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工伤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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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员工工伤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对工伤的管理,保障职工合法权利.2、范围:公司内所有职工。3、责任者:全公司所有车间和部门。4、程序4.1总则4.1.1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本制度.4.1.2 公司所有职工,均有依照本制度的规定享受工伤待遇的权利。4.1。3 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4。1。4 公司安全部门负责工伤的审报,行政人事部门负责办理工伤保险事务。4。2工伤认定4.2。1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

2、为工伤:4。2.1.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4.2。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4.2。1。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2。1。4 患职业病的;4。2。1。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4。2。1。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事故伤害的;4。2.1.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4.2。2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4。2。2.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4.2.2.2 在抢险救灾

3、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4。2。2。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4。2.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4。2。3.1 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4.2。3.2 醉酒导致伤亡的;4.2.3.3自残或者自杀的;4。2.4 工伤认定由椒江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4.2.5 工伤责任认定由安环保卫科认定,有如异议由公司安委会鉴定.4。3 工伤待遇4。3。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4。3。2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

4、构急救。4。3。3职工治疗工伤所需费用要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4。3.4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公司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公司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4。3.5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4。3.6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本人责任工伤的原基础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享受考核工资(包括延长期),非本人责任工伤的住院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休养期前3个月为定级

5、工资70,4-6个月65%,7-12个月60(包括延长期)。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区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理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4.3。7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4.3。7.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基础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享受考核工资.4.3。7.2 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

6、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公司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4.3。7.3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公司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4。3。7。4 公司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帮助职工向肇事者索赔,获得赔偿前可垫付有关医疗、津贴等费用.4。3.8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公司负责护理费用。4。3.9 职工因工致残或因工死亡的待遇按工伤保险条理有关规定执行。4.3.10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

7、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机构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4。3.11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4。3。11。1 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4。3。11.2 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4.3.11.3 拒绝治疗的;4.3。11.4 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4。3.12 上述条款未规定或规定不清晰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4。4 工伤申请4.4。1 职工发生工伤需在24小时内本人提出工伤申请.4.4。2 职工申请工伤待遇时需说明工伤经过,现场证明人,经车间、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由安全部门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后报椒江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4.4。3 职工没有及时提出工伤申请导致无法申报工伤的由本人负责.4。4。4 重伤、死亡工伤事故或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由公司安全部门直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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