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会议发生的餐费应计入会议费还是业务招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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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举办会议发生的餐费应计入会议费还是业务招待费税种:税收征管来源:中国税网财税实务问答日期:2013-09-10引用文档:法规(1)篇,知识(0)篇【正文】大中小问:为会议发生的餐费如果单独开具了餐费发票,应列入会议费还是业务招待费? 委托旅行社举办的会议,其中开具的发票是否能税前扣除?答: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国管财2006426号)规定,会议 费开支包括会议房租费(含会议室租金)、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办公用品费、 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会议主办单位不得组织会议代表游览及与会议无关的参观,也不得宴请与会 人员、发放纪念品及与会议无关的物品。参考辽宁省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若干

2、业务问题的通知 (大国税函200937号)第五条规定,关于企业会议费支出税前扣除真实性 问题企业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会议费支出,应按主管税务机关要求, 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及相关材料,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会议费 证明材料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预算、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 支付凭证等。参考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公告(河北省地 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规定,对纳税人年度内发生的会议费,同时具备 以下条件的,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准予扣除。(一)会议名称、时间、地点、目的及参加会议人员花名册;(二)会议材料(会议议程、讨论专件、领导讲话);(三

3、)会议召开地酒店(饭店、招待处)出具的服务业专用发票。企业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的,其发生的会议费一律不得扣除。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苏地税规201113号)第二十一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会议费,以发票和付 款单据为税前扣除凭证。企业应保存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对象、会议目的、会议内容、费用标 准等内容的相应证明材料,作为备查资料。参照上述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会议餐费,应列支为会议费在税前扣除。企业应提供会议证明材料:会议时间、地点、预算、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 标准、支付凭证等。委托旅行社举办会议,需区分是否属于旅游支出。若确实为会议支出,并能 提供会议

4、证明材料的准予税前扣除。问: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为多少?请举例说明一下。答: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股权投资业务企业分回的股息、红利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作为收入计算基数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3条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 案例:(1) 假设A企业2014年全年收入额为10万元,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300 元,问企业纳税调整金额多少?(2) 假设B企业2014年全年收入额为10万元,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1000 元,问企业纳税调整金额多少?答案:(1) A企业收入限定标准=10万元X5%o=500元A企业业务

5、招待费限定标 准=300元X60%=180元A企业纳税调整增加金额=300元一180元=120元。(2) B企业收入限定标准=10万元X5%o=500元B企业业务招待费限定标 准=1000元X60%=600元B企业纳税调整增加金额=1000元一500元=500元。方案一:设立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可提高扣除费用额度我国现行的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的扣除标准是企业销售(营业)收入的一定比歹。如果能够通过分支机构人为增如企岫销售(营业)收入企业舸以扣除更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即,纳税人将原来的部门设立成一个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将产品先销售给销售公!,再由公WI销售。这样虽然整个企业集团对外的销售收入实际

6、上并没有改变,但是在原企业与销售公司之间增加了一道名义上的营业收入,在整个利益集团的利润总额并未改变的前提下, 费用限额扣除的标准可同时获得提高实例:某生产企业某年度实现销售净收入20000万元,企业当年发生业务招待费160万元。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3500万元。请问应如何筹划?根据税收政策规定的扣除限额计算如下:业务招待费超标:160-160X60%=64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超标:3500-20000X 15%=500万元,超标部分应交纳企业所得税税额为(64+500)X25%=141万元。如果通过纳税筹划将企业的销售部门分离出去,成立一个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 把企业生产的产品以180

7、00万元卖给销售公司,销售公司再以20000万元对外销 售。费用在两个公司间分配:生产企业与销售公司的业务招待费各分80万元,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别为1500万元和2000万元。由于增加了独立核算的销售 公司这样一个新的组织形式,也就增加了扣除限额;而因最后对外销售仍是 20000万元,没有增值,所以不会增加增值税的税负。经过纳税筹划后,在整个 利益集团的利润总额不变的情况下,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别以两 家企业的销售收入为依据计算扣除限额,结果如下:生产企业:业务招待费的发生额为80万元,扣除限额为80X60%=48万元, 超标8048=32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发生额为15

8、00万元,而扣除限额 = 18000X15%=2700万元。生产企业就招待费用大于扣除限额的32万元,需做纳 税调整。销售公司:业务招待费的发生额为80万元,扣除限额=80X60%=48万 元,超标8048=32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发生额为2000万元,而扣除限 额为20000 X15%=3000万元。招待费用超标32万元,需做纳税调整。两个企业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4万元,应纳税额为:64X25%=16万元。通过纳税筹划,节 约企业所得税14116=125万元。当然,设立独立的销售公司后还会有一些影响。 例如,机构设立后会持续经营下去,因此企业应考虑长远的市场状况和企业发展 状况;会有成

9、本、费用项目的增加;流转税也可能会增加。交易价格会影响两个 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即生产企业以多少价款把产品卖给销售公司,才能保证两个 企业都不亏损?如果一方亏损一方盈利,那亏损一方的亏损额就产生不了抵税作 用,盈利的一方则必须多交企业所得税。所以,交易价格一定要仔细核算,以免 发生不必要的损失。企业应充分考虑以上各种因素,决定是否设立分公司。方案 二:改变广告形式增加扣除限额企业可创新广告宣传样式,如:通过雇员到现场 宣传支付工资的形式,从而减少纳税负担。实例:乙饮料企业,年初计划推出新 产品。经本厂企划部提出两个宣传方案,预计销售额2000万元。方式一:通过 新闻媒体作广告,年需广告费支出65

10、0万元。方式二:派出250名雇员,身穿特 制服装,服装上印制本厂商标和本厂厂名以及宣传口号,到需要宣传的地区的各 大酒店和商场,在酒店和商场进行促销12个月。此方案服装制作费需支出50 万元,250名雇员每月支付工资2000元,两项合计支出50 + 250X2000X12=650 万元。方式一因饮料企业广告费税前扣除为30%,扣除限额2000X30%=600万 元,需纳税调整650600=50万元,负担所得税50X25%=12. 5万元。方式二 中,特制的服装制作费50万元为业务宣传费,不超扣除限额2000X30%=600万 元准予扣除;该项雇员工资按税法规定可全额扣除,因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11、 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全额扣除。因此方式 二较方式一更优,可少纳税12. 5万元,不需纳税调整从而减少纳税负担。方案 三:利用扣除方式选择进行筹划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部分行 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72号)第二条规定, “对采取特许经营模式的饮料制造企业,饮料品牌使用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 (营业)收入30%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 的部分或全部归集至饮料品牌持有方或管理方,由饮料品牌持有方或管理方作为 销售费用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饮料品牌持有方或管理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 费和业务宣传费支

12、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饮料品牌使用方归集至本 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剔除。“由于财税200972号文件明确特许经营模 式的饮料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按比例扣 除,另一种是据实扣除,扣除方式的不同,导致了税收筹划空间。实例:甲企业 为饮料品牌持有方,2009年的营业收入为1500万元,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 费为500万元,乙企业为甲企业授权生产该品牌产品的企业,2009年的营业收 入为1000万元,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400万元,假设以前年度发生的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均已税前扣除,以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均超限 额。甲、乙企业所得税税率

13、均为25%,则两种不同方式下的税务处理如下:方式 一:乙企业选择按比例扣除的方式甲企业的税务处理如下:2009年,甲企业税 前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限额为450万元(1500X30%),实际发生的广告 费和业务宣传费为500万元,有5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在本年度税前不得 税前扣除,又因为以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均超过税法规定的扣除限 额,因此,该50万元未扣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在本年度和以后年度均不得税 前扣除。乙企业的税务处理如下:2009 年,乙企业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 传费限额为300万元(1000X30%),实际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400万 元,有100万元广告

14、费和业务宣传费在本年度税前不得税前扣除,又因为以后年 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均超过税法规定的扣除限额,因此,该100万元未 扣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在本年度和以后年度均不得税前扣除。甲、乙企业2009 年度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合计为750万元。方式二:乙企业选择归结至甲企业税前据实扣除的方式甲企业的税务处理: 2009年,乙企业归结至甲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400万元,作为甲企业 的销售费用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甲企业自身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 税前扣除限额为450万元(1500X30%),实际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500 万元,有5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在本年度税前

15、不得税前扣除,又因为以后 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均超过税法规定的扣除限额,因此,该50万元 未扣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在本年度和以后年度均不得税前扣除。乙企业的税务 处理如下:2009年,乙企业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限额为0,甲、乙企业2009年度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合计为850万元(400 + 450)。 对比分析发现:第二种方法比第一种方法税前多扣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100 万元,即为乙企业选择比例扣除法超限额不得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第二 种方法由此节约的税收收益为25万元(100X25%),甲、乙企业可以协商共享。 由此可见,如果预计以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

16、费将超过税法规定限额, 可以采取结转至品牌持有方或管理方据实扣除的方法。如果预计以后年度发生的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税法规定的扣除限额,则可选择按比例扣除方式 或结转至品牌持有方或管理方据实扣除的方法。纳税人可以权衡利益,合理选择 税务处理方法进行筹划。税务筹划要考虑长远利益对于广告宣传费的税务筹划,应充分考虑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营销战术,不能 够为筹划而筹划,否则可能给企业发展带来税务筹划风险。例如,甲公司为一家 生产经营企业,其从事行业发生的广告根据税务政策不允许税前扣除。该企业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企业所得税率为25%,未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 使不能税前扣除广告支出,但企业为了不断扩大市场份额,每年还是要投入相当 金额的广告费用于企业形象宣传。以2012年为例,当年的财务预算预计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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