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2012年MBA初录考生录取程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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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400-618-2500西安交通大学2012年MBA初录考生录取程序2012年全国联考MBA拟录取名单(管理方向)在附件1,请考生查看。初录考生下一步需完成的录取程序如下:1、 考生应于2012年4月9日20日期间,在西交大管理学院MBA中心领取初录通知书;初录通知书可代领(由代领人持本人身份证,报考生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即可代领);2、考生应于2012年6月30日之前按协议书规定缴纳学费,如在此期间未缴纳学费者,视为自动放弃;3、初录考生单位应填写政审表并盖章,考生按自筹或委托培养性质,从附件下载所属政审通知及表格;4、初录考生应填写协议书并签名或盖章(委培协议要求单位盖章),考生按自筹或

2、委托培养性质,从附件下载所属协议书;附件:2012调档、政审 附件:2012年自筹协议书 2012年委培协议 政审通知(委托培养) 贵单位 同志报考我校2012年攻读(学术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经德、智、体全面衡量和择优录取,现已初录。根据国家教育部文件规定,硕士生录取要认真做好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请贵单位协助填写所附的审查表,考核内容包括该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并请贵单位于5月15日前将该同志的政治思想表现审查表寄我校管理学院办公室MBA中心 211办公室,以便我校根据上述材料录取。致 礼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2年3月

3、26日附:政治思想表现审查表*档案请寄:西安市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MBA中心(211办公室)邮政编码: 710049电话:(029)82665681 82669064政治思想表现审查表姓 名考生所在单位报考专业或领域MBA拟录取学院管理学院 评 语: 审核负责人: 单位(公章) 2012年 月 日 注:请将考生的报考专业及学院分别填在报考专业或领域和拟录取学院栏。 调档、政审通知非应届生_: 贵单位_考生,报考我校2012年攻读(学术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经德、智、体全面衡量,遵循择优录取的原则,现已初录该生为我校非定向或自筹经费培养硕士研究生。 根据国家教育部文件规定,硕士生录取要认真做好

4、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请贵单位协助填写所附的审查表,考核内容包括该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并请贵单位将该生的人事档案和审查表于2012年5月15日前寄至我校拟录取该生所在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以利于我校根据上述材料确定正式录取。 致礼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 2012年3月26日附:政治思想表现审查表档案请寄:西安市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MBA教育管理中心211办公室邮政编码:710049 电话:(029)82665681 82669064 2012年MBA硕士生自筹经费培养协议书 根据硕士生(甲方)入学考试成绩、复试成绩和教育部有关规定,

5、西安交通大学(乙方) 录取 (甲方)为2012年自筹经费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协议书。一、甲方在乙方学习期间自觉遵守乙方的相关管理规定。二、在学期间医疗费自理。非在职人员可自愿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三、甲方在乙方学习期间,按照乙方相关规定培养,授予硕士学位。四、按照西安交通大学财务处相关文件规定,培养费分两次缴纳。甲方须在2012年6月30日前交清培养费共计肆万伍仟元整,剩余肆万元于2013年9月1日前交清。所交培养费不含住宿费、医疗费、生活费、书籍费等,其它费用均由本人自理。 以上经费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交费。交费方式:现金交费、刷卡交费(免手续费)、汇款交费。汇款帐户:西安交通

6、大学(银行帐号:3700023509088100314,开户银行:西安市工商行互助路支行),汇款请注明“2012年XXX(姓名)MBA学费”。五、如发现该生有虚假报名信息、虚假证书、违纪等现象作出退学处理者,所缴培养费不退还;若因病等原因不能完成研究生培养计划或中途提出终止学习者,按西安交通大学财务处规定办理。六、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若不履行本协议书约定者,乙方有权不录取或终止甲方学习。甲方(签字) 西安交通大学 管理学院(公章) 主管院长(签字) 2012年 月 日 2012年 月 日2012年MBA硕士生自筹经费培养协议书 (外地教学点不含郑州、深圳)根据

7、硕士生(甲方)入学考试成绩、复试成绩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西安交通大学(乙方) 录取 (甲方)为2012年自筹经费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协议书。一、甲方在乙方学习期间自觉遵守乙方的相关管理规定。二、在学期间医疗费自理。非在职人员可自愿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三、甲方在乙方学习期间,按照乙方相关规定培养,授予硕士学位。四、按照西安交通大学财务处相关文件规定,培养费分两次缴纳。甲方须在2012年6月30日前交清培养费共计肆万玖仟元整,剩余肆万元于2013年9月1日前交清。所交费用不含住宿费、医疗费、生活费、书籍费等,其它费用均由本人自理。 以上经费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交费。交费方式:现金交费

8、、刷卡交费(免手续费)、汇款交费。汇款帐户:西安交通大学(银行帐号:3700023509088100314,开户银行:西安市工商行互助路支行),汇款请注明“2012年XXX(姓名)MBA学费”。五、如发现该生有虚假报名信息、虚假证书、违纪等现象作出退学处理者,所缴培养费不退还;若因病等原因不能完成研究生培养计划或中途提出终止学习者,按西安交通大学财务处规定办理。六、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若不履行本协议书约定者,乙方有权不录取或终止甲方学习。甲方(签字) 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公章) 主管院长(签字) 2012年 月 日 2012年 月 日2012年MBA硕士生自

9、筹经费培养协议书 (外地教学点深圳)根据硕士生(甲方)入学考试成绩、复试成绩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西安交通大学(乙方) 录取 (甲方)为2012年自筹经费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协议书。一、甲方在乙方学习期间自觉遵守乙方的相关管理规定。二、在学期间医疗费自理。非在职人员可自愿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三、甲方在乙方学习期间,按照乙方相关规定培养,授予硕士学位。四、按照西安交通大学财务处相关文件规定,培养费分两次缴纳。甲方须在2012年6月30日前交清培养费共计肆万玖仟元整,剩余肆万玖仟元于2013年9月1日前交清。所交费用不含住宿费、医疗费、生活费、书籍费等,其它费用均由本人自理。 以上

10、经费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交费。交费方式:现金交费、刷卡交费(免手续费)、汇款交费。汇款帐户:西安交通大学(银行帐号:3700023509088100314,开户银行:西安市工商行互助路支行),汇款请注明“2012年XXX(姓名)MBA学费”。五、如发现该生有虚假报名信息、虚假证书、违纪等现象作出退学处理者,所缴培养费不退还;若因病等原因不能完成研究生培养计划或中途提出终止学习者,按西安交通大学财务处规定办理。六、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若不履行本协议书约定者,乙方有权不录取或终止甲方学习。甲方(签字) 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公章) 主管院长(签字) 2012年 月 日

11、 2012年 月 日2012年MBA研究生委托培养协议书 (甲方)委托西安交通大学(乙方)2012年培养工商管理硕士学位(MBA)研究生一名,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书。一委托培养MBA研究生 毕业后到甲方工作。该生在毕业后,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由乙方直接交寄甲方人事部门。二委托培养MBA研究生在乙方学习期间不享受普通奖学(助)金的评定,乙方不负责安排委托培养MBA研究生住宿 三委托培养MBA研究生入学报到时可转党、团组织关系(不脱产班不转),其在乙方学习期间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来往交通费等均由甲方解决或由本人自理。四学位与学籍管理委托培养MBA研究生在乙方学习期间,按要求完成培养计

12、划,考试成绩合格、论文答辩通过后,由乙方负责办理毕业证书,并按有关规定授予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该生在乙方学习期间,应遵守乙方学籍管理规定,对违纪者,乙方有权根据有关条例及学校规定作出处理;该生因病休学时,休学期间待遇由甲方参考有关规定办理,休学超过一年者按退学处理。甲方对该生可不定期进行考查了解,乙方将给予必要的协助。五委托培养经费:该生委托培养经费合计捌万伍仟元整(不含住宿费、生活费)。须在2012年6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 以上经费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交费。交费方式:现金交费、刷卡交费(免手续费)、汇款交费。汇款帐户:西安交通大学(银行帐号:3700023509088100314,开户银行:西安市工商行互助路支行),汇款请注明“2012年xxxMBA学费”。六如发现该生有虚假报名信息、虚假证书、违纪等现象作出退学处理者,所缴培养费不退还;若因病等原因退学者,所缴培养费酌情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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