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银员工作流程.doc

上传人:hs****ma 文档编号:556942938 上传时间:2022-10-09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2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收银员工作流程.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收银员工作流程.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收银员工作流程.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收银员工作流程.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收银员工作流程.doc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收银员工作流程.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收银员工作流程.doc(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收银工作流程1、商品销售时,由柜组营业人员开具销售小票,销售小票上填写清楚:货号、单价、数量、销售总额、开票人姓名。2、销售小票一式三份,第一联存根联,收银员保存;第二联收据联,柜组保存;第三联客户保存。3、商品销售中的折扣,营业员开票时按原售价先填写应收金额,扣减折扣额后,填明实际应收销货款金额,收银员按折扣后的金额收款。4、若收银机发生故障,该收银台即暂停收款,请顾客到旁边收银台付款结算,非经批准,严禁任何人员机外手工收银。5、收银员收到营业员开具的销售小票后,根据小票上填写的项目录入收银机,并录入顾客的贵宾卡号码、会员卡号码、储值卡号码,可按照电脑中设定的权限进行打折。6、收银员通过收银

2、机打印出销售收据,包括销售商品明细情况、打折、折扣情况、顾客本次销售收付情况、顾客累计销售返利情况、储值卡结存情况等。7、收银员应唱收唱付,收款结束时,在销售小票上加盖“收讫”印章。8、顾客使用现金及信用卡可到任何收银台结算货款。顾客用支票购物时,金额在2000元以下,由楼层主管或经理签字后,收银员即可直接见票发货,并要求顾客留下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及地址、身份证号码。2000元以上,原则上款项进帐后,由财务部核查无误,方可发货。9、顾客需要开具正式普通销售发票,可持销售小票到收银台办理。收银员应严格按照小票内容、金额填开。10、销货发票的领取、保管、使用,必须按照本公司发票管理办法执行;增值

3、税专用发票的开具,须到财务部办理。11、各楼层开展“以零带批”业务,实行批量作价时,视同销售折扣处理。12、顾客持外币结算时,应到本公司设立的外币兑换台,按当日汇率兑换成人民币消费。外币兑换台工作人员,应经过相应培训,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设立。13、柜组人员在接到盖有“收讫”章的销售小票及销售收据时,应检查是否与顾客所购商品相符,正确无误后,方可向顾客交货。14、当日营业结束后,各收银机打印出来的销售数据应和各柜组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柜组销售额与收银数据相符后,收银员打印出销售日报表,属自营柜组,另报进销存日报单并要经办人签字,现金一律上缴银行收款机。收银员离岗前,应将当日所有收入凭

4、证送交指定地点或专人保管。次日上午,由财务部进行校对。15、根据消法及质量法,已经销售的商品在退货或换货时,需经楼层经理或服务办公室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营业员在收妥商品后,开出与原销售小票内容相同的红字小票,经主管签字后,营业员陪同顾客至指定的收银台办理退款手续。退清货款后,营业员取回红字小票第一联,另一联由收银员保存。16、顾客要求换货时,审批手续同退货。应先作退货,再按销售商品处理。退回商品开红字小票,换走的商品开蓝字小票。若退回的商品与换走的商品价格不同,红字金额大于蓝字金额时,按差额补给顾客现金;蓝数大于红数时,顾客应补交差额货款后方可取走货物。17、顾客刚刚购走商品,随即要求退货或换

5、货的(在本商场同一个班次)也应按上述退货操作处理。 商品盘点流程1、商品盘点前,财务部要将参与盘点工作的人员划分责任。2、盘点前各楼层经营部务必要提出盘点的具体要求,将责任落实到各柜组及个人。具体划分各柜组、个人的盘点区域。3、盘点前,各楼层对债权、债务及各种未清事宜,要提前整理,清查解决。例如:对借出商品及已售出未付款商品必须追回货款或商品;对商品货款已收,货未发出的,要凭销售小票单独存放;对已经退货,还未办退货手续的商品,应及时补办手续;无价签的商品及时补贴价签。4、盘点前,由电脑打印出商品货号明细表,盘点时,由盘货员将盘点结果(即商品数量)依次填写在商品货号明细表中,此表认同正式盘点表。5、为提高盘点质量,要提前按商品的归类,依排列顺序,依次盘点,避免漏盘或重盘。对于整包、整捆、整箱商品,应打开包装检查。6、各盘点人员,应认真进行盘点,不得有任何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发现,盘点人员要负完全的经济责任。7、营业员盘点完毕,由财务部人员根据盘点表进行复盘清点工作。8、财务部复盘无误后,将盘点结果与后台电脑库存数据进行核对,出具盘点数据盈亏情况报表。9、盘点中弄虚作假的营业柜组,责令重新盘点。楼层经理或主管授意虚报的,经核查属实,视情节轻重,报请总经办处理。10、有保质期的商品,因质检员(或柜组人员)不执行“保质期商品管理”并按规定上报情况,从而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损失。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科普知识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