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请假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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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修水县职业中专教职工请假制度为进一步健全学校请假制度,加强劳动纪律管理,根据教育主管部门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重申教职工请假的有关规定。1、 请假程序:办公室领取请假单填写校长审核教务处安排、备案办公室存档2.请假一天以上(含1天)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病假附上医院证明,事假应写清事由。如遇急并急事不能事先书面请假的,事后应及时补办。3.请假到期不能上班者,必须再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方能续假。不能来校续假的,可以用各种方式提出申请,返校后补填请假单。4.请假手续不完备,不予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5.考勤由办公室主管,请假期满后,要履行销假手续,未销假造成考勤上失误的,

2、由请假者负责。6.教职工例会上将定期公布考勤情况。7.病假须持医院证明(急诊除外)及本人请假条,经校长签字批准方能生效,无医院证明及本人请假手续,擅不到岗,以旷工论处。8.鉴于教职工有寒暑假,结婚一般应安排在假期,如确须在教学时间举行婚礼,学校给婚假三天(举行婚礼当天和前后各一天),可视为出勤。9.女教职工生产假:按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10.丧假:教职工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可准假3天(从死亡之日起连续3天、路途时间除外)。视为出勤。11.教职工因公负伤或因工负伤,治疗期间,视为出勤。12.教职工子女婚嫁,准假二天(婚嫁当日和前一天),视为出勤。13.经学校同意或安排的教职工外

3、出学习、办公事或公益活动,可视为出勤。14.教职工离校在离校期间保持通讯畅通,离校未安排好工作、未登记、或通讯不畅,视为工作失误。离校在半天以上需具备请假手续,记入考勤。15、教职工要按要求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性教育教学活动(如上课、组织学生课外活动、教师会议、升旗仪式、两操、教研活动等),活动开始后5分钟后视为迟到,20分钟后到达视为旷工,各类活动结束前离开视为早退。16.教职工在教学期间内休假、外出学习在两天以内(含两天),需安排好本职工作,办好交接,并报教导处备案,方能离校,否则视为工作失误(遇急重事除外)。17.以上视为出勤的事假都应填写请假单。18、本制度从xx-xxx年5月3日起

4、执行。修水县职业中专教职工请假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学校人事管理,建立健全考勤制度,保障教学、行政、后勤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运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修水县职业中专教职工请假制度。一、请假1、每位教职工要自觉执行学校考勤制度,因病因事不能坚持工作,半天以内(无课老师)向教研部长请假;一至三天要持请假条向主管副校长请假;三天以上要持请假条向校长请假。领导批准后,方可生效。假满返校要及时到校长办公室履行销假手续。有课的老师要安排好自己请假时间段内的课(原则上:三天以内自己调课,三天以上代课先由备课组解决,如解决有困难,再报教研部,教务处,主管校长)。所有调课和代课都必须报教务处存档(班主任同时报政教处存档),

5、否则视为旷工。请假程序:先到行政办公室领取并填写请假条,分别由教研部长、(教务处、政教处)处室负责人、校领导签字,再将假条交回办公室备查。2、病假。一般病假要提前请假,履行请假手续。急病来不及请假的,要及时电话告知相关领导和处室负责人(最好能把课安排好,如有困难应及时通知教研部长和教务处),待病愈后补上请假手续。病假要有医生诊断书或医院证明。4、产假: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孕妇按规定做产前检查(须提供产前检查证明)。女教职工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单胎顺产,享受产假为九十天;多胎的,每多一胎增加十五天;难产的,凭医院证明增加产假十五天;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原则上产前休假不超过十五天(

6、计入产假)。产假期满需续假的,按事假对待。女教师产假若正值寒暑假期间,则寒暑假休假时间顺延。5、事假。教职工有私事应尽量安排在公休日,若确有急事需请假应事先提出并履行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可先电话告知相关领导,事后补上请假手续。凡不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特殊情况可请特殊事假,特殊事假满期需续假的,延长的假期按一般事假对待。以下情况可请特殊事假 :婚假,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作为特假。因直系亲属去世、配偶的父母去世请假,计5天特假(不含法定假日)。(本市以外的另计路途时间)女教师流产,凭医院证明休息,计15天特假(不含法定假日)。超出15天的部分(扣除法定假日)按病假对待。教职工因子女或父母生病

7、请假,计2天特假。教职工子女在外省服兵役回来探亲时请假,计1天特假。教职工请假参加子女学校的家长会,每学期计两次特假。6、公假:教职工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通知或本单位指派外出参加有关会议、学术讲座(交流)、理论学习或业务培训以及出国出境学习考察等公务活动,可凭文件或通知请公假。二、考勤。1、教职工申请调动,在未办理调动手续前,应在校坚持工作,如擅自离岗,按旷工对待。2、教职工出差,需告知有关处室,并安排好教学工作;行政人员出差,需告知校长或常务副校长,并安排好教学工作。3、教职工出勤情况由办公室主任和教研部长负责。办公室主任每月将教师出勤情况向行政会通报一次,经行政会审定后向全体教师公示。三、奖惩

8、办法(一)、病假3天以上(不含3天),超出3天的部分(扣除法定假日)不享受相应的课时津贴。(二)、一般事假4天以内(含4天),不享受相应的课时津贴;一周以上除不享受相应的课时津贴外,同时超出4天的部分(扣除法定假日)按每天30元扣发月考核奖。特殊事假享受相应的课时津贴,不扣月考核奖。(三)、上课迟到、课中随意离开教室或提早下课,发现一次扣10元。(四)、开会、升旗,迟到一次扣10元,缺勤一次扣20元。(五)、根据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原则,对坚持出满勤的教职工,学校给予全勤奖80元/月(公假和特假算全勤);对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影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处罚。 教师代课的,计发相应的课时津贴(高

9、于超课时津贴)。学校安排加班(自己工作外的额外工作或节假日工作)的人员,视情况给予适当的补助。 对于旷课的除扣发课时津贴外,每节罚50元;旷工者,按日扣发工资150元/天。 一学期病假累计超过30天,事假累计超过20天或有2次以上旷工或旷课现象者,不能参加任何评优,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一学期累计旷工15天以上,上报教育局人事科处理。注:1、虽有正当的请假理由,但无办理请假手续或自行请他人代为顶岗,没经领导批准的,均视为旷工。2、该请事假的请病假,经发现查实,当旷工处理。3、请假批准期限已满,凡未再办理续假报批手续而超假的以旷工论处。4、特殊情况提交行政会研究决定处理办法。5教职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且离岗连续超过一个月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三个月者即按自动离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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