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卫生局:2014年安庆宿松县卫生系统招聘5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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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宿松县卫生局:安庆宿松县卫生系统招聘8人卫生系统考试题库 | 医疗卫生系统考试备考指引一、招聘筹划本次招聘岗位筹划数58个。其中,乡镇卫生院0个,县级公立医院22个,其她县直单位6个。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见宿松县卫生系统招聘人员岗位简章(附件一)。二、招聘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三、招聘条件招聘对象必须符合如下条件:(一)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二)适应岗位规定的身体条件;(三)岗位所需的其她条件;(四)符合安徽省人口与筹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年龄条件”中“5周岁如下”为“99年5月1日后来出生”(其她波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2、、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规定的人员;2、在读的全日制一般高校非应届毕业生;3、现役军人;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惩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在刑事惩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经县以上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她情形。四、招聘工作时间和程序招聘工作采用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措施,按照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任等程序进行。(一)报名报名工作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县卫生局组织,县人社局全程参与。1、报名

3、时间:6月0日月14日上午::3011:0下午::005:302、报名地点:县卫生局三楼会议室、报名所需材料:报名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招聘岗位规定规定的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资格审查表(报名时到报名处领取)、5张近期同底两寸正面免冠照片。报名人员属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批准报考的证明材料。属应届毕业生未获得毕业证的人员,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已修完教学筹划规定所有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但尚未获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

4、次、毕业时间以及“毕业,已修完教学筹划规定所有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初审。以上人员必须同步提供承诺书。4、其她注意事项:报考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并上报有关报考材料。凡因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提供材料不真实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考试、聘任资格。所报岗位须与所学专业相一致。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种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与考试。5、报名收费原则:工作人员按招聘岗位规定条件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逐个进行初审,并签订初审意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报名后及时按规定的收费原则和规定缴纳考试费用。按省物

5、价局、财政厅皖价费1号规定,按每人每科元原则收取费用。6、开考比例拟定及改报程序: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妇产)、麻醉学、医学影像、医学检查等专业及乡镇卫生院中医学或中西医结合专业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筹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其她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筹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筹划,并于月16日在宿松县卫生局网站上发布。请各位报考者及时登录宿松县卫生局网站查询自己所报岗位与否已经取消。取消招聘岗位筹划的原报考者,可在6月17日1:0前到原报名地点改报其她符合条件的岗位,不能改报的退还报名费。、笔试准考证领取:考生于6月26日-7日凭缴费凭据和本人有

6、效居民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考生应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及考试规则,持准考证和报名时提供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与考试。8、加分事项:属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筹划”、“三支一扶”筹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筹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筹划教师服务证书

7、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筹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属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另须提供县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经规定程序审核后,符合条件者按政策规定在笔试总成绩的基本上加2分。有关材料报名时一并提供,逾期不再受理。(二)笔试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工作,由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实行,县人社局、县监察局、县保密局全程参与和监督。1、笔试内容及分值:笔试分为公共基本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公共基

8、本知识笔试内容:常识、判断推理、写作和计算机基本知识。分值1分,占笔试总成绩的3%。专业知识笔试内容:各招聘岗位的专业知识。分值0分,占笔试总成绩的7%。按公共基本知识得分的30%、专业知识得分的%合成计算笔试总成绩,即笔试总成绩=公共基本知识得分30%+专业知识得分70%(在记录过程中保存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2、笔试时间:6月2日上午8:3011:3其中:8:0 9:0 公共基本知识:31:30 专业知识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月3日在县卫生局网站发布笔试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的基本素质,将笔试总成绩60分(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加分)设立为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总成绩低于60分

9、(不含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程序。(三)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对笔试达线人员根据招聘筹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拟定面试入围人员(招聘人数在10人如下的,按:比例拟定面试人员;招聘人数在10人及以上的,按1:2比例拟定面试人员),局限性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拟定。最后一名如有两名及以上考生笔试总成绩相似的,一并拟定为面试入围人员,月8日发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县卫生局和县人社局、县监察局负责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按照有关规定和规定,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以及准考证存根和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信息等进行认真的比对核验。凡前后不一致的,或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

10、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期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与面试的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因素浮现面试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期间内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总成绩高下顺序等额递补并进行资格复审。如递补人员有两名及以上考生笔试总成绩相似的,一并拟定为面试入围人员。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其她规定提供的材料。招考岗位有资格证书规定的,报考人员应提供有关证书。毕业但尚未获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及“毕业,已修完教学筹划规定所有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参与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员拟定为面试人员,按规定办理

11、面试缴费手续,并发放面试告知书。面试人员名单在宿松县卫生局网站上发布。(四)面试面试由县卫生局组织,县人社局全程参与,县监察局全程监督,面试顺序以当天现场抽签拟定。面试成绩当场评估并发布。所有面试成绩一并由县卫生局及县人社局联合公示。面试采用构造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分钟,重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体现、应变创新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分值为100分。若面试实到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招聘筹划时,考生面试分数应达到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程序。面试人员要保证联系电话的畅通,未能准时参与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告知。应聘者的考试最后合成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

12、日内发布。(五)考察按笔试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的%计算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0(在记录过程中均保存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筹划等额拟定考察对象。如最后一名合成分数浮现并列状况按下列顺序取舍:A、笔试成绩高的优先;B、专业知识成绩高的优先;C、学历高的优先;D、“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优先。考察由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实行,县人社局、县监察局全程参与和监督。考察重要涉及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状况。考察对象要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样表见附表二),户籍所在地

13、或长期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筹划生育证明(样表见附件三)、个人档案材料和其她规定提供的证件材料。考察过程中要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作进一步审查,确认其报名信息与否真实、完整、规范。尚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应于8月31日前提供,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考察拟定为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程序。(六)体检在规定期间内,由县卫生局统一组织实行,县人社局、监察局参与,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原则参照公务员录取体检通用原则(试行)(国人部发1号)、公务员录取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号)和有关修订公务员录取体检通用原则(试行)及公务员录取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

14、告知(人社部发19号)和人社部、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有关印发公务员录取体检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告知(人社部发58号)等规定执行。(七)公示与聘任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体检成果,县卫生局拟定拟聘人员,并会同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招聘状况和招聘成果提交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后,拟聘人员名单在宿松县卫生局网站上公示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卫生局审核报县人社局办理聘任人员审批手续,各用人单位办理聘任手续。(八)递补规定因下列情形导致聘任岗位空缺时可以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

15、补(总成绩相似时,按前述拟定考察人选的措施解决,未进入面试人员不予递补)。1、应聘人员考察、体检不合格;、拟聘人员公示的成果影响聘任;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任资格;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她情形。五、聘任人员待遇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献规定,招聘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任合同。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涉及在聘任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任,不合格的取消聘任。聘任人员按规定享有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六、有关事宜面试费用根据有关规定收取,体检费用个人自理。本公示将在宿松县政府网、宿松县卫生局网、宿松县人社局网发布;此后有关招聘信息将陆续在宿松县卫生局网站发布。本公示由县人社局、县卫生局负责解释。七、组织领导本次招聘工作在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卫生局组织实行,县人社局全程参与,县监察局全程监督,对在报名或考试中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或聘任资格;对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有关人员,将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人社部发36号)和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监察厅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解决规定(皖人发77号)规定,将予以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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