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销人帮您解读保健食品命名新政.doc

上传人:m**** 文档编号:556945879 上传时间:2022-10-22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28.0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会销人帮您解读保健食品命名新政.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会销人帮您解读保健食品命名新政.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会销人帮您解读保健食品命名新政.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会销人帮您解读保健食品命名新政.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会销人帮您解读保健食品命名新政.doc(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会销人网帮您解读保健食品命名新政,拒绝忽悠!提示:不得使用人体组织、器官、细胞等词语,如:脑、眼、心等,“祖传”、“华佗”“第一”、“神丹”、纳米、基因、太空。保健品对特定的人群具有一定的保健功能但不能治疗疾病,目前市场上保健品种类繁多,但良莠不齐。有些商家为了吸引消费者达到销售目的,给普通保健品使用“祖传”“奇效”“秘制”等食品名进行概念炒作,夸大功效。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此公布最新修订的保健食品命名规定,同时公布保健食品命名指南,来大力整顿保健品行业。更多文章请浏览会销人网据了解,新规规定保健品不得使用药品名不可与药品名音、形相似;不得使用已经批准注册的药品名称;不得使用特定人群

2、名称。指南中规定保健品名称不得使用夸大性词意如:灵、精、强力、特效等用语和全面、全方位、特级等绝对化词意。指南中还指出,以产品原料命名的,应使用规范的原料名称,如“西洋参”不得命名“花旗参”; 营养素补充剂类产品按具体的原料来命名等。对此,会销人网认为,新规定的修订将有利于规范保健品企业的行为;促进整个的行业的发展;同时降低因保健食品命名不规范产生的误导风险,最终推进整个行业的发展和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规定和指南,保健食品起名必须遵守基本原则:反映产品的真实属性,简明、易懂,符合中文语言习惯,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同时详细规定,保健食品命名禁止使用几类词汇。从即日起,保健食品起名不能再靠

3、“忽悠”,虚假、夸大类词语、绝对化词语、明示或暗示治疗作用类,以及傍名医、傍地名类等词语都成为“禁语”,今后“祖传”、“华佗”“第一”、“神丹”等字样都不允许出现在保健品名称上。“祖传”、“华佗”、“宝”、“灵”、“精”、“心”、“最”、“第一”、“特级”、“神丹”等字样都将在保健品名称上销声匿迹,因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了保健食品命名规定和保健食品命名指南。【虚假、夸大类】绝对化词语,包括最、第一、全面、全方位、特级、顶级、冠级、极致、超凡等。虚假性词语,指如产品中使用化学合成的原料或只使用部分天然产物成分的,表述为“天然”等字样,或名称中含有祖传、御制、秘制、宫廷、精制等溢美之词

4、的。夸大性词语,如:宝、灵、精、强力、特效、全效、强效、奇效、高效、速效、神效等不切实际的用语。【明示或暗示治疗作用类】如:处方、复方、药、医、治疗、消炎、抗炎、活血、祛瘀、止咳、解毒、各种疾病名称等。【傍名医、傍地名类】人名,包括医学名人,如:华佗、扁鹊、张仲景、李时珍等。地名,包括中华、中国、华夏等。使用汉语拼音也不行。【打科技牌“忽悠”类】与产品特性没有关联,消费者不易理解的词语,如:纳米、基因、太空等。【庸俗、封建迷信类】如:性、神、仙、神丹等。【人体器官类】不得使用人体组织、器官、细胞等词语,如:脑、眼、心等。此外,国家严格规定,保健食品不得超范围声称产品功能,如补铁类营养素补充剂不能命名为补血或改善营养性贫血;不得使用已经批准注册的药品名称、或者与其名称谐音或形似字,以免误导消费者。 同日,国家食药监局还明确了第一批50种保健品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并指出声称有保健、辅助降血糖(调节血糖)、缓解体力疲劳(抗疲劳)、增强免疫力(调节免疫)、改善睡眠、辅助降血压(调节血脂)等功能的产品,是非法添加的重灾区。按照功能类别,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有近50种,涉及西布曲明、麻黄碱、他达拉非、盐酸可乐定等。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社会民生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