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维修合同(通用11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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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Word格式、可编辑排版电梯维修合同(通用11篇) 电梯修理合同(通用11篇) 电梯修理合同 篇1 托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投的,技术质量检验所检验电梯后,发觉电梯存在重大平安隐患,甲方托付修理方即乙方对 x台电梯进行修理,电梯材料由甲方选购,乙方只负责安装,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合同总价: 经双方友好协商,最终人工费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二 修理时间:本合同签订后x个工作日内。 三 付款方式: 1 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70%(计人民币 元)作为施工进场费。 2 本工程结束后,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甲

2、方向乙方支付工程修理费的30%(计 元)。 四 甲方选购的电梯材料如有质量问题由甲方担当。 五 因乙方施工不当造成甲方设备受损,乙方将无条件赐予修复或赔偿,同时施工期间平安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应具有修理资质和修理条件并承诺遵守和履行本合同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六 本合同一式贰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代表(签字):年 月 日 电梯修理合同 篇2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平互利、协商全都和等价有偿之原则,签订协议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甲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3、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二、本工程开工日期及施工周期 1) 估计开工日期:月日 2) 施工周期: 天 三、工程价款的支付及结算 1) 修理协议总价详见修理报价单 2) 1、协议签订后三天内支付工程总价75%。 2、 剩余款项在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确认后五日内甲方付清。 四、甲方权责 1) 按本协议的商定支付工程款项。 2) 有权监理乙方人员的施工质量、施工平安等工作,发觉问题准时通知乙方。 3) 为乙方供应施工便利条件,负责与其它施工方的工作协调。 4) 乙方修理人员进场后,甲方应担当确因甲方缘由造成的乙方的误工损失,并顺延工期(见违约责任)。 五、乙方权责 1) 依据协议的修理项目进行

4、有关的修理 2) 严格按国家有关电/扶梯标准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3) 施工人员自觉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规定。 4) 如工期因非乙方的缘由而延误,则乙方不担当任何责任。 六、修理项目 详见修理报价单 七、竣工移交 A、 在下列条件全部具备的前提下,乙方向甲方进行工程移交。 1) 双方已全部结清本协议项下之电/扶梯相应商定的已到期款项。 2) 乙方已收到本协议中所商定的已到期款项。 B、 已具备移交条件却由于甲方缘由而未办妥移交手续,乙方对所修理的电/扶梯享有留置权,甲方不得使用电/扶梯,若甲方强行使用的由甲方担当全部责任。 八、维保服务 1) 经乙方修理更换的零配件,电梯在乙方保养的前提下,

5、乙方自更换正常使用当天起负责保修一年。 2) 因使用不当等非乙方责任引起的电/扶梯故障、损坏等,可由乙方予以修复,其费用由甲方担当。 九、违约责任 1) 甲方未按商定支付工程款项,乙方有权顺延工期,并且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每日按逾期款项总金额的万分之三计算。 2) 甲方未按商定供应施工条件的,乙方有权顺延工期,并且甲方每延迟一天应按协议总金额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连续延误达十五天,乙方有权终止该修理工程,甲方应担当乙方相应的损失。 3) 乙方超过商定工期完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十五天,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相应的损失。 4) 如发生不行抗

6、力大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 其它 1)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以本协议附件的形式予以确认。甲、乙双方在协议附件中商定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如协议执行过程中双方意见的不全都,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甲方:甲方授权代理人签字:甲方盖章:签约日期: 乙方: 乙方授权代理人签字:乙方盖章:签约日期: 电梯修理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合同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各类垂直电梯、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的日常维护保养。

7、 维 保 单 位: 具备特种设备平安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有资质从事电梯制造、安装、修理的单位。 日常维护保养: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日常维护或保养性工作。其中清洁、润滑不包括部件的解体和调整,只限于不会转变任何平安性能参数的调整。为了保证电梯的平安正常运行,削减电梯的故障消失,避开电梯的事故发生,延长电梯的使用寿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公平、自愿公正和诚信原则协商,就如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托付乙方对正在运行使用的 台乘客电梯供应维护保养服务。 第二条 电梯技术规格等信息 电梯厂牌型号层

8、/站/门额定速度(M/S)额定载重量(KG)掌握方式台数 电梯安装使用地址: 电梯生产单位: 电梯使用合格证发证单位: 第三条 电梯维护保养的内容和质量: (1)乙方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平安法、电梯生产厂随梯发来的使用维护说明书和电梯保养操作细则规定的作业程序、作业项目及国家有关电梯运行的平安要求,技术性能指标,对电梯实施每月二次的修理保养作业。每半年对电梯进行一次全面的平安检查,以保证电梯处于完好平安的使用状态,达到延长电梯使用寿命,并保证电梯在本合同年度年检时检验合格。 (2)电梯年检到期前,乙方按年检项目标准对电梯进行全面检查,如有属乙方保养的整改项目,乙方自行负责整改。如属于

9、甲方整改项目或整改时存在费用的,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赐予解决,以保证电梯在本合同年度内年检时检验合格。 (3)维保期间,超过保养范围的服务项目,如裁短或更换电梯曳引钢丝绳、更换电梯曳引机大轴油封、更换曳引电动机轴承、修理电梯电脑板等工程量较大的,其工程费用双方友好协商,并另行签订修理合同。 第四条 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乙双方同意续约的,应当在本合同期满前30天内签订下一年度电梯维护保养合同。 第五条 电梯维护保养服务费 单价:人民币(大写) 元/台/年(¥ 元/台/年) 总价:人民币(大写) 元/年(¥ 元/年)。 (1)维护保养服务费用包括易损件(滑块、导轨油

10、、导靴、油杯)更换费用及购买电梯责任险费用。 (2)维护保养服务费用不包括本合同年度里电梯年检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维护保养服务费用不包括更换零配件费用及大修人工费。 第六条 付款方式 款项付款时间付款金额 第一期年 月 日前¥ 元(大写 ) 第二期年 月 日前¥ 元(大写 ) 第三期年 月 日前¥ 元(大写 ) 第四期年 月 日前¥ 元(大写 ) 乙方需于付款时间前十五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交请款函,并开具与付款金额全都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将维保款项以对公方式转到乙方指定的账户。 第七条乙方24小时服务报修电话: ; 投诉监督电话: 。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 (1)合同服务期内甲方有权获得乙方

11、的优先服务。 (2)电梯修理时所需更换的零配件按乙方供应用户配件进货价格优待待遇。 (3)甲方的电梯管理人员有权在电梯保养报告书上实事求是的签署意见。 (4)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派出维保人员提出的无理要求或额外酬劳,并有权向乙方投诉。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负责任的修理、保养人员。 第九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平安法的相关条款建立平安技术档案、制订电梯事故应急和救援预案。依据自己的实际状况制订电梯使用和管理规章并予以实施。 (2)电梯在运行过程中消失故障或特别现象时,甲方应停用电梯并准时通知乙方进行检修。若有人员损害或重大设备损坏时,乐观组织抢救,并留意爱护现场

12、,同时马上报告当地质量监督部门。 (3)甲方应向乙方供应在作业时间内用水、电及进入电梯、机房的便利。 (4)按国家特种设备要求配备电梯平安管理员和电梯司机操作人员,负责电梯日常平安管理工作。 (5)除乙方无法解决的状况外,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由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护保养有关工作,否则乙方不负由此引起的责任。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按规定结付电梯保养服务费用。 (2)有权在电梯处于非平安状态时要求甲方停止使用电梯。 第十一条 乙方的义务 (1)应当具备特种设备平安监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许可证照。不挂靠其他电梯维保单位与甲方签订维护保养合同;不转包、分包与甲方签订的电梯的维保业务

13、。 (2)保证为甲方的电梯供应维护保养服务,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必需在壹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电梯故障困人时,在接到甲方救援电话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解困;如因乙方未能按时赶处处理,由此引发事故与责任,由乙方担当。 (3)乙方维保人员维护电梯过程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平安防护措施,保证维护保养作业平安,如发生工伤伤亡事故由乙方担当责任。 (4)乙方维保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进入甲方单位应当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并佩带工作证。保养维护时应在电梯基层站门前摆设“电梯检修,暂停使用”等平安标牌,以防意外。 (5)乙方负责维护工作区域的环境卫生,每次修理完毕后必需清洁工作场地。 (6)乙方每次修理

14、保养后,应将电梯保养作业状况报告提交给甲方,并与之会签。 (7)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有义务向甲方报告所维护保养电梯运行状况,零部件使用状况,易损件等更换状况及电梯更换修理需要。 (8)建立回访制度,不定期走访或电话回访甲方,包括乙方工作人员态度,应急时间、维护质量、是否根据规定实施维护保养等。 (9)乙方应当在电梯平安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电梯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甲方向乙方供应相关电梯注册、年检有效资料,帮助乙方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电梯注册和年检手续,并参加电梯平安管理活动,保证电梯年检通过。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一方当事人无法连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准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担当因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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