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控制检查记录表

上传人:枫** 文档编号:556549710 上传时间:2022-12-25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22.2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扬尘控制检查记录表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扬尘控制检查记录表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扬尘控制检查记录表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扬尘控制检查记录表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扬尘控制检查记录表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扬尘控制检查记录表》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扬尘控制检查记录表(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扬尘治理控制检查记录表工程名称许昌绿园小区检查日期年月日检查内容检查结果施工现场大门口是否有清洗槽;清洗设备是否完好且能正常运行;施工现场、生活区是否定期派人清理;工地围挡有否污损(乱图回、张贴牛皮癣)陈旧、倾斜、破损;渣土运输车辆是否采取密闭、篷布覆盖、袋装等封闭措施;车辆出场车轮车身是否清洗干净、污染路面;裸露的土体是否覆盖、洒水;出入口、道路、场地硬底化是否积水;道路是否扬尘或明显泥污;楼层建筑垃圾是否通过封闭措施转运到地面,安全网是否完好:材料堆放是否分类、集中堆放并采取覆盖措施;是否设置明显标识牌;易扬尘的区域是否进行围挡。整改措施:整改人:复查意见复查人:日期:年月日许昌绿园小区扬

2、尘工作台帐河南正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17年4月第一条为强力推进我市房屋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治理管控工作,细化责任,切实加强扬尘治理力度,确保完成扬尘治理任务,依据关于印发河南省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三员”现场管理办法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73号)、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治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建201752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细则。第二条按照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我市房屋建筑施工工地实行扬尘污染防治“三员”现场管理。第三条扬尘污染防治“三员”(监督员、网格员、管理员)由以下

3、单位指派:(一)扬尘污染防治监督员由开封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指派;(二)扬尘污染防治网格员由开封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指派;(三)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员由每个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派一名工作经验丰富且取得工程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工作人员担任。第四条建设工程项目“三员”主要职责为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六个到位”、“六个百分之百”和“两个禁止”的要求,基本消除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对大气环境质量造成的影响。(一)监督员职责:1. 扬尘污染防治监督员作为本网格责任人,牵头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并全过程负责。2. 组织检查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和网格员上报的问

4、题责令现场管理员组织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纠正或限期整改。3. 完成相关部门交付的其他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任务。(二)网格员职责:1. 在本网格内开展现场巡查,发现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问题,立即采取相关措施进行制止,及时通报扬尘污染防治监督员,并协助监督员做好扬尘污染防治管控工作。2. 收集整理网格内群众对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问题的投诉举报,及时通报扬尘污染防治监督员。3. 配合监督员开展扬尘污染监督检查、专项整治。4、完成相关部门交付的其他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任务。(三)管理员职责:1. 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日常管理,发现扬尘污染问题及时纠正,完成监督员交办的防治任务。对施工、监理企业不服从扬尘污染防治

5、管理、不纠正或整改问题的,及时报告扬尘污染防治监督员处理。2. 建立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台账,台账应包括:项目名称、类别、位置、建筑面积、形象进度等基本信息,施工现场扬尘敏感点位分布、防治等情况,及时向监督员报送相关信息。3. 建立工作记录,保存现场发现问题的照片和影像资料。4. 接受监督员、网格员的管理,服从调配,完成相关部门交付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任务。5、完成相关部门交付的其他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任务。第五条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扬尘治理办公室对“三员”工作进行督导。第六条“三员”管理实行公示制度,在其所负责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治理公示牌中将其姓名、联系方式、监督电话一并公布,接受群众和社

6、会监督。第七条工作要求(一)监督员、网格员、管理员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在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管控工作。(二)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委派的“三员”应相对固定,不得无故变动,有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须书面上报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扬尘治理办公室,经同意后方可变动。(三)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及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相结合,务必按照河南省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及开封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内容和标准落实各项措施,务必做到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之百”。(四)按照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

7、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治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建201752号)要求,各项目建设单位对扬尘治理负首要责任,施工单位对扬尘治理负直接责任,监理单位对扬尘治理负监督责任。对未有效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措施的责任单位,将采取挂牌督办、媒体曝光、列入“黑名单”、禁止参与建设市场招投标、暂停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备案、质量监督注册、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等措施。(五)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管控直接负责,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1111号)的要求严格落实带班制,切实做好扬尘

8、治理管控工作。(六)网格员在巡查中发现问题后应现场通知监督员,监督员接到通知后应在一小时内到达现场对问题进行复核,并立即通知管理员到达现场,当面或书面对管理员下达整改要求。管理员应按照网格员和监督员的要求落实整改。(七)网格员在巡查中发现正在进行严重扬尘污染施工作业的,可立即通知监督员和管理员同时到达现场,对发现问题进行监督整改。(八)对扬尘治理不重视、扬尘防治措施不力,对“三员”下达的整改要求落实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罚,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九)对工作不积极、政令不畅、效能低下,工作中推诿扯皮、标准不高,延误扬尘治理管控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影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并且取消所在单位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市场营销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