、实验室、学校大门等明确安全规定要求,专人负责,特别是对实验室中有毒物品、腐蚀性药品和易燃易爆药品的管理和实验操作的要求,保证活动安全。(三)加强安全防范措施1. 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学校组成由教干带班的值班小组,每天24小时为学校内部安全情况监控,节假日照常值班,组成

6、监护组进行全天巡逻,以加强教室、宿舍、实验室等重要部位的防范。坚持夜间值班制度,每天晚上由两名教师值班,不间断的巡视、巡查,成立学生安全监护小组,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同时要求门卫加强对往来人员的检查并做好记录。2. 签定安全责任状,落实人人防范措施为加强安全工作的落实,学校与各处室、政教处与年级、班级签订安全责任状,明确安全责任要求,认真履行安全义务,同时,各班级与学生签定安全责任状,使学生明确在校内校外的安全防范内容、措施及责任,并认真落实到行动上,在假期与学生签定安全公约,制定安全措施,要求学生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做到人人防范,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学生日常活动的安全,不断完善人防

7、、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的预防措施。(四)切实加强学校的饮食卫生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卫生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食堂的管理,制定完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防止学生食物中毒,炊事人员按规定接受健康检查,不得出售不合格食品,防止各种疾病的发生;学校总务处与炊事人员及水房负责人签定责任状,明确安全责任,学校不定期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并给予经济处罚,并严禁学生在校内吃零食,各班级特别注意强调饮食卫生。(五)、考核与奖惩学校继续实行安全与稳定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加强安全工作绩效考核,作为本人评优树先、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对因严重失职发生安全问题影响稳定的,在评优、考核晋级(职)等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

8、”。问题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报请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总之,全体教师要将安全工作始终放在第一位,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居安思危,警钟常鸣,贯彻到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同时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联系,增强家长、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共同承担安全责任,使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师生安全,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为了强化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我校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一、我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校舍安全、学校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交通安全、体育设施安全、大型活动安全、师生安全教育等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对于出现的重大责任事故负有领导责任。二、校长对学校一切安

9、全工作是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安全的主任和分管具体工作的人员负直接责任。三、学校门卫要忠于职守,严格入门登记制度,不经过学校领导同意,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对于因责任心不强或玩忽职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四、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坐班,维护好学校秩序,保证校内人员和财产安全,对于因责任心不强或玩忽职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必要时,要负责赔偿相应的损失。五、校总务处要负责检查全校的门窗、标志牌和其他财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遇到灾害性天气,负责作好安全防范工作,尽量减少损失,对于工作不利造成的重大损失,要追究其赔付责任。对于因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六、分管电

10、工工作的教师必须定期检查校内用电设施,确保学校正常、安全用电。对于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要追究其直接责任。七、要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格监督检查学校的食堂卫生和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定期检查食堂的进货渠道,杜绝“三无”产品,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每一个环节的检查,从食品的采购、运输、储存、留验,到学校食堂是否符合卫生标准,从业人员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等每个环节实行完整的过程控制。对于违反规定,造成事故者,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八、食堂工作人员要提高安全意识,作好防范工作。严格进货渠道。认真作好防火、防盗、防毒工作。对于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九、政教工作人员,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

11、育,全面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对于工作疏忽,教育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要追究其连带责任。十、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负有对学生经常进行安全教育的责任,教育的内容要记录在案,发现学生有异常现象应及时教育和报告,特别是对于厌学、逃学甚至辍学的学生要随时掌握其动向并记录在案。班主任要在本班确立安全信息员,以便及时掌握情况。对辍学的学生要配合学校做好教育工作,并让家长签字。班主任对于本班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不可推卸的责任。任课教师对在上课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十一、制定安全应急预案,举行大型活动或到校外活动要做到人员、措施、预案、责任全落实。否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十二、学生家长要对学生

12、离校期间的安全负起监护责任,对于监护不利造成的安全事故,学生家长要负起全部责任。十三、学生本人在校期间因不遵守纪律、对于存在安全隐患(学校因某些原因,暂时无法排除)的地点、设施,明知而故意使用,造成的安全事故,本人负有全部责任。十四、学生及家长违反学校制定的禁乘报废车辆相关规定,乘坐报废车辆,造成的安全事故,追究其直接责任。十五、师生、家长要严格遵守签定的目标责任书的规定,切实增强安全意识,保护好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对于违反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严格追究其责任。十六、对于以上各条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赔偿、暂缓进职、不进职、职称缓聘、不聘、报上级批准撤职或者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玩忽

13、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学校安全事故上报制度一、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二、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一)火灾事故。学校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二)治安(刑事)事故。

14、学校发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匪警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三)食品中毒事故。学校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拨打急救电话“120” ,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四)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学校发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由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四、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根据事故的类

15、别、性质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相关部门报告:(一)一般事故。学校发生无人员死亡,重伤1人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下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在24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二)重大事故。学校发生死亡1人或重伤3人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24小时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三)重特大事故。学校发生死亡3人或重伤10人或财产损失5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学校应当在其知道事故发生时,立即通过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报告,随后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随时补充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8小时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五、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它应当报告的事项。学校安全工作举报制度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意识,严格落实维护安全稳定工作的领导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将各项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到岗、到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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