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511国寿计划生育手术安康意外伤害保险710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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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计划生育手术安康意外伤害保险利益条款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国寿计划生育手术安康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国寿计划生育手术安康意外伤害保险利益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利益条款)、短期保险基本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基本条款)、声明、批注、附贴批单、投保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第二条投保范围凡需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育龄夫妇,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第三条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三十日,除另有约定外,自被保险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起至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第四条保险责任在本合同

2、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因施行计划生育手术遭受意外伤害,本公司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一、被保险人自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之日起九十日内因同一原因身故(含手术并发症所致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约定的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二、被保险人因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引起感染或者并发症所支出的、符合当地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本公司在扣除当地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本合同约定给付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的免赔额和给付比例,分别按照被保险人是否参加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的情况在保险单上载明。保险期间届

3、满被保险人治疗仍未结束的,除另有约定外,本公司继续承担给付医疗保险金责任的期限,门(急)诊治疗以保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十五日为限,住院治疗以保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九十日为限。本公司给付的医疗保险金以本合同约定的医疗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医疗保险金达到本合同约定的医疗保险金额时,本合同医疗保险责任终止。第五条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支出医疗费用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三、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但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四、被保险人斗殴、醉酒,服用、

4、吸食或注射毒品;五、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或注射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发生以上任何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未发生保险金给付的,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已发生保险金给付的,本公司不退还现金价值。第六条保险金额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第七条保险费本合同的保险费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一次交清。第八条保险金申请所需证明和资料一、申请身故保险金

5、时,所需的证明和资料为:1保险单;2申请人法定身份证明;3公安部门或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4如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被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5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6.若由代理人代为申请保险金,则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法定身份证明等文件;7.本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二、申请医疗保险金时,所需的证明和资料为:1保险单;2申请人法定身份证明;1保险单;2申请人的法定身份证明;3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或门(急)诊医疗费用原始结算凭证、诊断证明及病历等相

6、关资料;4当地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或其他途径已经补偿的医疗费用结算凭证;5.若由代理人代为申请保险金,则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法定身份证明等文件;6本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第九条投保人解除合同的处理本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但自被保险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之时起,投保人不得要求解除本合同。第十条合同终止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合同终止:一、投保人解除本合同;二、被保险人身故;三、本合同约定的其他终止事项。因上述情形导致本合同终止,如未发生过任何保险金给付,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如已发生过保险金

7、给付或依本合同约定应进行保险金给付的,本公司不退还现金价值。第十一条附则本合同基本条款与本合同利益条款相抵触的,以本合同利益条款为准。第十二条释义意外伤害: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住院:指被保险人确因临床需要,正式办理入院及出院手续,并确实入住医院正式病房接受治疗的行为过程,但不包括入住门诊观察室、家庭病床、挂床住院,以及休养、疗养、身体检查和健康护理等非治疗性行为。门(急)诊:指被保险人确因临床需要,正式办理挂号手续,并确实在医院的门诊部或急诊部接受治疗的行为过程,但不包括休养、疗养、身体检查和健康护理等非治疗性行为。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指

8、包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政府举办的基本医疗保障项目。其他途径:指互助基金、保险公司(含本公司)、工作单位或对其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毒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但不包括由医生开具并遵医嘱使用的用于治疗疾病但含有毒品成分的处方药品。战争:指国家与国家、民族与民族、政治集团与政治集团之间为了一定的政治、经济目的而进行的武装斗争,以政府宣布为准。军事冲突:指国家或民族之间在一定范围内的武装对抗,以政府宣布为准。暴乱:指破坏社会秩序的武装骚动,以政府宣布为准。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指本公司有关保险单(凭证)、批单或批注中列明的医疗卫生机构。现金价值:指保险费(1-35)(1该保险费所保障的已经过日数/该保险费所保障的日数)。已经过日数不足一日的按一日计算。.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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