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管系学生会规章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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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治与公共管理系学生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全面贯彻学院各项教育方针及管理政策,加强学生会内部管理,以培养能力、高素质的学生会干部,塑造严明实效、团结一致、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优秀学生干部组织。根据我院各种管理规章制度,结合我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岗位责任制1:主席团必须负责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对各项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同时做好协调工作。2:学生会各部门实行部长责任制,各部部长必须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安排。3:学生会各部部长必须对工作兢兢业业,努力工作,在学期开始时向办公室递交本学期的工作计划,在学期末要对工作进行书面总结。第三章:工作制度学生会在日常工作和开展活动过程中实

2、行主要负责人问责制。在各项工作中,主席团成员、各部部长应把具体工作细化到个人,明确分工,并做好相应记录,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追究责任。1、办公室必须参加所布置的各项活动,并对活动进行监督,要做好协调工作。同时学生会各部应积极服从主席团的调配。2、系学生会各部应负责好所管部门,同时各部门要团结和爱护好内部成员.3、每次活动前一定要先递交申请书、计划书,经审批后,学生会各部须无条件执行,活动结束后要写好总结上交。4、学生会各部门应积极主动、按时高效、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不推诿、不拖拉、不敷衍、不推卸责任。学生会开展的各项活动中,在继承以前好做法基础上,积极进取勇于创新,把活动搞得更有特色!5、凡学生会

3、举办或参加的各项活动,都要由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有关计划,先交主席审核然后交给学生会主管老师,经审批后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形成决议前向主管老师提出,一经形成决议,任何人不得私自变动,如有违纪,将受到批评。因分工不明造成的事故,责任归咎于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部长。对于在工作开展过程中,有违反学生会章程及各项制度、未完成交付的任务、有损学生会形象等情节之一发生者,被认定为一次重大责任事故或过失。(一)各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办公室。(二)各部在学期末,拟本学期工作总结交办公室存档。 (三)各部组织活动前两周交工作计划,活动结束后两天之内交工作总结。(四)各部门必须严

4、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 (五)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六)办公室负责把一切书面文件进行存档,以便日后保存和调动。 (七)各部设置专职文书,司职起草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要求字迹工整、内容合理、切实可行。 第四章:例会制度例会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1:对一段时间的工作进行总结,落实计划安排,布置下阶段工作。各部部长须向大会汇报本部近期即将要开展活动的情况。2:学生会成员不得无

5、故缺席,迟到或者早退。办公室对每次会议均实行签到制度,凡是因有事不能参加会议的成员必须事前向主席请假,不得由他人代请,会后补假无效,两次迟到按一次缺席处理,会议三次缺席按自行退出处理。3、分管主席出席部门例会,了解部门工作,并提出建议,部长应向分管主席报告工作情况。4、部长级以上干部例会、临时会议、重要会议的会议记录由办公室负责;部门例会的会议记录由各部委托一人负责。5、会议期间应遵守会场纪律,该发言时要发言,不发言时要尊重发言者,不能在下面窃窃私语。开会时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各部要有相应的会议记录(办公室要定期检查)。6、开会时实行民主集中制,全体参加会议成员都有发言权,可以提出对学生发

6、展有利的建议和好的想法以及创新的思路。7、提高会议效率,少说空话,多办实事,会议保密内容,任何人不得泄露。例会或者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 (一)提前五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二)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三)会议主持者必须充分准备,明确会议的内容和目的,拟好会议提纲、决议决定草案等。主持者应对会议所解决的问题和形成的决议有初步估计,做到心中有数,按时宣布开会,正确引导会议方向。(四)与会人员应准备好汇报总结提纲,发言要点、工作计划草案.(五)办公室人员应该提前通知与会人、收集并整理提案、布置会场、备好坐位、签名考勤,还要做好记录等。第五章

7、:请假制度1、事前填写请假条,事后不补假。2、助理请假由部长审批,副部长、部长请假由副主席或主席审批。3、因公事请假需要由指导工作的负责人签名,不记入考勤。4、迟到、早退、请假累计达三次者,记一次旷勤。5、口头请假或托人代请一律无效(特殊情况除外)。事后请假,若没有特殊原因,一律以旷到一次论处;6、请假理由必须是事实,若以编造理由来达到目的,内部处罚。第六章:考核制度(一)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助理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二)考核办法 (1)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分,按本制度规定,根据各人工作情况进行扣分或加分。 (2)考核对

8、象:学生会所有成员。 (3)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干部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一学期考核成绩在8分以上的为优秀学生会干部助理,6分以上的为合格,4分的将做为降级使用,0分将免去其职务。 (三)个人积分量化标准适用于各个部门所有成员。 (1)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每学期初学生会干部根据学院工作重点,制定出各部工作计划,重要内容突出,期末写出工作总结。 A 写标准计划或总结的每缺一份,部长扣3分。 B 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不够认真的,部长扣12分。 C 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迟交的按情况,部长扣12分。 认真参加团委、学生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

9、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好会议精神。 A 缺席一次 扣2分。 B 会议精神未传达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每次部长扣3分。 C 迟到、早退一次各扣1分。 学生会干部、助理有损于学生会干部、助理形象的视情节轻重扣24分。 学生会各部开展大型活动或重大决定时未与主席团人员汇报的扣4分。 开展工作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一级工作安排的扣35分。 大型活动布置会场参与情况: A 无故不参加者:扣4分。 B 迟到且表现不好者:扣2-4分。 C 迟到但表现良好者:扣1分。 (2)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 向上级提合理意见和建议并且被采纳的每次加2-5分。 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校赢得荣誉者每次加2

10、-5分。 (四)各个部门的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第一领导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部长的重要条件。 (1)本部门工作出色:加510分。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510分。 (2)本部门副部长和助理认为本部门工作不佳,经过主席团的调查属实的扣25分。 (3)其他部门部长认为部长工作不佳或本部门工作不佳,经主席团调查属实的扣25分。 (五)各个部门的副部长协助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一些领导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副部长的重要条件。 (1)本部门工作出色:加24分,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35分。 (2)未经部长批准擅自开展工作视影响大小扣24分。 (六)测评部必须将每月的

11、“平时评分”结果在当月例会或以橱窗形式予以公布。 (七)考核的时间和内容如有改变按照主席团规定。 (八)学生会评优制度 (1)每月进行一次评优活动,各部由部长及副部长确定两名优秀助理人选,部长及副部长评优由主席团成员负责。 (2)优秀助理人选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A 各部会议缺勤不得超过两次 B 积极配合各部长副部长开展工作,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并能提出对所开展工作有建设性的建议,有一定的领导组织能力。 C 不得有违纪行为,尊重各部部长、副部长及主席团成员。 为了激励先进,惩治落后,进一步调动全体学生会干部工作的责任心和积极性,加强对学生干部的监督管理,以形成学生会一套健全、完善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12、特制订本制度。(一)学生会的奖惩工作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坚持民主选举、民主评议、办公室的考核和主席团意见相结合。(二)办公室具体主管学生会干部的日常考核、组织评优和处罚工作,对工作成绩突出和不称职的干部向主席团提交处分意见。 本制度包括总则、奖励、处罚和附则四部分,适合于系学生会各部门、所有成员。一、奖 励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鼓励,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犯错误的成员,要坚持思想教育与处分相结合,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二、处 罚除名(除名处分者罢免职务不再任用)三、处罚措施对于有下述问题的成员,给予除名处分1. 参加有关活动、会议、值班时迟到7次者、无故缺席5次者、6次不佩带

13、工作证者。2. 值班时5次不做值班记录者。3. 开会5次不做记录者。4. 工作检查审批后没有及时改正3次者。5. 工作计划、总结敷衍了事3次者;6. 不服从上级领导自作主张3次者。7. 工作不认真、拖延影响本会工作正常开展3次者。8. 不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影响本会工作正常开展者。9. 不能在同学中起积极带头作用,影响本会声誉者。四、附 则其他未尽事宜由办公室请示常委会后决定。第五章:日常行为规范1、品行端正,工作认真,以身作则2、谈吐文雅,举止大方3、文明守纪,以礼待人4、工作态度适中温和,平易近人,不以自己的个性办事5、工作和学习要分清,工作的同时一定不能丢弃学习6、顾全大局,要有无私奉献精神,用热心和诚心让同学们信服,有口皆碑7、不以权压人,不以权谋私,不以权自傲8、提高个人素质,竖立良好威望9、爱憎分明,明理有上进心 第六章:附则(一)本制度由广西民族师范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系学生会主席团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和修改。(二)学生会各级部门可制定有关工作制度,但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三)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实施。 政治与公共管理系团总支学生会 201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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