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会计与筹划期末复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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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值税(一)一般规定1.销售或进口的货物(有形动产)2.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划分)(二)特殊规定1.特殊项目:2.特殊行为: (1)视同销售货物行为;(2)混合销售行为;(3)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行为(三)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其它特殊规定1.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7项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征免税项目:14项3.增值税起征点的规定4.放弃免税规定: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特殊行为: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代销中的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或代销款二者之中的较早者。若均未收到,则于发货后的180天缴纳增值税。 (2)销售代销货物代销

2、中的受托方:售出时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按实际售价计算销项税取得委托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受托方收取的代销手续费,应按“服务业”税目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q (3)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之间移送货物用于销售的,移送当天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购买的货物用途不同,处理也不同q 【要点 1】上述(4)(8)项视同销售行为,对自

3、产货物处理是相同的,对购买的货物用途不同,处理也不同。1.购买的货物:用于投资(6)、分配(7)、赠送(8),即向外部移送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2.购买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4)、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5),本单位内部使用不得抵扣进项税;已抵扣的,作进项税转出处理。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q 认定标准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以其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纳税人q 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 q 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 q 认定标准批发或零售货物的纳税人 q 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 q 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

4、税率或征收率按纳税人划分 税率或征收率 适用范围 一般纳税人 基本税率为17% 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应税劳务 低税率为13% 销售或进口税法列举的七类货物 零税率 纳税人出口货物 小规模纳税人 征收率 【2009-1-1前】商业小规模纳税人4%,其他小规模纳税人6% 【2009-1-1变化】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不再划分行业,一律降至3% 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办法征税:也适用4%或6%的征收率 适用13%低税率的列举货物是 1.粮食、食用植物油、鲜奶;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及其有

5、关部门规定的其他货物。(1)(初级)农产品。(2)音像制品。(3)电子出版物。(4)二甲醚。注意:【2009-1-1变化】部分资源税应税矿产品的增值税税率由13%恢复为17%,包括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煤炭和盐(食用盐除外) q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般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q (一)一般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即价外收入,如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运输装卸费等)。1.销售额价款价外收入【特别提示】价外收入视为含增值税的收入,必须换算

6、为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 q 2.销售额中不包括:(1)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2)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承运者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q (3)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q (4)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1.折

7、扣折让方式销售: 三种折扣折让 税务处理 说明 折扣销售(商业折扣) 可以从销售额中扣减 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实物折扣:按视同销售中“无偿赠送”处理,实物款额不能从原销售额中减除。 销售折扣(现金折扣) 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发生在销货之后,属于一种融资行为。 销售折让 折让额可以从销售 也发生在销货之后,作为已售产品出现品种、质量问题而给予购买方的补偿,是原销售额的减少。 2.以旧换新销售:按新货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收购价格(金银首饰除外)。 3.还本销售:销售额

8、就是货物销售价格,不得扣减还本支出。4.以物易物销售:双方均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5.包装物押金处理:销售货物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如果单独记账核算,时间在1年以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酒类产品除外:啤酒、黄酒按是否逾期处理,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押金,无论是否逾期一律并入销售额征税)因逾期(1年为限)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并入销售额征税。征税时注意两点:一是逾期包装物押金为含税收入,需换算成不含税价再并入销售额;二是征税税率为所包装货物适用税率。 6.一般纳税人销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9、 q 视同销售货物行为销售额的确定,必须遵从下列顺序:(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平均售价;(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平均售价;(3)按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组价的特殊使用有售价,但也要核定价格或组价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q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3%或17%)含税价格(含税收入)判断:1.通过看发票来判断;(普通发票要换算)2.分析行业;(零售行业要换算)3.分析业务;(价外费用、建筑业总承包额中的自产货物要换算) 进项税额的抵扣 q 进项税额是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它与销售方收取的销项税额相对应。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

10、进项税额,分两类:一类是以票抵扣,即取得法定扣税凭证,并符合税法抵扣规定的进项税额; 另一类是计算抵扣,即没有取得法定扣税凭证,但符合税法抵扣政策,准予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 q (1)以票抵税 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q (2)计算抵税 外购免税农产品:进项税额=买价13% 外购运输劳务:进项税额=运输费用7%运费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项目 解析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解析】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规定】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

11、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解析1】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解析2】非正常损失货物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在增值税中不得扣除(需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在企业所得税中,可以将转出的进项税额计入企业的损失,在所得额中扣除.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解析1】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

12、、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解析2】并非所有的外购货物类固定资产均可抵扣进项税额。 5.上述第1项至第4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运输费用的计算抵扣应伴随货物 进项税额转出 q 上述13的购进货物改变生产经营用途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如果在购进时已抵扣了进项税额,需要在改变用途当期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进项税额转出的方法有三种:第一:原抵扣进项税额转出 第二:无法准确确定该项进项税额的,按当期实际成本(即买价运费保险费其他有关费用 )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数额当期实际成本税率第三:利用公式: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应

13、纳税额计算简易办法 一、计算公式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3%公式中的销售额应为不含增值税额、含价外费用的销售额。二、含税销售额换算由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只能开具普通发货票,上面标明的是含税价格,需按以下公式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进口货物增值税(海关代征) 一、进口货物征税范围凡是申报进入我国海关境内的货物二、进口增值税的计算方法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税率(13%或17%,同国内货物)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任何税额(仅指进口环节增值税本身)。其计算公式为:应纳进口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

14、额计算举例q 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7%,2010年5月份的有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1)销售甲产品给某大商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万元;另外,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销售甲产品的送货运输费收入5.85万元。(2)销售乙产品,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29.25万元。(3)将试制的一批应税新产品用于本基建工程;成本价为20万元,成本利润率为10%,该新产品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4)销售2010年1月份购进作为固定资产使用过的进口摩托车5辆,开具普通发票,每辆取得含税销售额1.17万元;该摩托车原值每辆0.9万元。(5)购进货物取得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的货款60万元,进项税额10.2万元,另外支付购货的运输费用6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6)向农业生产者购进免税农产品一批,支付收购价30万元,支付给运输单位的运费5万元,取得相关的合法票据。本月下旬将购进的农产品的20%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以上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的规定,请按下列顺序计算该企业5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额。(1)计算销售甲产品的销项税额;(2)计算销售乙产品的销项税额;(3)计算自用新产品的销项税额(4)计算销售使用过的摩托车应纳税额(5)计算外购货物应抵扣的进项税额(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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