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驼煤矿科技成果奖励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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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永贺2011号 关于印发安阳永安贺驼煤矿有限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公司各单位、部室:为了规范我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原则和标准,激励广大科技人员和岗位员工在开展科技创新活动中做出更大的贡献,进一步激发自主创新潜力,根据永煤控股2010162号文件精神及安阳永安煤业投资有限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安阳永安贺驼煤矿有限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十九日安阳永安贺驼煤矿有限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安阳永安贺驼煤矿有限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原则和标准,激励广大科技人员和岗位员工在开展科技创新活动中做出更大的贡献,进一步激发自主创新

2、潜力,根据国家有关科技成果奖励规定和永煤控股2010162号文件精神及安阳永安贺驼煤矿有限投资有限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科技成果奖励分类原则第二条安阳永安贺驼煤矿有限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分为收购奖励、评审奖励两种方式。收购奖励是指对纳入公司内部技术市场化运作管理的有关科技成果进行模拟收购,按照产生的效益给予完成人一定的技术智力付出补偿的奖励。评审奖励是指对纳入公司内部技术市场化运作管理的经验收鉴定后的科技成果按照评审条件和评审方法进行专家组评审,对其中产生重大经济效益或推动公司重大科技创新的科技成果进行表彰的奖励。第三条安阳永安贺驼煤矿有限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原

3、则:公司科技成果奖励以收购奖励制度为主,并设科技成果评审奖励制度。收购奖励类别有应用技术成果(包含应用研究成果、技术开发成果、科技攻关成果、引进再创新成果四类)、新技术推广成果、软科学及管理创新成果、技术革新成果、五小成果等;评审奖励类别有QC成果奖、合理化建议奖、知识产权奖。第四条安阳永安贺驼煤矿有限公司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科技大会,每季度对科技成果进行一次奖励。科技成果奖励费用在科技经费中列支。第三章科技成果奖励条件和范围第五条科技成果奖申报条件:凡经公司组织验收或鉴定,并应用于生产实践,且在公司安全生产经营中取得良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各级各类科技成果奖

4、。一、开发应用于安全生产经营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其技术水平在国内领先,实施后产生显著效益的应用研究成果;二、为进入企业经营新领域进行的新技术、新工艺预研究成果,对企业发展起到关键作用,技术水平达到公司领先水平的技术开发成果;三、结合高、难、新的重大科技项目,开展科技攻关,解决技术难题,取得较好效益的科技攻关成果;四、在引进机械、装备中,积极消化吸收,为我所用、有所创新发展的引进再创新成果;五、首次在公司内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对解决技术难点、技术关键有较大创新的推广成果;六、改进完善现有各种操作方法、软件、工艺、标准、规程、检验方法经采纳对公司高效生产、经营管

5、理、安全环保等方面有较大影响的软科学及管理创新成果;七、对公司某领域(环节)中的生产工艺或操作方法有重大改进,局部改进设备和工艺装备,达到提高工效和节能降耗目的的技术革新成果;八、职工群众性创新活动中对生产经营现场出现的问题进行改进完善而形成的五小成果和QC成果;九、对公司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方面的办法和措施提出重大改进和完善建议,实施后可取得显著效果的合理化建议;十、获得国家专利授权、发表的科技论文和各级交流获奖论文对公司带来效益和美誉的知识产权成果。第六条科技成果收购奖励及评审奖励范围:一、对未列入各级科技项目计划由小组或个人自主完成的应用技术成果(包含应用研究成果、技术开发成果、科技攻关成

6、果、引进再创新成果四类)、新技术推广成果、软科学及管理创新成果、技术革新成果、五小成果由公司按规定收购奖励,各单位不再评审奖励。二、对列入各级科技项目计划并完成的科技成果由公司收购奖励,各单位不再评审奖励;其中横向产学研合作成果由上级部门和安阳永安煤业投资有限公司评审奖励,公司不再收购奖励。三、对专利转让、技术转让、新产品产业化由永安公司实行提成奖励,各单位不再收购奖励。四、对授权专利、发表论文和交流获奖论文经安阳永安煤业投资有限公司评审由所在单位奖励,各单位不再收购奖励。第七条 同一科技成果公司、部室、区队不得重复提成奖励和评审奖励。第四章科技成果收购奖励第八条安阳永安贺驼煤矿有限公司是收购

7、奖励的主体,所有符合收购范围条件内的科技成果都采取收购奖励方式,每季度收购一次,收购要量大面广,只要有实用价值且创造一定经济效益的都可收购。第九条安阳永安贺驼煤矿有限公司收购的科技成果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所有列入各级科技计划的项目必须按计划任务书或技术合同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资料完整、齐全、科学,并通过验收或鉴定确认的科技成果,方可给予收购奖励;未列入各级科技项目计划的属收购奖励范围的科技成果必须经公司生产技术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验收鉴定确认后予以收购。其中横向产学研合作成果由安阳永安煤业投资有限公司评审奖励,公司不再收购奖励。第十条科技成果收购奖励额度根据该成果取得的直接经济效益、技术难

8、度、工作量及可推广性来确定,按公司规定程序由生产技术部提出建议,专家组审查,统一研究确定。第十一条科技成果收购价格原则上不低于该科技成果实际应支出的科研费用(包括资料费、咨询费、试验费、部分材料费、差旅费、鉴定费等),并参照其技术含量和年创利润予以适当增加。第十二条安阳永安贺驼煤矿有限公司对下属单位或个人完成的科技成果进行收购。收购按照以下标准:年节约或创利5000万元以上并获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其收购价格上限为50000元;年节约或创利150万元以上的科技成果收购价格上限为20000元,年节约或创利100150万元的科技成果收购价格上限为15000元,年节约或创利50-100万元的科技

9、成果收购价格上限为10000元,年节约或创利2050万元的科技成果收购价格上限为5000元,年节约或创利10-20万元的科技成果收购价格上限为2000元,年节约或创利510万元的科技成果收购价格上限为1000元,年节约或创利15万元的科技成果收购价格上限为500元,年节约或创利12万元的科技成果收购价格上限为200元,年节约或创利0.51万元的科技成果收购价格上限为100元,年节约或创利0.5万元以下的科技成果收购价格上限为50元。第十三条公司根据上述收购标准结合单位科技经费提取实际情况明确本单位收购奖励标准,在实际执行中为了便于操作,可对于不同类别的科技成果按照等级制管理制定不同的收购奖励标

10、准。各类科技成果收购奖励等级建议上限标准奖励等级奖励类别一等二等三等四等应用技术类成果20000元10000元5000元2000元新技术推广成果15000元8000元4000元1500元软科学及管理创新新新成果10000元6000元3000元1200元技术革新成果6000元4000元2000元100元五小成果800元500元200元50元第十四条报公司收购的科技成果,由成果完成人填报收购奖励申请表,附验收鉴定证明和成果研究报告(或总结材料)一套材料,按时报送给公司生产技术部。第十五条公司生产技术部组织有关专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拟收购的科技成果进行审核评定,提出核价意见报经公司生产技术

11、部核定后进行收购奖励。第五章科技成果评审奖励类别第十六条安阳永安贺驼煤矿有限公司科技成果奖评审奖励类别有QC成果奖、合理化建议奖、知识产权奖三类。第十七条QC成果奖是指对职工群众性创新过程中围绕生产经营中出现的技术难题和管理局限为提高工作效率及产品质量应用全面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活动而形成的成果进行的奖励,其评审办法按安阳永安贺驼煤矿有限公司QC小组活动管理办法规定执行。第十八条合理化建议奖是指安阳永安贺驼煤矿有限公司各单位不定期面向职工征集对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方面的办法和措施提出重大改进和完善建议,经评审认为有采纳价值而对建议人的奖励,其评审办法可自行制定。第十九条知识产权奖是指对形成知识产权给

12、安阳永安贺驼煤矿有限公司带来美誉的授权职务专利、发表科技论文和交流获奖论文等完成人的奖励。第六章科技成果评审奖励标准第十九条知识产权奖励对象主要是安阳永安贺驼煤矿有限公司员工所取得的授权职务专利、发表论文和交流获奖论文的完成人,奖金由第一完成人领取分配。非职务专利、未授权职务专利、专利转让、未发表论文、发表论文第一作者不是本单位的或发表时不在本单位工作的、未获奖论文不在奖励之列。第二十条知识产权奖不重复奖励,不越级奖励,由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奖励。第二十一条授权职务专利奖励原则按专利的级别和产生的效益(效果)来定,发明专利优于实用新型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优于外观专利,分别按产生的效益(效果)实行等

13、级制奖励。第二十二条发表论文按发表的国内CN期刊级别实行等级制奖励。交流获奖论文有文件奖励标准的按文件执行,无文件奖励标准的按发表论文相应级别进行奖励。第二十三条知识产权奖奖励标准如下:知识产权奖奖励标准奖励类别奖励标准职务专利职务发明专利职务实用新型专利职务外观专利利10000元5000元1000元发表论文中文核心期刊(国家级)CN期刊(省部级)地厅(集团公司)级1500元1000元500元第二十四条奖金分配原则一、奖金应分配给项目主要完成人员,由项目组负责人主持分配,本单位和其他部门不得干预,公司生产技术部对科学技术奖的奖金发放进行监督管理。二、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成果由第一完成单位与其

14、他单位共同协商,按照在项目中的贡献大小合理分配。三、奖金分配时严禁实行平均分配,应根据贡献大小合理按一定比例分配,建议分配比例如下:项目负责人不低于20%,组织领导者(至多2人)每人不超过10%,主要实施参加者(至多2人)每人不低于10%,其余人员分配剩余奖金。第九章附则第二十五条参与推荐、评审活动的单位、个人,应当对所涉及的技术内容及评审情况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技术内容和评审情况,不得剽窃成果内容。第二十六条申报安阳永安贺驼煤矿有限公司科技成果奖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对于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经查实,追回荣誉证书和奖金,并给予通报批评或处分。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安阳永安贺驼煤矿有限公司。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主题词:科技成果 奖励 通知 主办:永安贺驼煤矿生产技术部 2011年5月19日印发 校队:张朋娜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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