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专业技术与技师人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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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 公司专业技术与技师人员管理办法专业技术与技师人员治理方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发挥科技与技能人员在生产经营中的重要作用, 充分发挥职称在科学评判人才, 合理配置人才, 择优使用人才的鼓舞导向 作用,引入动态竞争鼓舞机制,增强专业技术和技师人员的责任感、使命 感,促使他们参与竞争,主动进取,多出成果,提升专业技术和技师队伍 的整体素养。 同时,鼓舞在生产操作岗位上的技术工人在岗成才,特制定 本治理方法。第二条 专业技术与技师职务系列名称一、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名称分为工程、经济、统 计、会计、政工、档案、质量、审计、信息技术九个职务系列。二、技师职务系列:技师职务系列

2、名称分为高级技师、技师、助理技 师。第二章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评审第三条 本方法所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评审包括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执业资格考试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与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 统一大纲、 统一试 题和统一评分标准,考试合格后,由国家统一颁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和执业资格证书 ,在全国范畴内有效。公司内经济、统计、会计、质量、审计及信息技术专业实行全国统一 资格考试, 不再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报考人员只限在有 关的专业技术岗位和治理岗位。第四条 评审和报考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坚持专业技术人职员作岗 位与专业技术职务系列性质相一致的原则。专业

3、技术人职员作岗位性质跨系列的, 可由申报人选择一个系列, 但 一次只能选择一个系列,在同一年度内评审(含考试)结果公布之前不得 参加另一个职务系列的评审(含考试) 。第五条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举荐条件一、差不多条件:坚持四项差不多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 纪守法,遵守公司各项治理规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主动为公司各项工 作奉献自已的力量。二、申报评审员级职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初步把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能承担本专业一样 的业务技术工作。2、中专、大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三、申报评审助理级职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比较系统地把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能

4、对本专业的 一样业务技术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在工作中做出一定成绩。2、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任员级职务满四年;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 工作满三年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四、申报评审中级职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系统地把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能结合实际制定业 务技术打算、规划,能发觉工作中的咨询题,进行分析和总结,在本专业 工作中成绩突出。2、大专、大学本科毕业,任助理级职务满四年或硕士研究生毕业从 事专业工作满三年。五、申报评审副高级职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较系统和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有较丰富的 工作体会,能解决工作中的复杂咨询题,成绩明显。2、大学本科毕业任中

5、级职务满五年。六、申报评审正高级职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丰富的工作体会和高深的专业造诣,能解决工作中的重大疑难 咨询题,成绩卓著。2、大学本科毕业任副高级职务满五年。第六条 工程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举荐评审不具备国家颁发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学历、资历或职 务档次的专业技术人员,但任现职以来,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明显,按重 庆市职改办关于重庆市工程、农业、科研、高校、中专校、中小学、卫 生等七系列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举荐条件 (试行)的通知(渝 职改办 2000439 号)破格举荐评审相应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格。第七条 外语要求一、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评审各系列高、

6、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或参加全国专业技术高、 中级资格考试获得资格证书时, 均需参加全国或 重庆市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试等级和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二、免试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试职称外语:1、男性年满 55 周岁、女性年满 50周岁申报正高级职称及其以下者 (以身份证出生年月为准,截止申报当年年底。下同) 。2、男性年满 53 周岁、女性年满 48周岁申报副高级职称及其以下者。3、任现职以来在公布刊物上发表译文或译著者,其中:评聘中级须1 万字、副高级须 3 万字、正高级须 4 万字以上者。4、三年内参加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 (BFT) 合格(其 中 BFT 高

7、级对应 A 级、中级对应 B 级、初级对应 C 级)。5、任现职以来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进修一年及其以上者。6、已取得硕士学位评聘中级,或已取得博士学位评聘正、副高级专 业技术职务者。7、组织选派援外、援藏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外工作期间申报高中 级职称者。8、取得外语专业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有 第二外语要求者。9、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者。10、能力业绩突出、在本行业本地区做出重要奉献,达到本系列申报 评审破格条件者 (按照分级治理原则, 申报高级职称由市职称改革办公室 确认;申报中级职称由市级主管部门或区县人事职改部门确认) 。11、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规定

8、要求, 申报正高级 职称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者。三、有效期限1、实行一次性考试合格后,其合格成绩在申报评审 (或考试 )同一级 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中使用有效。2、1982 年及其以后参加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相应级别的 外语考试同时合格(符合免试条件者除外) ;1981 年及其往常参加工作的 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相应级别的外语考试(符合免试条件者除外) , 考试不合格者,在获得成绩证明的当年至次年内可申报一次专业技术人员 职务资格评审。第八条 运算机要求一、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评审各系列高、中、初(助理)级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或参加全国专业技术高、 中、初级资格考试获得资格证书时

9、, 均需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运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或重庆市职称运算机等 级考试,考试等级和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二、免试条件1、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2、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在市级及其以上刊物公布发表过运算机 专业文章(第一作者)晋升中级、或出版过运算机专著的人员晋升正、副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运算机专业中专及其以上毕业晋升中级,运算机专业大专及其以 上毕业晋升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4、参加全国运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获得程序员及 其以上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运算机软件专业水平证书 。5、已取得硕士学位晋升中级职务和已取得博士学位晋升副高级职务。三、有效期限与外语考试的

10、有效期限一致。第九条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定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定(以下简称初定)是指对一般高等学 校、一般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见习期满,经公司考核合格后,经批准即可 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需再进行评审。具体规定如下:1、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初定为员级职务任职资格。2、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工作二年,可初定为助 理级职务任职资格。3、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初定为助理级职务任职资格。4、研究生班毕业或第二学士学位获得者,可初定为助理级职务任职 资格。5、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工作二年,可初定为中级职务任职 资格。6、博士学位获得者,可初定为中级职

11、务任职资格。二、在初定工作中, 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所从事的专业与所学的专业相 同或相近。 若所从事的专业与所学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 须按规定的程序 报经相应的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国家教委承认学历的成人高等、 中等专业院校毕业生不实行初定, 须按规定的程序报经相应的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四、国家已实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的系列, 属于本专业的一 般高等院校、一般中等专业学校(不含成人高等、中等专业院校)毕业生 可实行初定(有专门要求的系列除外) ;非本专业的毕业生应通过国家统 一考试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第十条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转评专业技术职务

12、任职资格的转评 (以下简称转评) 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因 工作岗位发生变更, 其变更前后的专业属不同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 (或同 一系列不同专业岗位) ,重新申报评审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一、转评应在次年, 按新的岗位及系列规定的标准条件,报相应的评 审委员会评审通过, 才能取得同级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其任职 资格时刻从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之日起运算。二、变更到国家已实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的系列, 不实行转 评,而应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资格考试合格, 才能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 务任职资格。第十一条 为了鼓舞生产操作岗位人员立足本职, 钻研业务, 为有志 于向专业技术方向进展的职员提供

13、明确的职业方向, 培养较高素养的职员 队伍,因此生产操作岗位人员(非全日制大中专学历)能够参加专业技术 人员资格评审,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必须与从事的专业相同或相近。二、申报人必须是大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本岗位工作满一年。三、申报人所在岗位必须是理论水平及实际操作技能要求较高的岗 位。四、申报人能够独立承担本专业一样业务技术工作,是所在子(分) 公司确定(注册)的 QC 成果、科研项目、科技成果推广和运用、技术改 造/设备更新等技术活动的要紧参与者或有举荐发表的论文。五、申报人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参加资格评审前 2 年未受到任何 违纪违法处罚。第十二条 技

14、师类人员参加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取得相应资格。第十三条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流程一、申请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刻内向所 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重庆市( )系列(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格评审综合情形(公示)表 (附件 1)和举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人员简表(附件 2)并提交本人学历、任职资格证书、外语、运算机、 连续教育证书及获奖证明, 所在单位按照申报人的业绩奉献, 提出举荐意 见报送人力资源部。二、人力资源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审核所填材料。三、人力资源部将审核后的材料报送子(分)公司领导审批。四、经批准后确定正式举荐人选,下通知,被正式举荐人员填制评审 材料。第三

15、章 专业技术与技师职务聘任 第十四条 专业技术与技师职务聘任原则一、公布、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二、不受资格限制的原则;三、业绩优先的原则;四、不越级聘任的原则;五、按岗聘任的原则;六、拟任专业技术与技师职务与工作岗位性质一致的原则; 第十五条 专业技术与技师职务岗位职数操纵一、专业技术职务职数在每年新增资格人数范畴内核增一定职数。二、技师职务职数以每年年初核定的职数为准,不能超职数配置。三、为了充分调动全公司专业技术与技师人员的工作主动性、 主动性 和制造性, 强化以业绩奉献为要紧聘任依据的原则, 科学合理使用岗位职 数,择优聘任。第十六条 专业技术与技师职务聘任条件 一、差不多条件:坚持四项差不多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 纪守法,遵守公司各项治理规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躯体健康,能坚持 正常工作。二、专业技术任职条件1、员级职务 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全国不分助理和员级 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能独立承担本专业一样业务技术工作。2、助理级职务 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任现职以来达到下列条件中的两项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任员级职务以来, 确有一定的业务技术水平、 工 作能力和业绩奉献, 近两年内达到下列条件中的三项, 可破格聘任助理级 职务:(1)公司级以上优秀成果、优秀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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