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资源再利用有限公司废弃电子线路板无害化处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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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华北XX资源再利用有限公司 废旧电子线路板无害化处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华北XX资源再利用有限公司废旧电子线路板无害化处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号:GH3870XX工程咨询中心2011年4月第一章 总论1.1项目名称废弃电子线路板无害化处理项目1.2项目建设单位1.2.1承办单位名称华北XX资源再利用产业有限公司1.2.2住所山东XX经济开发区环保科技园区1.2.3法定代表人李乐阳1.2.4经营范围公司主要经营废旧五金电器、电线、电缆的拆解;废旧家电回收、拆解(不含电子废物)。该公司自成立以来,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大力推进再生资源企业集约化、规模化、产业化经营,实现有效拆解综合利用的目标,根据产业政

2、策的指导方向,结合我省情况,从解决社会热点问题-环境问题入手,经过反复调研并结合国际国内最新的再生资源发展方向,按照国务院国发(2009)第40号文件精神,进行回收加工生产科技的升级项目,促进山东省经济循环的可持续发展,确定实施该项目。1.3报告编制依据1.3.1国务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令第551号)。1.3.2 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1.3.3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1.3.4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商改字200622号文件)

3、。1.3.5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1.3.6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环发2006115号 2006-04-27实施)。1.3.7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第二批),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3年2月27日。 1.3.8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2005年12 月。 1.3.9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征求意见稿)。 1.3.10当前部分行业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目录(2004746号),国家发改委。 1.3.11 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8 年2月1日起施行。1.3.12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

4、录。1.3.13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捉进法。1.3.14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1.3.15国家有关部门关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内容要求。1.3.16项目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1.4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1.4.1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拟于山东XX经济开发区环保科技园区,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1、建设生产厂房及相关辅助设施等共计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2、购置废印制电路板基板粉碎分离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处理2000吨电子产品的回收利用规模。1.4.2项目建设期限根据本项目的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单位的实际情况,建设期限初步安排为1年,即2011年5月2012年5月。1.4.3投资估算及资金筹

5、措经估算,本项目总投资为231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92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90万元。资金来源渠道为建设单位自筹2310万元。1.4.4财务评价指标经计算,本项目各项财务评价指标如下:项目达产年营业收入2065万元,达产年总成本费用为1578万元,达产年利润总额347万元,达产年上缴所得税87万元,达产年净利润为260万元,达产年增值税126万元。项目总投资收益率为22.83%;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分别为 28.95%(所得税前)和23.18%(所得税后),高于设定的税前12%、税后10%的基准值;项目财务净现值为1062万元(所得税前)和673万元(所得税后);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为17.

6、10%;全部投资投资回收期(pt)为税前4.44年,税后5.10年(含建设期1年)。生存能力分析显示本项目不会过分依赖短期融资来维持运营,财务生存能力尚可。偿债能力分析显示本项目具有一定的偿还债务资金能力。敏感性分析和不确定性分析,都显示本项目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本项目财务分析可行。1.5研究结论和建议1.5.1主要研究结论本报告通过对华北XX资源再利用产业有限公司废弃线路板产品的回收利用及无害化处理示范项目建设的可行性进行分析,得出以下结论:1、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山东省产业政策导向,属于重点扶持产业。2、本项目采用的回收工艺设备先进、成熟,因此,工艺技术方案是可行的。3、本项目的建设作为山

7、东省首家电池电瓶、电气电子产品回收以及无害化处理示范中心,能够带动我省资源回收产业的发展,对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社会效益显著。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1.5.2建议1、建议项目建设单位认真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加紧办理相关手续,做好各项组织管理工作,加快工程进度。2、建议有关部门对本项目的建设给予大力支持,争取早日建成使用,给企业和社会带来效益。第二章 项目背景及建设必要性2.1项目建设背景2.1.1 电子产品消费分析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各类电子产品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而其发展和普及的背后,人类将面临越来越多淘汰下来的电子产品对环境带来的

8、压力。与此同时,各类资源的短缺也需要在这些富含众多金属元素的报废电子材料中找到解决办法。废旧电子材料:就是失去使用价值的电子产品,包括失去使用功能的产品和由于更新换代而淘汰的产品。具体包括各种废旧电脑、通信设备、电视机、电冰箱以及淘汰的精密电子仪器仪表等。随着高新科技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电子产品迅速的在国家生产和人民生活的各个方面普及。同时在政策的推进和人民消费能力的逐步增长等因素的有效驱动下,我国已经逐步成为世界电子产品生产和消费的大国。电子产品的迅速发展意味着其生命周期后淘汰下来的产品也将迅速增加,所以人们在享受高科技电子产品带来的好处的同时,也不得不面临废旧电子材料导致的严重污染

9、问题和由此引发的其他方面的问题。在意识到废旧电子材料问题的严重性后,国内外在近几年都制订了相关法律对这方面进行规范。与此同时,电子产品生产所需的各类原料也表现出日益紧张的趋势。在这两方面因素的影响下,废旧电子材料的回收利用成为了一个热门的研究方向。这方面取得的成果,不但可以解决环境污染的问题,同时也可以解决电子产品原材料的紧缺问题。由此可见,废旧电子材料的回收利用已经成为国家和各个电子产品生产厂商所迫切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之一。另外,废旧电子材料的回收技术发展,必将联系到电子材料回收企业的生产实际。要解决的问题就是技术的利用如何保证企业的利润,而解决这一问题的最好方法就是建立废旧电子材料的回收模

10、型,利用模型从理论的角度协助解决回收企业工艺流程的制定问题和细节参数的选择问题,最终保证企业能在废旧电子材料的回收方面获得最大化的利润。因此,废旧电子材料回收模型的建立和完善,也将成为废旧电子材料回收技术的发展与实际生产相结合的一个新的研究方向。2.1.2政策背景1、2006年2月,由国家环保总局、信息产业部等国家四部委联合下发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管理办法要求,电子产品要标记安全使用期限,超期产品要作强制回收处理,禁止再流入市场。该办法要求在2007年3月起开始实行。2、2007年9月7日,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现国家环境保护部)2007年第三次局务会议通过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自2008

11、年2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规定,无照经营电子废物拆解的,最高可处罚50万元,且今后将禁止露天焚烧电子废物和直接填埋的方式,废旧电子电器产品必须在专门作业场所进行拆解。3、2008年6月6日,国家环保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2008年1号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特制定、颁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根据该名录,在工业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电子电器产品、电子电气设备,经拆散、破碎、砸碎后分类收集的铅酸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汞开关、阴极射线管和多氯联苯电容器等部件,以及废弃的印刷电路板等废弃物均被列为危险废物(废物类别:HW49)。根据危险废物经营

12、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者,环保主管部门可依法进行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4、2008年8月2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2009年6月22日以国务院令551号发布,将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条例规定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实行目录管理、多渠道回收和集中处理制度,国家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基金,条例还规定了拆解处理企业的资质认定制度与政府监督管理职责。2.1.3项目建设的提出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各

13、类电子产品在人们生活中所占有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了,电子产品的总量更是以几何倍数增长。电子产品的不断普及给国民生活的各个方面带来的诸多便利,但随着科技的发展,电子产品必然要进行更新换代,而许多到使用年限的产品也要进行报废处理。这些淘汰下来的废旧电子材料,将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其中最主要的是污染的问题。例如:制造一台电脑涉及700多种化学原料,其中含有300多种对人类有害的化学物质。这些有害化学物质如果不进行处理的话不但会造成环境的污染,还将对人类的健康带来严重的影响。另一方面,我国人口的巨大基数使得丰富的矿产资源在人均分配后变的非常匮乏。而在不断增加的废旧电子材料中又包含着许多贵重金属及其他一些有用

14、的原料。可见,如果能对日益增加的废旧电子材料进行有效的回收再利用,就能一定程度上缓解我国资源短缺的压力。可见,从环境保护和资源再利用的角度来看,电子废弃物的处理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不断增加的废旧电子材料带来的环保压力下,各国政府都开始对此加以重视,其中国外很早就已经以法律的形式表现了出来。最具代表性的是欧盟的两条指令。2003年2月13日,欧盟出台了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WEEE),以及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ROHS),规定了废旧电子电气产品的回收、处理、再利用以及禁止在电子电气产品中使用铅、汞、镉等六种有害物质。WEEE指令要求生产商包括其进口商和经销商在

15、2005年8月13日以后,负责回收、处理进入欧盟市场的废弃电气和电子产品,并在2005年8月13日后投放市场的电气和电子产品上加贴回收标志。ROilS指令要求,2006年7月1日以后投放欧盟市场的电气和电子产品不得含有铅、汞、镉、六价铬等有害物质。从这两条指令可以看出国外电子产品的环保发展动向,这两条指令还要求我国的出口电子产品必须达到其标准,另一方面,我们在回收处理废旧电子材料的时候也要注意其中规定的有害物质的妥善处理。除欧盟的两条指令之外,世界其他一些国家如美国、日本在这方面也有其相应的法律法规。与国外的立法情况相比,我国还有很大的差距,主要体现在法律法规不健全,正规回收利用体系尚未建立,政府管理能力很弱等。与废旧电子材料处理相关的法律很少,目前,信息产业部会同其它的相关部门抓紧制订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及其相应的配套措施已于2006年2月28日公布。办法中明确我国将从2007年3月1日起禁止或限制六种有害物质在中国生产或进口。其核心内容是对铅、汞、镉、六价铬等重金属物质和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等溴化阻燃剂等六种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从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进口等环节开始做好对这些有毒有害物质的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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