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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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1总则 为了加强工程档案的管理,保证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系统,使工程档案更好地为科研、生产、技术、基本建设、设备管理和维护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基本建设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等项目工程的竣工文件编制、档案整理及竣工验收。 本“制度”与国家、上级档案部门所发文件若有不一致的地方,以国家上级档案部门所发文件为准。2引用标准或政策规定 国档发19876号文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80302号文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国标gb/t11822-89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国档发19884号文

2、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928号文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3归档原则 3.1归档的文件、档案必须达到完整、准确、系统,保障生产(使用)、管理、维护、改扩建的需要。 档案的完整性。指国家档案局和国家计委国档发19884号文件所确定的内容,将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应归档的文件、资料归档,各种文件原件齐全。 档案的准确性。指档案内容真实反映项目(工程)竣工时的实际情况和建设过程,做到图物相符技术数据准确可靠,签字手续完备。 档案的系统性。指按其形成规律,保持各部分之间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 3.2凡是基建工程所涉及的建设报告、批复、征地证书、规划红线、设计、施工运行图纸、资

3、料、试验报告、产品说明书、设备开箱资料、设备订货合同、协议以及气象、水文、地质、地形等,任何部门、基层和个人办理的上述文件资料,均应主动交工程管理部门统一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交公司档案室,不得私自扣留。单体幢号的基建工程,按昆明市城建档案管理处编印的昆明市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组卷细目收集整理后,一式三份,一份由施工单位先交昆明市城建档案管理处,其余二份交公司档案室。 3.3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鉴定、归档是基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列入有关工程管理制度和程序;列入基建计划;列入工程技术人员的职责范围,并作为考核的依据之一。基建工程设备开箱、竣工验收、重要生产会议必须有档案人员参加。

4、3.4工程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和工程档案的移交应与工程的立项准备、建设和竣工验收同步进行。完整、准确、系统的项目档案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条件。公司工程管理部、市场开发部应根据本制度规定督促建设、施工、设计和监理等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范围或合同规定的项目竣工文件的编制和档案整理工作要求,完成工程档案并及时归档。4归档范围 4.1由建设单位提供下列文件材料4.1.1可行性研究、任务书。 4.1.1.1项目建议书及批复。 4.1.1.2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选址报告及审批文件。 4.1.1.3设计任务书、计划任务书。 4.1.2设计基础材料 包括为建设项目而收集的各种调查资料、预测及工程地质、

5、地形、水文气象、地震、交通、通讯等调查材料。 4.1.3设计文件 4.1.3.1初步设计(包括概算书)。 4.1.3.2初设审查意见及批复文件(包括概算批复)。 4.1.4工程管理文件 4.1.4.1征用土地批准文件及红线图、拆迁、补偿协议书。 包括与征用土地有关的报告、批复(包括征地红线图、规划红线图)协议(包括林木砍伐协议、拆迁协议、补偿协议、征地协议及供水、供电、道路、通信、消防等协议,与有关的县、市政府、政府各级部门、单位和农村的会议文件、来文、复函等函件)、国有土地使用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 4.1.4.2承发包合同、协议书、招标、投标、租赁文件 包括设计

6、、土建施工、电气安装、通信、零星工程和附属工程、监理、设备、材料供货等招投标文件、资料及其合同、协议。 4.1.4.3预算书、决算书及固定资产移交有关手续文件。 4.2由施工单位提供下列文件材料4.2.1土建施工文件 4.2.1.1土建施工技术管理资料 包括开工报告、施工技术交底记录、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施工技术联系单、竣工报告、施工总结。 4.2.1.2工程施工质量文件 4.2.1.2.1原材料和器材出厂质量合格证明和试验记录。 4.2.1.2.2施工过程中形成材料的试验报告等。 4.2.1.2.3分部、分项单位质量评定文件。 4.2.1.3隐蔽工程记录及签证书 包括地基检验记录、钢

7、筋工程检验记录、地下砼结构工程记录、地下防水防腐检验记录、接地校验记录、电缆管道记录等。 4.2.1.4建筑工程施工记录 包括定位测量、层降观测、变形位移观测、砼施工记录、工序交接班记录。 4.2.2电气施工文件 4.2.2.1电气施工技术管理资料 包括开工报告、施工技术交底记录、施工图会审纪要、设计变更、竣工报告、投产试运行方案、新设备投产申请书、交接验收记录、验收鉴定书及竣工资料移交清册。 4.2.2.2工程施工质量文件 包括电气安装过程中形成的电气安装记录、系统调试及分部、分项单位、质量评定文件。 4.2.2.3工程质量监督部门 负责提交与工程有关的质量监督、检查性文件材料。 4.2.2

8、.3.1中心站、质监站有关变压器、高压配电装置、电缆敷设、接地装置、二次设备、直流系统的安装检查报告及土建工程的有关质量的记录资料报告。 4.2.3监理部门4.2.3.1监理单位 负责提交监理过程中形成的全部文件材料。 4.2.3.1.1监理依据性文件(监理公司资质证书、工程监理合同、监理工作计划书,与建设单位、工程承包单位的来往文件)等。 4.2.3.1.2工程全过程监理资料(监理日报、月报、监理备忘录、监理通知书、会议记录、项目月付款申报表、工程报验单、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申报表、专题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预估算审核记录及付款签证记录、工作总结)。 4.2.4工程完毕后与实物相符的全

9、套工程竣工图。 4.2.5设备文件 4.2.5.1设备材料装箱单、开箱记录、工具单、备品备件单。 4.2.5.2设备厂家提供的成套安装图、技术规范、说明书、出厂证件及试验记录、试验报告、设备特性曲线等。 4.2.5.3设备安装竣工图、安装记录、试验报告及交接验收资料。 4.2.6案卷材料及案卷质量要求 4.2.6.1竣工图和施工文件材料的编制应严格按照国档发199017号颁发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国档发19928号文颁发的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办法和(82)建发施字50号文颁发的关于编制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图的几项暂行规定、gb/t50328-202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编制。 4

10、.2.6.2文件材料案卷的分类、组卷、编目、卷皮规格及其制作材料的质量应符合国标gb/t11822-89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和能源办1991231号文颁发的电力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规则及分类表中供电企业69大类的规定。 4.2.7工程档案的移交 4.2.7.1工程所涉及的资料,任何部门、基层和个人应在工程验收前主动交工程管理部门,不得扣留。工程管理部门所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应按期按归档范围将文件、资料和图纸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移交公司档案室,凡移交给档案室的文件、资料和图纸等档案,档案室应尽快整理、鉴定上架、保管、编写检索工具以便于开发、借阅、利用。 4.2.7.2为使基建工程文件资料齐

11、全、完整、合符现场实际,便于提供利用,工程竣工后,在文件资料移交时应由以下三方面人员参加:工程主管部门负责立卷归档移交公司档案室负责按归档要求接收 运行或接收单位负责从运行角度检查资料是否齐全4.2.7.3工程施工前,公司工程合同签订部门与乙方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写明工程竣工验收后,扣下工程总款的35%作为竣工图纸、资料的抵押金,待全部资料齐全由工程管理部门和档案室验收签字后再把抵押金付给施工单位。 4.2.7.4为了保证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公司下属各部门、基层按年度在(6月30日)前及时准确地向公司档案室报送当年设备、建筑物变更情况,并提请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按科技档案图纸修改补充制度对

12、档案进行补充、核对,保证档案与实物相符。如不按年度报送变更情况或因提供档案数据不准确而造成失误,由各部门、基层自行负责。 1总则 为了加强工程档案的管理,保证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系统,使工程档 案更好地为科研、生产、技术、基本建设、设备管理和维护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基本建设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等项目工程的竣工文件编制、档案整理及竣工验收。 本“制度”与国家、上级档案部门所发文件若有不一致的地方,以国家上级档案部门所发文件为准。 2引用标准或政策规定 国档发19876号文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国档发1980302号文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 国

13、标gb/t11822-89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 国档发19884号文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 国档发19928号文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 3归档原则 3.1归档的文件、档案必须达到完整、准确、系统,保障生产(使用)、管理、维护、改扩建的需要。 档案的完整性。指国家档案局和国家计委国档发19884号文件所确定的内容,将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应归档的文件、资料归档,各种文件原件齐全。 档案的准确性。指档案内容真实反映项目(工程)竣工时的实际情况和建设过程,做到图物相符技术数据准确可靠,签字手续完备。 档案的系统性。指按其形成规律,保持各部分之间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 3

14、.2凡是基建工程所涉及的建设报告、批复、征地证书、规划红线、设计、施工运行图纸、资料、试验报告、产品说明书、设备开箱资料、设备订货合同、协议以及气象、水文、地质、地形等,任何部门、基层和个人办理的上述文件资料,均应主动交工程管理部门统一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交公司档案室,不得私自扣留。 单体幢号的基建工程,按昆明市城建档案管理处编印的昆明市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组卷细目收集整理后,一式三份,一份由施工单位先交昆明市城建档案管理处,其余二份交公司档案室。 3.3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鉴定、归档是基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列入有关工程管理制度和程序;列入基建计划;列入工程技术人员的职责范围,并作为考核的依据之一。基建工程设备开箱、竣工验收、重要生产会议必须有档案人员参加。 3.4工程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和工程档案的移交应与工程的立项准备、建设和竣工验收同步进行。完整、准确、系统的项目档案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条件。公司工程管理部、市场开发部应根据本制度规定督促建设、施工、设计和监理等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范围或合同规定的项目竣工文件的编制和档案整理工作要求,完成工程档案并及时归档。 4归档范围 4.1由建设单位提供下列文件材料 4.1.1可行性研究、任务书。 4.1.1.1项目建议书及批复。 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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