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转移危废申请函.docx

上传人:夏** 文档编号:556643807 上传时间:2023-01-04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7.3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3年转移危废申请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2023年转移危废申请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2023年转移危废申请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2023年转移危废申请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2023年转移危废申请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转移危废申请函.docx(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转移危废申请函 XX省固体危险废物转移管理方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监督管理,控制环境风险,防止固体危险废物在转移过程中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方法?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方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范围内从事危险废物转移活动和跨省转移工业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均适用本方法。 第三条XX省环境保护厅以下简称省环境保护厅对全省的危险废物转移活动以及跨省转移工业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XX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固管中心受省环境保护厅委托负责全省危险废物转

2、移和跨省转移工业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活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市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省内跨地市及辖区内危险废物转移的审批;负责跨省市危险废物转移申请资料的初审,并向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处理建议;负责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管理和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本省有条件利用或处置的危险废物,应采取就近处置的原那么交由本省有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利用处置;外省市不可再生利用或利用价值不高的危险废物的和含剧毒危险废物及含汞、砷、铅、铬、镉重金属危险废物,未经审批不得转入我省。 第五条本省危险废物经营企业需从外省市转入利用的一般危险废物总量不超过经营规模的二分之一,再生利用含铅危险废物废物总量不超过经

3、营规模的三分之一。 第六条危险废物产生者及其它需要转移危险废物的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之前,必须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跨省转移,须向省环境保护厅提出申请。 第七条省固管中心接到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申请后,对申请转移的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贮存容器、成份或化学特性等进行现场检查,并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资质、处置能力和运输工具等进行审核,所转移危险废物的危险性较大或数量较多、处置或利用工艺较复杂的,组织专家对危险废物转移做环境风险评估,并提出转移建议。 省环境保护厅在受理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商经接收地省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后,省环境保护厅根据接收地省市级环保部门的意见做出同意或不同意

4、决定。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在转移前3日内将转移计划计转移的时间、种类、数量、运输车辆车牌号等报告省环境保护厅,省环境保护厅并函告转移途经的省级环保部门。 第八条初次申请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申报材料须包含以下内容: 一?XX省危险废物转移申请表?。 二危险废物接收受单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正本复印件,交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副本核对。 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危险废物的主要成份与特性、危险废物的包装与运输方案,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单位的生产能力与主要工艺流程、污染防治设施情况等。 四提交转移处置合同或协议原件,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承当运输驾驶人员、

5、押运人员的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第九条再次申请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申报材料须包含以下内容: 一上年度跨省市转移、处置或利用危险废物的总结。 二上年度危险废物经营台帐。 三本年度跨省转移处置计划经所在地环保局初审。 第十条省固管中心根据来函及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单位提供的处置合同、危险废物运输工具资质复印件如租赁提供运输合同原件、处置承诺书进行审核。所转移危险废物的危险性较大或数量较多、处置或利用工艺较复杂的,组织专家对危险废物转移做环境风险评价报告,根据检查结果和环境风险评价报告向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处理建议。 省环境保护厅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函复移出地省市环境保护厅局。第十一条在市级行政区管辖范围内,县

6、市、区之间转移危险废物时,由所在地的环境保护局参照本方法负责审批和实行联单管理,市级环境保护局年底将固体废物监督管理情况报省固管中心备案。 第十二条在省内跨市转移危险废物时,除执行本方法第六条的规定外,移出地环境保护局应将危险废物转移情况函告接收地环境保护局,接受地市级环境保护局审批前方可转移;移出地环境保护局和接受地环境保护局应加强对危险废物转移过程的监管,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第十三条危险废物移出者、运输单位和接收单位必须建立危险废物管理档案,并将从事的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按季度填写?XX省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报告表?并附带电子版,于每一季度结束后10日内报省固管中心备案。第十四条凡参与危险废物转移的直接管理及操作人员应经省级环保部门培训合格前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五条各级环保部门和环境监察队伍应要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转移和经营危险废物的行为,杜绝各种违法经营活动的发生。 第1页 共1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其它文档 > 租房合同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