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与二调数据对接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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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调数据对接工作方案为使土地运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更好的推动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更科学地统筹城乡建设,更能协调各类用地间的关系,更准确反映当前的用地情况和体现各类用地在规划期内发展规律和规划布局,根据2023年3月16日由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的全省土地运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对原所规划实行的土地运用总体规划(20232023)所使用的基础数据进行改善和完善,决定采用2023年终所发布的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作为规划的基础数据库,对原有的规划实现与二调数据的对接工作。二调数据对接的重点工作和任务是耕地和建设用地指标的科学对接,保证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建设用地面积与土地运用总体

2、规划修编中上级下达的指标不产生冲突。二调数据对接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现状数据与规划数据的转换规定,对二调成果进行转换,形成规划基期数据。乡级土地运用总体规划必须采用二调数据,贯彻到1:1万土地运用规划图上。市、县主城区用地必须采用二调数据,贯彻到1:1万主城区规模控制图上。通过2023年至2023年间的发展,各类用地面积出现变化,建设用地指标已经使用或投入建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存有量变小,甚至有些地方指标出现了缺口,如何发展保障社会经济的发展已经是成为一项重要的任务亟待解决的问题。通过几年的发展,本来制定的土地运用总体规划中的有些规划在空间布局和结构上不尽合理,需要进行一些调整以适应社会经济的发

3、展。根据对接后的建设用地规模指标,对辖区内建设用地规模指标需重新确认,可调整建设用地布局,报省厅汇总,统一报省政府审批。其中已经报批备案的市、县级和部分乡镇级规划(报国务院批准的城市除外),经科学论证,可以对主城区的规模和布局进行调整,可以适当扩大有条件建设区规模,保持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用性。市、县级可预留部分机动指标,调节辖区内不可预见的项目用地。对接后的建设用地规模指标已经涉及了以前追加的建设用地指标,在编制规划的时候,不能再次使用,避免扩大建设用地总规模。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有限的情况下,城市新区建设、产业集聚区、重点建设项目和工程所需指标应当优先得到考虑和解决。新农村建设是当代发展科学社会

4、主义,统筹城乡发展和优化城乡布局的重点工程,新增指标也可通过增减挂钩、土地置换得到实现。在与二调数据的对接过程中,在二调数据上体现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是原有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减去2023年至2023年已经审批建设用地数量。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指标作为约束性指标,不得低于上级下达的指标,在本次进行的二调数据对接的工作中,可以对耕地和基本农田的空间布局进行优化,但是数量不得少于上级下达指标,质量不得低于调整前的质量。考虑土地运用总体规划布局的需要,对基本农田进行调整,将上级规划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贯彻到地块和图斑。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一定比例多划一部分基本农田,并在文本中予以说明,待国家明确有关政策

5、后,按规定条件和程序使用。多划的基本农田原则上不超过规划下达控制数的百分之十。对于规划期内实行的项目和工程,在空间布局和范围未得到确认的情况下仍须在规划中列出,并预留指标。土地运用总体规划与二调数据的对接不仅规定各类用地指标的对接,并且规定在空间布局上尽量实现对接。二调数据对接流程如下:第一部分 基础数据对接1、更新数据规划库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的对接:在本项工作中,记录原更新数据库中各地类的面积及其空间布局(可具体至村组);记录二调数据库中各地类的面积及其空间布局(可具体至村组单元);记录各地类在2023年至2023年间的数量和空间布局变化情况,并列出清单(在二调数据上具体至图斑单元)

6、;对变化图斑的属性变化进行记录(以二调数据库中变化图斑现地类为参数)。2、上级下达指标数据对接记录土地运用总体规划修编中上级下达的各地类指标;结合二调数据和更新数据,记录出20232023年各地类变动后各下达指标的存有量;3、图斑参数、属性对接原更新数据库与二调数据库中土地地类分类标准和原则有所不同,在数据对接时应完毕图斑相关参数、属性的对接。第二部分 规划数据对接1、原规划数据与二调数据的对接记录土地运用总体规划修编中各项目的面积、空间布局、范围、界线等相关情况;各项目以二调数据库为底库,实现项目区的底库置换;记录以二调数据库为底库时各项目区范围内各类用地情况;记录原更新数据库为底库时各项目

7、区范围内各类用地情况;记录更新数据库与二调数据库为底库时各项目区范围内各类用地情况的变动情况;记录出各项目区范围内新增项目地类的面积;记录同类用地总体新增面积;2、变动规划项目数据与指标在二调数据库上的对接记录变动后的规划项目名称、面积、空间布局、范围、界线等相关情况;记录有规划项目名称、面积、但未拟定空间布局或界线的项目及总体面积,在规划中为其预留相应指标;3、增减挂钩项目与规划项目对接记录通过增减挂钩项目置换建设用地指标的规划项目,其所用建设用地不列入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记录新农村建设用地指标,通过增减挂钩项目置换的不列入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记录增减挂钩项目面积,折旧区可保存现状参数及属性,但

8、面积可归入耕地;4、规划交通水运用地与二调数据对接记录交通水运用地情况,规划用地面积可适当扩大;5、重点工程、项目与二调数据对接记录国家级重点工程、项目,其占用建设用地指标不列入地方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空间布局不受基本农田空间布局影响;记录预留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假如空间布局尚未拟定,其空间布局可以占用基本农田指标,减少的基本农田指标仍计入基本农田指标。完毕二调数据的对接后,应对规划指标进行重新分解和确认,对规划项目的面积、空间布局、界线进行重划和拟定,最终完毕土地运用总体规划与二调数据的对接及在二调数据库为底图上的实现:第三部分 规划指标的重新确认规划基数库完毕对接后,规划

9、指标需要重新进行确认,规划指标的确认程序如下:1、市根据对接指标,将指标重新分解到县,县再重新分解到各乡镇;2、启动县、乡镇规划修编的修改工作,完毕新指标的对接;3、以市为单位,将指标重新分派的情况进行汇总,编制指标分解方案和说明,上报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分解确认指标重要涉及规划基期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净增建设用地规模、建设用地总规模、主城用地规模、机动指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乡镇级土地运用总体规划依据上级土地运用总体规划和重新分解的规划建设用地指标进行调整;调整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查;县国土资源局将规划调整后成果上报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报省厅重新备案;

10、第四部分 土地运用总体规划修编整改1、通过指标分解并经确认后,进行土地运用总体规划项目面积、空间布局、用途、规划日期等的制定,并在二调数据为基础库的图件上实现;2、记录在二调数据库为基础库的各类用地面积,通过调整最终符合各项规定;3、按土地运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完毕各专项图件的编制;4、根据二调数据及调整情况完毕土地运用总体规划文本、说明的修改;5、编制土地运用总体规划二调数据对接说明及土地运用总体规划修编调整说明;第五部分 数据库建设完毕土地运用总体规划数据的二调数据的对接和调整后,上报审批,审批后开始调整后的土地运用总体规划的数据库建设。数据库的建设应严格按照数据库建设规定。附件:第一部分

11、基础资料(一)发展改革委员会1、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及2023年远景目的纲要2、本县国民经济发展战略研究3、本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规划(二)建委1、本县城乡建设记录年报(19962023年)2、本县城市总体规划及区域城乡体系规划(20232023年)3、本县建制镇发展规划、村镇建设规划4、2023年末城区及建制镇用地规模、常住人口及记录说明(三)农业局1、本县农业区划及农业综合开发规划(如高效农业发展规划、农业综合发展研究、农业可连续发展战略等)2、本县农业普查资料、土壤普查资料及重要图件3、本县“四低四荒”调查资料4、本县农业“十二五”及2023年发展规划5、本县历年农业生产记

12、录资料6、本县蔬菜、瓜果基地建设现状及规划资料7、本县中、低产田现状及规划资料8、本县高产样板田现状及规划资料9、本县近年来农业生产重要经济指标10、本县综合开发规划11、本县畜牧“十二五”及2023年发展规划12、本县机械化、规模化养猪、养牛、养鱼、养鸡等生产占地现状及规划用地需要(四)林业局1、本县林业“十二五”及2023年发展规划(图件、文字说明)2、本县林业资源普查资料本县水果(木本)生产现状及发展规划本县生态林分布、结构现状及发展规划本县绿化造林规划(五)水利局1、本县水资源分布状况、水文地质资料及图件2、本县水利建设现状及用地规模3、本县水利建设“十二五”及2023年发展规划4、本

13、县水土保持规划5、水产“十二五”及2023年发展规划6、水利工程规划文字报告及图件(图件涉及2023年现状图、2023年规划图)(六)交通局1、区域内国道、省道现状及用地规模(图件、文字说明)2、区域内国道、省道“十二五”及2023年发展规划及用地需求(图件、文字说明)3、本县省以下公路网发展现状及用地规模(图件、文字说明)4、本县省以下公路网“十二五”及2023年发展规划及用地需求(图件、文字说明)5、本县农村道路现状、发展规划及用地需求6、交通发展规划文字报告及图件(图件涉及2023年现状图、2023年规划图)(七)经贸委1、本县工业普查有关公司规模及占地资料2、本县工业“十二五”及202

14、3年发展规划及用地需求(图件、文字说明)3、城乡建成区范围外的工矿公司数量、生产规模、占地规模及至2023年该类公司发展规划、用地需求(涉及公司发展规划分布图)4、本县乡镇公司发展现状(数量、行业结构、经济效益、用地规模、土地产率)5、本县乡镇公司“十二五”及2023年发展规划6、本县乡镇公司数量、用地规模记录分类(独立于城、镇、村范围外的公司,各乡镇工业社区发展状况)(八)计生委1、全县人口普查资料(第四次、第五次人口普查及1%人口抽查)2、本县19852023年人口记录资料(含各项指标)3、本县2023、2023年人口发展规划、展望指标4、本县历年(19852023年)人口自然增长率(九)

15、旅游局1、本县旅游资源现状、景区开发情况、占地面积2、本县旅游资源发展规划及用地需求3、本县旅游资源分布图4、风景名胜核心区建设现状及规划(十)记录局1、19852023年本县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记录年报(分乡镇)2、19852023年本县记录年鉴(十一)环保局1、本县环境质量及污染源状况调查资料2、本县环境容量方面资料3、本县环境保护规划(或其它包含环保目的、措施、用地需求等内容的信息资料)(十二)县志办县志(十三)国土局1、土地运用现状调查报告及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规定按新地类,记录到三级类,但对于园地、林地及养殖水面用地必须续分出可调整园地121k125k,可调整林地131k、134k、136k,可调整养殖水面155k),规定资料必须做到报告、数据、图件三对照2、土地详查变更资料(分乡镇2023年)3、19972023年土地记录年报4、本县土地后备资源调查资料5、本县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资料(图件、文字说明)6、土地运用现状图(彩图、复印黑白图。县图比例尺1:5万,乡镇图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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