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安全技术交底-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范本

上传人:壹****1 文档编号:556427655 上传时间:2023-11-27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项目安全技术交底-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范本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项目安全技术交底-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范本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项目安全技术交底-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范本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项目安全技术交底-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范本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项目安全技术交底-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范本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项目安全技术交底-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范本》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项目安全技术交底-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范本(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技术交底记录项目名称: 编 号 : 施工单位: 交底工序或工程名称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注意事项及措施交底时间 年 月 日 午参加对象及人数起重吊装作业人员 共 人交底人 交底地点记录人一、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要求及注意事项:1 起重机的内燃机、电动机和电气、液压装置部分,符合相关规定. 2 操作人员在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3 起重机应装有音响清晰的喇叭、电铃等信号装置.在起重臂、吊钩平衡重等转动体上应标以鲜明的色彩标志. 4 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

2、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5 在露天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雨雪过后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6 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7 操作人员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发出音响信号示意. 8 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9 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

3、业,不得超载. 10 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没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它不明重量的物体.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11 起吊重物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再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易散落物件应使用吊笼栅栏固定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的物件,应按标记绑扎后起吊,吊索与物件的夹角宜采用4560,且不得小于30,吊索与物件梭角之间应加垫块. 12 起吊载荷达到起重机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20XX500mm后,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对易晃动的重物应拴拉绳. 13 重物起

4、升和下降速度应平稳、均匀,不得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应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 14 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 15 起重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起重机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以下规定: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 表1、 与输电线的最小安全距离输电线电压(kV).外电架空线路电压等级 (kV)11-1035-110220330-500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最小安全距离(m)4681015

5、表2、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垂直安全距离外电架空线路电压等级 (kV)11-1035垂直安全距离(m)67816 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其结构形式,规格及强度应符合该型起重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钢丝绳与卷筒应连接牢固,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应至少保留三圈,收放钢丝绳时应防止钢丝绳打环、扭结、弯折和乱绳,不得使用扭结、变形的钢丝绳.使用编结的钢丝绳,其编结部分在运行中不得通过卷筒和滑轮. 17每班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及钢丝绳的连接部位.当钢丝绳出现断丝或磨损使钢丝绳直径显著减少时,应及时更换.18起重机的吊钩和吊环严禁补焊,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更换: (1)表面有裂纹、破口; (2

6、)危险断面及钩颈有永久变形; (3)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过高度10; (4)吊钩衬套磨损超过原厚度50; (5)心轴(销子)磨损超过其直径的35.二、起重吊装作业 “十不吊”规定:(1)无专人指挥,指挥信号不明不吊.(2)设施有安全缺陷、支撑不安全不吊.(3)吊物固定状态未消除、有附着物不吊.(4)吊物未拴引绳、无人牵引不吊.(5)吊物上站人、危险区有人不吊.(6)吊物内盛有过多液体不吊.(7)斜拉不平、超载不吊.(8)吊物棱刃未加衬垫不吊.(9)与输电线路无安全距离不吊.(10)环境恶劣、光线不足不吊.三、起重工岗位危险告知书 你将从事的起重吊装作业,存在着机械倾覆、坠物伤人、物体打击、高处坠落

7、、触电等岗位危险,予以告知.你在作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1、起重工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无证人员不得独立顶岗作业,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2、吊装前必须严格检查所用的起重机械、吊装工具、绳索是否正常完好.严禁超负荷吊运、对超高、超宽物体的吊装.3、上班按规定着装,必须佩戴安全帽,

8、高处作业时须系好安全带,并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备带工具袋,严禁从高处向下乱扔物件等,严禁酒后进行起重作业.4、在吊装作业中,提升或下降必须平稳,不准有冲击,振动等现象发生,不允许任何人随同吊装设备升降,在吊装过程中,如因故(停电)中断等,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不得使吊装物体悬空过夜.5、梁板等重型物体起吊前应对吊环进行检查、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6、起重设备的性能必须完好,认真做好小型起重设备的保管维修和保养工作,定期检查,使其保持良好的状态.7、严格执行起重作业“十不吊”规定.四、主要危险因素:触电、构件脱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高空坠落、机械倾覆等).(1)控制要点:1、严格按设计要求组织

9、施工,严禁违章冒险作业.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3、作业人员按规定正确佩戴个人安全防护用品.4、作业前后进行安全检查,如有问题及时处理.5、吊装构件要确保安全稳定性、捆绑要牢固可靠.6、机械操作人员严禁酒后上岗.被交底人员在下框签名 注:本交底书一式两份,交底人和被交底人格一份.附件:工程施工现场应急预案及安全保证措施一、编制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所造成的损失作为首要任务。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在本项目部领导统一组织下,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3、依

10、靠科学,依法规范原则。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发挥专业技术人员作用,依照行业安全生产法规,规范应急救援工作。 4、预防为主,防止结合原则。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坚持突发事件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重点做好预防、预测、预警、预报和常态下风险评估、应急准备、应急队伍建设、应急演练等项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二、编制目的1、应急预案应针对那些可能造成企业、系统人员死亡或严重伤害、设备和环境受到严重破坏的突发性灾害,如触电事故、泥石流灾害、火灾、环境破坏等。2、应急预案是对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必要补充,应急预案应以完善的预防措施为基础

11、,体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3、应急预案应以努力保护人身安全、防止人员伤害为第一目的,同时兼顾设备和环境的防护,尽量减少灾害的损失程度。4、应急预案应结合实际,措施明确具体,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5、应急预案应经常检查修订,以保证先进科学的防灾、减灾设备和措施被采用。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1、应急组织机构为加强安全领导,进行系统化、网络化管理,项目部成立应急预案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总工程师、常务副经理、安全总监、项目副经理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环保部安全员、各施工队专职安全员、施工队队长为组员,负责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2、应急领导小组职责负责重、特大事故的现场应急

12、抢险救援指挥,对施工现场突发性情况进行技术、资金和设备支持,在施工现场发生重特大事故时以最快的时间达到现场,分析紧急状态和确定风险事故级别,负责分部和有关地方管理部门、组织、机构联络和报告事故情况,制定抢险救援的方案措施,领导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确定紧急状态的解除,协助事故原因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在上级和有关地方部门进入的情况下,参与制定抢险救援方案措施,做好应急抢险救援配合工作。四、应急预案的基本要求1、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后,施工现场应急处理措施一般规定 当发生事故时,负伤人员或者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或专项安全负责人,并应马上组织人力现场抢救伤害者,根据伤情需要,协助医务人员运

13、送伤者到医院或拨打“120”,请求协助抢救。 1.1事故发生后,各级人员应保镇静及冷静,切实负起本身责任,主动控制局面。要有组织、有指挥和结合实际进行妥善处理。 1.2 第一时间进行“救死扶伤”,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人员,对必须在现场进行紧急抢救的,应采取应急方法如止血、人工呼吸等进行施救。否则必须立即用工地的交通工具或截出租车将伤者送到就近医院进行抢救。同时应采取有效措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1.3 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及善后工作。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并划出保护区禁止闲人进入。 1.4 因抢救受伤(害)人员,以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记、拍照、录

14、像或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2、 发生火警、火灾事故时,施工现场应急处理措施一般规定。 2.1 应立即了解起火部位及燃烧的物质,积极抢救伤者及使用施工现场所有消防器材进行灭火自救工作。 2.2 迅速准确地拨打119报警。在拨打119时,做到镇静拨号,说清火灾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号码、燃烧部位、燃烧物质的性能等。 2.3报警后,派专人到约定的路口迎接消防队。 2.4 在消防部门到达前,对易燃、易爆的物质采取正确有效的隔离。根据火场情况,机动灵活地选择灭火工具。 2.5 在扑救现场,应行动统一,如火势扩大,一般扑救不可能时,应及时组织撤退扑救人员,避免不必要

15、的伤亡。 3、 利用一切可行的通讯工具按规定时间内将事故情况进行层级上报。 4、发生事故层级上报时限。 4.1 轻伤事故,应在24小时内报告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和基层工会组织。 4.2 重伤事故,一般情况下,事故单位应在24小时内报上级主管单位,由上级主管单位分XX市有关部门。对涉外有影响的,事故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4小时内如实报上级主管单位。 4.3 重伤3人或死亡1至2人的事故,事故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4小时内如实报上级主管单位,由上级主管单位分XX市有关部门。 4.4 死亡3人以上重大、特别重大死亡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XX市人民政府,同时报上级主管单XX市劳动行政部门、工会组织、公安部门。 4.5 发生急性中毒、中署事故,除报上级主管单XX公司安质部、办公室)外,应同时XX市卫生行政部门。 4.6 发生爆炸物品爆炸事故和火灾事故,除报报上级主管单XX公司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建筑资料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