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网格化监管现状、问题及对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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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商局网格化监管现状、问题及对策新时期,随着经济的大发展,市场主体数量大幅攀升,交易行为日益复杂,日臻成熟的市场经济,要求市场监管更高效、服务更规范。全国工商系统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其中以监管成本低、效率高并将监管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的网格化监管模式,得到了广泛认同。网格化监管是以工商所为实施主体,将所辖区划分为若干个网格,将所有市场主体按地理位置固定到相应的网格,明确网格监管的内容和相关人员的责任,使工商职能在辖区范围内得到全面落实的基本管理机制。简言之,网格化监管就是采用大包干的形式,由监管责任人(包干人)负责包干区域内经营户涉及工商职能的监管与服务。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全国各级工商部门要将网格

2、化监管作为“两费”停收后,围绕职能的“四个转变”,提高市场监管水平的先进模式加以推广。2009年1月,*县工商局下发*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巡查考核办法,在全县工商所推行网格化监管模式。时至今日,网格化监管模式落实得如何、效果怎样?结合当前开展的“三查三看”教育活动,2010年8月12日,本人带领市管股、个私协负责人到*、*两个分局,就“如何有效推进网格化监管”课题进行调研。调研采用座谈会形式,向基层网格化监管一线人员和分局领导干部,了解目前网格化监管在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听取、收集相关建议。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整理如下:一、网格化监管现状及问题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和在基层调研时的了解,自网格化监管

3、模式实施以来,我局按照市局的要求,健全组织机构,合理划分监管区域,制定配套的巡查制度、制定市场巡查计划等,做到了辖区分片、责任到人,并上墙公示。市局为基层实施网格化监管建立了信息监管平台,监管人员可以随时登录平台,录入、调阅监管信息。网格化监管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落实。但还存在网格化监管并未完全落实到位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有的监管人员对辖区经营户的情况没有做到户数明、底细清;有的市场巡查频次未充分结合辖区市场主体经营特点,巡查内容不全面,有关巡查监管信息也未能全部及时录入计算机;有的监管人员与辖区经营户主动沟通较少。由上可见,网格化监管模式在一些分局(工商所)仍停留在初始阶段,并未得到全面严

4、格的落实,还没有康健发挥出应有的效用。二、网格化监管问题的成因造成网格化监管落实不到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认识不足等主观因素,又有体制转型不到位等客观因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责任意识不强,工作缺乏热情。网格化监管是一种建立在科学发展观基础上的全新的科学监管模式,是实现“四个转变”的有效载体,是提高监管效能的重要途径,是对传统监管模式的一种变革。但网格化监管是一项耗时耗力的工作,监管人员需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在调研中发现,少数监管人员对网格化监管的意义认识不够,工作责任心不够强,或畏具网格化监管可能承担更大的监管责任,对待上级布置的工作存在消极应付的心态,工作上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宁可

5、少一事,不愿多干事,宁可听从上级安排,不愿主动行政,往往被动应付,导致网格化监管的各项措施未得到有效落实,工作难以上台阶。(二)基层人手紧缺,业务能力不够。在基层调研时,普遍反映目前基层人手紧缺的问题,有的基层分局(工商所)连所长在内只有三、四名执法人员,满足不了目前监管市场和服务市场主体的需求。网格化监管标准高、项目多、程序规范,必然占用一定的人力,加上其他工作,基层工商所人手紧缺已成为普遍现象。另一方面,少数基层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与网格化监管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目前部分基层分局(工商所)的干部平均年龄较高,年轻人少,无法满足新形势下工作的需要。中年人在过去的粗放管理模式下,实践经验相

6、对丰富,但工商业务知识不够全面,对网格化监管认识比较模糊,对网格化监管涉及的主体准入、流通领域商品监管、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商标广告监管、合同监管、消费维权等综合型业务知识掌握不够,甚至有人不会操作基本的业务软件,工作效率低。有些年轻人由于工作时间短,实践经验少,业务知识不足,一时还难以独挡一面。(三)制度保障不够,缺乏激励机制。激励机制是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网格化监管是一项全新的监管模式,其推广、完善需要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不仅需要基层干部通过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外,还要求上级能够出台相应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监管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为推行网格化监管提供必要的制度保障。县局虽然出台过有关的责任追

7、究、绩效考核等制度,但尚未形成全面规范、科学有效、操作性强、切实可行的监督、考核、评价、奖惩机制。(四)工作千头万序,基层任务偏重。工商部门作为一个综合执法部门,监管领域较宽,工作头绪较多。上级各部门的工作任务通过逐层传递,最终全部要靠基层分局(工商所)来实施,监管责任压力也随之传递到基层工商所,任务指标逐年递增,基层不堪负重,如新商标注册、经纪人发展任务数每年递增,随着基数不断增大,任务愈加难以完成。基层分局(工商所)对有的工作只能做到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甚至应付了事。市场办管脱钩后,基层负担实际没有减少,个人工作量反而相对增加了。在办管脱钩前,虽然有市场,但还有大量的临时聘用人员,他们除了

8、完成收费工作,还承担了一些行政执法的辅助性工作。(五)突击任务较多,长效机制短板。网格化监管是一项长效的监管机制,不是一项临时性的专项整治活动。在当前整个行政管理工作大环境中,许多整治工作本应纳入长效监管机制,但上级时常以临时性的、专项性的突击整治代替长效的监管,因而必然影响长效监管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导致网格化监管的长效机制难以发挥作用。(六)设施投入不够,监管手段落后。网格化监管是建立在规范化管理的基础上,不仅需要硬件设施,还需要完善必要的软件。目前基层的电脑配置数量少,网格化监管缺乏很好的软件支撑。这种状况不能保障现代化的监管方式的正常运行。三、网格化监管的对策网格化监管模式是一种新型的、

9、高效的、科学的监管模式,是建立在规范化建设基础上,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对传统监管手段的一次变革。各级工商部门应以停收“两费”为契机,大力推行网格化监管,实现对社会主义大市场的有力监管,提高依法行政和执政能力。落实和完善网格化监管应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转变观念,提高认识,为网格化监管的落实提供思想保障。国家总局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提出“监管方式由粗放向精细转变、监管方法由突击性、专项性整治向日常规范监管转变、监管手段由传统向现代化转变”等四个转变。网格化监管正是顺应了以上的要求,将监管责任明确到人,消除监管的盲点,强化动态的、长效的监管,同时寓服务于监管之中。因此,工商部门应将网格化监

10、管作为实现“四个转变”的突破口,切实抓好网格化监管措施的落实,不断提高网格化监管的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从而实现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的“四个统一”。(二)科学部署,减负基层,为网格化监管的实现提供时间保障。网格化监管未能有效落实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基层忙于杂事、临时性的事务较多。因此上级应科学统筹各项工作,在部署工作和检查落实时,应尽量将有关工作安排进行整合,提出规范性的长效性的要求,并精简会议,注重实效,为基层落实网格化监管提供时间保障。(三)重心下移,强化基层,为落实网格化监管提供后勤保障。针对基层人手偏少、软硬件不足的状况,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行重心下移,为基层调

11、整配备与辖区监管任务相适应的执法人员,弥补基层监管力量的不足。同时,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配备、更新必要的行政执法器具、开发更加科学的网格化监管软件,为基层落实网格化监管提供有效的人力物力保障。(四)加强培训,规范监管,提高干部网格化监管的能力保障。相对于传统的监管方式而言,网格化监管要求干部具备复合型的能力,既要有注册、合同、商标、广告、办案等较全面的专业执法知识,还要具备消费维权的协调、处理能力,以及服务市场主体的服务能力。能力的取得,除了在具体业务工作中取得实践经验,现阶段更需要通过专业的培训。县局应制定个性化的培训计划,针对不同的层次、不同的需求,加强业务训练,不断提高综合能力,满足网

12、格化监管的需要。(五)强化巡查,严格督查,确保网格化监管措施的监督保障。网格化监管模式是否能够等到有效落实,最核心的是监管人员是否按要求对网格内的经营户切实开展市场巡查,并按要求记录市场巡查情况;网格内违法经营行为是否得到及时有效处理;网格内的消费投诉是否得到妥善解决。这仅靠网格监管人员的自律还不够,需要建立严格、规范的督查机制,重点检查网格监管人的巡查频率,核查巡查记录及是否及时录入,检查违法行为查处及消费投诉处理记录等,督查情况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六)强化激励,奖优罚劣,为落实网格化监管提供制度保障。网格化监管是一项任务重、责任大、工作细的综合性监管模式,对网格监管人综合业务素质要求很高,缺乏激励机制难以调动监管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因此,必须建立奖优罚劣的激励评价机制,对认真实施网格监管、切实落实监管责任的网格监管人要从物质、精神方面给予奖励,对不能完成工作或敷衍应付和失职、渎职的监管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考核评价通过平时督查和年终的抽查方式,重点围绕网格化监管的制度落实情况、市场巡查情况、信息录入情况、行政执法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评,并依据测评结果实施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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