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中医院综合楼办公家具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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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安市中医院综合楼办公家具采购及安装工程采购谈判文件第一局部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局部谈判须知第三局部工程需求第四局部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五局部响应文件组成(以下简称“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谈判活动,按规定时间自行 实施远程解密,解密限定在开标后30分钟之内完成。具体操作方法 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以下 简称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具体查阅路径:南通市政府采购网 -办事指南-业务指南-政府采购。1.2 谈判活动的文件解密工作由交易中心组织,在鸿雁不见面交 易系统中进行谈判,并公布各供应商的最后报价。1.3 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涉及到的谈判文件解密、谈判结果确认 等工作

2、,按照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执行。2 .竞争性谈判小组2.1 谈判开始仪式结束后,交易中心将立即组织竞争性谈判小组 进行评审。2.2 竞争性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 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 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工程的评审。本中 心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工程的评审。2.3 到达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工程,竞争性谈 判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2.4 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政府采购工程,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 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 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工程,通过随机方

3、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 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 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工程,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5 谈判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侯选 人。3 .谈判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3.1 谈判小组、采购人和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 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 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2 在谈判评审过程中,谈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谈判评 审过程,否那么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3.3 谈判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那么,根据谈判 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4、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 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 应文件的供应商。3.4 评审开始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但凡与审查、 澄清、评价和上匕较响应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谈判小 组、交易中心均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3.5 在评审期间,交易中心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3.6 交易中心和评审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 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4、评审过程的澄清4.1 评审期间,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拟,谈判 小组有权以电子函件形式要求响应人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 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4

5、.2 接到谈判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谈判小组规定的时 间和格式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中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响应 文件的补充局部,但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具体操作方式见 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4.3 接到谈判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 险由供应商自行承当。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5.1 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5.1.1 资格性审杳: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 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 人以书面形式向谈判小组进行反应。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评标系统将通过南通市公共信 用信息联合奖惩系统自动从“信

6、用中国”网站 ( )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确定供应商是 否具备参加谈判的资格。查询结果将在系统中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工程,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 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 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 录。5.1.2 符合性审查: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由谈判小组从响应文 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 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5.1.3 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人,交易中心将在 “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 评审结束后,交易中心

7、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 因。5.2 在正式谈判之前,谈判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 质性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谈判文 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或保存。所谓重大负偏离或保存是指与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 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谈判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 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存将会对其他实质 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谈判 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那么认定。谈判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 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3 如果响应文件实

8、质上没有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谈判小组将 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存而使其 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5.4 谈判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进行进一步审核,看 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那么如下:(1 )响应文件中谈判报价总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 致的,以谈判报价总表为准。(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谈判报价总 表的总价为准,用修改单价。(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 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5.5谈判

9、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报价, 并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 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那么其谈判活动将被拒 绝。5.6谈判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 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那么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 商相应的名次排列。5.7同一工程(工程未分包)或同一分包(工程有不同分包), 如出现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有多个供应商参加谈判时,谈判中在 其他条件合格的前提下,选取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最后报价, 其他供应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5.7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谈判的, 以

10、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谈判;报价相同 的,由谈判小组按照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其 他供应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非单一产品采购工程,谈判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 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5.8供应商在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交易 中心及谈判小组联系。6.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6.1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6.1.1 供应商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 电子响应文件的。6.1.2 未完整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或上传的文件打不开的。 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

11、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报价的。6.1.4 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6.1.5 响应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6. L6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6.1.7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6.1.8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6.1.9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1.1 ()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 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

12、诚信履约的,将通过“鸿 雁不见面交易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 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 为无效响应处理。1.1.11 本工程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 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 供应商所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所投产品如属于政府强 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 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1.1.12 响应文件未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1.1.13 不同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立标识码一致 的。

13、1.1.14 商务技术局部评审结束后进入最后报价环节,最后报价将 作为评审价。系统发送最后报价填报通知后,所有的响应供应商须在 15分钟内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 视作无效响应处理。1.1.15 其他法律、法规及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属无效响应的情形。6.2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谈判失败。6.2.1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谈判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 足3家的,符合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暂行方法第二十七 条第二款规定情形: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 具体要求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6.2.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6.2.3 因重

14、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6.2.4 谈判小组认定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 无法进行。6.2.5 因“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系统故障原因造成谈判不成功 的。6.3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缺乏三家 的处理:6.3.1 如出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或 者在评审期间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缺乏三家情况,按政 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六)成交1 .确定成交单位1.1 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选取原那么和数量见谈判文件第四局部规 定。1.2 采购人应根据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成交供 应商。1.3 交易中心将在“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

15、告 期限为1个工作日。1.4 假设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一 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1.4.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1.4.2 向采购人、交易中心行贿或者评审专家提供其他不正当利 益的。1.4.3 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本钱且又无法 提供证明的。1.4.4 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谈判 小组会发现的。1.4.5 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1.4.6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5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参与谈判,响应无效:1.5.1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5.2 不同

16、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谈判事宜;1.5.3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工程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 为同一人;1.5.4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 异。2 .质疑处理2.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工程采购活动的供应 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谈判文件的,可以对谈判文件提 出质疑。2.2 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 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以书面形式向交易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 之日,是指:2.2.1 对可以质疑的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谈判文件之日 或者谈判文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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