聋儿早期干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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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聋儿早期干预是指对婴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进行听力学 及医学评价,并对已确诊有听力障碍的婴幼儿在6个月前实 施的康复措施。其内涵包括早发现、早诊断、早配助听器以 及早期教育等内容。干预期一般不少于3年。越来越多的证 据显示,聋儿早期经历在其大脑发育的进程中具有关键作 用。对聋儿的干预越早,聋儿的康复效果越好。早期干预能 够明显地改善聋儿的认知和听觉言语发育水平。 我国现有7岁以下聋儿约80万,每年新产生聋儿3万余名。大多数聋儿尚有残余能力,如果能及早接受干预,可以通过听力语言训练得到康复,开口说话。这是一项具有抢救性质的社会系统工程。 为使我国聋儿康复事业持续发展,使更多聋儿得到康复,依据中国残疾

2、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原则 聋儿早期干预工作依靠政府领导,以医学手段为“先导”,以康复手段为“跟进”,系统整合医学、生物学(儿科学、产科学、耳科学、临床听力学、眼科学、生理学、遗传 学、基因工程学等)、教育学、社会科学的知识和技术,充分利用卫生、教育、民政、妇联、计生、残联等职能部门的社会工作网络平台,实现社区资源共享,建立一个以家庭为中心,以最大限度满足婴幼儿和家庭的个性化需求为宗旨的社会服务保障运行机制: 1.所有在出生后住院期间的婴幼儿都要接受使用生理学测试方法的听力筛查。 2.所有未通过生后住院期间听力筛查(或再筛查)的婴幼儿,要在3个月内开始相应的听力学和医学

3、评价,从而确定听损伤的诊断。 3.在知情选择的前提下,凡属具有永久性听损伤(诊断)的婴幼儿都要在6个月内接受多项跨学科的干预性服务。 4.凡是已通过新生儿听力普遍筛查,但具有听觉障碍和/或言语和语言发育延迟危险指标的婴幼儿,都要接受连续的听力学和医学观察,以及交往技能发育的监测。 5.具有迟发性、进行性或者波动性听损伤相关指标的婴幼儿,以及神经听觉传导障碍或脑干听觉通路功能异常的婴幼儿亦应当接受监测。 二、 组织管理 聋儿早期干预工作委员会 地方残疾人工作办公 室委托卫生部门牵头,组建聋儿早期干预工作委员会。残联、教育、民政、妇联、计生等部门参与、配合,采用分工合作方式完成聋儿早期干预工作的筹

4、划、协调、组织、联络和推行。工作委员会下设聋儿早期筛查组、聋儿早期康复组、业务培训指导组,负责具体业务运行与实施。 聋儿早期筛查组 由听力学家,医生(妇幼保健医 生,儿科医生,其他初级监护医生和耳鼻喉科医生),以及护士组成,负责制定“早期听力检测和干预”项目中有关新生儿听力普遍筛查的内容。医院和代理机构应选派1名医生监管项目中的医学内容。任命听力学家作为听力筛查和项目中听力学内容的监管负责人,参与设计、实施和评价筛查程序(包括小的医院和乡村医院)。执行听力筛查项目的班子,除了听力学家外,还包括护士,言语语言病理学家,及其他经听力学家培训的人员。 聋儿早期康复组 由聋儿康复专家、听力学家、教育学

5、家,以及言语语言病理学家组成,负责制定“早期听力检测和干预”项目中有关聋儿听力、语言发展教育部分的内容。康复机构应选派1名聋儿康复专家作为“早期听力检测和干预”项目中康复部分内容的监管负责人,参与聋儿早期康复方案的设计、实施和评价。执行聋儿早期康复的班子,除了言语语言病理学家、聋儿语训教师外,还应包括经过专业培训的社区指导员、家庭医生,以及具备奉献精神的社会志愿工作者。 业务培训指导组 应由具有丰富临床工作经验并 具备较高教育能力的听力学家、医生、聋儿康复专家、听力 学家、教育学家、言语语言病理学家组成,负责制定“早期听力检测和干预”项目中有关专业知识普及和专业技能培训部分的内容。工作委员会应

6、选聘一名专家作为“早期听力检测和干预”项目中业务培训部分内容的监管负责人,参与聋儿早期干预项目业务技能培训计划及课程的设计、实施和上岗资格考核。执行聋儿早期干预项目专业技能培训任务的授课教师,可从卫生、康复机构从事临床工作的专业队伍中选聘。 三、运行模式 卫生系统主要负责对可疑对象的筛查、诊断、监测、随访等服务; 非卫生系统(残联、教育、民政、妇联、计生等部门)主要负责对可疑对象家庭的宣传、动员、家庭指导和康复、跟踪评估等服务;卫生系统和非卫生系统通过建立完善的转诊服务机制,最终实现数据信息交换和早期干预服务衔接。 四.实施步骤 1.组建专业小组(聋儿早期筛查组、聋儿早期康复组、业务培训指导组

7、),明确各自工作任务与职责。 2.科学制定聋儿早期筛查方案、聋儿早期家庭干预计划,建立完善的转诊服务机制。 3.开展聋儿早期干预宣传和上岗专业技能培训。 4.实施早期听力筛查及监测。 5.对确诊后的聋儿及其家庭实施听力语言康复干预、家庭指导以及跟踪随访评价。 6.组织聋儿早期听力筛查及干预工作的阶段考核和检查,完成经验总结和阶段报告。 7.开展聋儿早期干预工作经验推广。 五.技术措施 1.筛查方案及早期干预计划的确定 筛查方案 每一个对以医院为基础的新生儿听力普遍筛查程序负有责任的专业小组,在实施听力筛奎以前,需要对医院基础设施进行全面考查。筛查程序的发展还应考虑技术因素,具体筛查方案的内容包

8、括: (1)出院(从育婴室出来)的筛查时间。 (2)确认筛查人员的资格及筛查的声学环境。 (3)鉴定和确认筛查程序每项内容的质量指标。(4)随访转诊标准以及信息处理和质量控制。 (5)规定临床报告和交换资料的内容。 早期干预计划 坚持以“家庭中心”,以提高家长的信心和康复技能,并促进聋儿形成适应其发育水平的语言能力为目标。干预目标的确定充分考虑聋儿的身心发展规律,具有阶段性、顺序性、连续性和可观察性特点;阶段干预目标的确立,应以各项阶段评估结果为依据。干预的内容应涉及听觉、语言、认知、社会化行为、情感发展等诸方面内容。干预方法应用个别化教育技术,具体方法的选择要考虑到家庭的文化背景及聋儿父母的

9、可接受程度。干预计划整体上除应具备可读性、指导性、解释性、操作性和实用性等特点外,还应提供充分的教学素材或玩具,最终使婴幼儿获得交往能力、社会生活技能、情感健康和积极向上的情趣。 2.听力筛查技术 目前用于检查不同程度的单耳或双耳听损伤的筛查方法,包括: 耳声发射(OAE) 对外毛细胞的功能障碍是敏感 的。这种技术能够用于检查感音性听损伤(即蜗性听损伤)。 在新生儿对1500H2以上频率范围内声刺激的反应中,耳声发射(OAE)能够可靠地记录到(34频段引出为通过)。 听性脑干反应(auditory brainstem responsesABR)表 达出耳蜗、听神经和脑干听觉通路的话动。短声诱发

10、的听性 脑干反应(ABR)与2000以上频域范围的听敏度呈高度相关。当并不存在外周(如中耳或耳蜗)听损伤的情况下,听性脑干反应(ABR)筛查可以产生阳性结果。能查出新生儿听觉神经病或者神经传导障碍(阈值:60dBSPL为通过)。 行为测听(听性反射和条件定向反应) 筛查技术 与那些需要操作者做出解释和决定的技术(设备)相比,人们更喜欢合有自动测试的技术。自动化的计算程序消除了对个体检查结果的解释,减少了筛查者的误差和错误对测试结果的影响。但某些感音性和神经性听损伤的婴幼儿,有时可能会通过新生儿听力普遍筛查,因为听性脑干反应(ABR)和耳声发射(OAE)两种技术均能够显示假阴性结果,应值得注意,

11、行为测听也是不可缺少的筛查手段。 3.生后院内听力筛查标准和质量指标 (1)新生儿听力普遍筛查标准 听力筛查程序开始实施的六个月内,新生儿出生后住院期间,或生后1月龄内进 行的听力普遍筛查,医院或分娩中心最低限度筛查95%的出生儿;不管生后住院时间是24小时或是更短,筛查程序均能达到和维持这一结果。听力普遍筛查程序开始实施的一年筛查过程以后,为听力学和医学评价所做的转诊率应当是4%或者小于4%(包括医院内生后住院期间的,或者生后住院期间和在门诊随访筛查的)。 对聋儿随访具有明确责任的代理机构(常常是卫生 部门),要以文件形式记载其为了得到一个限度为95%的随访率所做的努力。该随访工作是对未通过

12、听力筛查的婴幼儿进行的追踪,本项目应当达到随访回筛70%或者更多的婴幼儿。 (2) 筛查内容的有关质量指标 住院期间父母和家属允许条件下,听力筛查婴幼儿的百分率。 月龄一个月内听力筛查的婴幼儿百分率。 未通过生后住院期间听力筛查的百分率。 一一未通过生后住院期间听力筛查的婴幼儿其返回接受随访服务(或者门诊听力筛查和/或听力学和医学评价)的百分率。 未通过生后住院期间听力筛查/或门诊听力筛查,其转诊至听力学和医学评价的百分率。 拒绝生后住院期间听力筛查家庭的百分率。对于质量指标应当按月监测,以查明是否达到预期标准和结果,对质量进行经常性的测试,适时地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集中的再培训。 4. 新生儿

13、、婴幼儿的听损伤确诊 (1) 听力学评价 听力学家为了确诊婴幼儿的听损伤,所提供的听力学检 查系列,应包括生理测量方法和适合婴幼儿发育的听觉行为 测听技术。仅仅靠单项测试,尚不能得到婴幼儿听功能状态的充分肯定。相反地,为了交叉核查行为测试和生理测试二 者的结果,就需要有一检查系列。 出生至6个月的婴幼儿 听力检查系列应当从儿童及其家庭的病史开始;而且,必须包括电生理学听闻测量,如使用频率特异性刺激声的听性脑干反应(ABR,或者或其 他适宜的电生理学检查。对婴幼儿的听力学评价必须包括耳 声发射(OAE),中耳功能测试,声反射阈测量,婴幼儿对声 刺激的行为反应,以及父母对出现交往技能和听觉行为的报

14、 告。这一年龄段中耳功能的适宜测量方法包括中耳声反射,用适宜频率的探头刺激声所作的鼓室压测量,以及鼓气耳镜检查等。 6至36个月的婴幼儿和小龄儿童听力检查系列包括儿童及其家庭的病史行为反应测听方法(依赖小儿的发育 年龄,采用视觉强化测听技术,或者条件化游戏测听技术),耳声发射(OAE),声阻抗测试方法(包括声反射阈的测量),言语测试和认知评价,父母对小儿听觉和视觉行为的报告,以及对小儿交往过程中重大事件的筛选报告。至少在开始评估时,应该进行生理学测试,如听性脑干反应(A5冈,来确定听损伤的类型,程度,以及听力构型。 (2)医学评价 评价目的确定其听损伤的病因,了解相关的身体状态,为医学治疗和转

15、于其他服务提供建议。 评价内容临床病史,家族史,体格检查,以及指示性的实验室检查和影像学检查。甚至在征得到家庭的同意 后,耳鼻喉科学家还可以就染色体分析以及与听损伤相关的特定综合征的评判,咨询遗传学家。 5. 听觉康复 手段助听器验配或人工耳蜗植入。 效果当医学评估、听觉生理测试、行为听觉评价一致时,才能使放大的声信号在安全舒适的可听范围之内。 建议对尚未获得行为测听闻值的婴幼儿要及早测听以支持听觉生理测试结果。 监测定期对听觉装置检验评估。 6.交往能力的评估与干预 获得语言过程包括学习语言的前期信号,认知、社会行为、和情感的发育依赖于语言的获得,并丑在这些方面的发育方面具有协调作用。因此,对听损伤的婴幼儿的语言能力进行全面评估。 评估内容 包括口语能力、看话能力、认知能力、视觉/空间/运动能力、形态学辩识能力、语义理解能力、句法组织能力及实际应用能力。 干预重点 专业人员在提供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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