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合同的特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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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术合同的特点技术合同的特点1标的形态的特殊性技术合同的标的是凝聚着人类智慧和创造性劳动的技术成果,是一种特殊的商品。这种成果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既可以作为无形财产脱离物质实体而独立存在,也可以表现为某种信息,如科技资料、图纸、磁带,还可以表现为某种实物或智力劳务,如样品、试验产品、科技咨询和效劳等。因此,技术合同的标的,必须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采用书面形式确定技术标准、内容、范围和要求,并对关键的名词、术语作出解释。 2标的价格的特殊性技术商品的价格主要由两个因素决定:一是劳动消耗总量。任何一种新的技术成果都是人们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产物,也都离不开物质投入和智力消耗。然而,这是一种特

2、殊的精神劳动,技术成果的价值和研究开发技术的本钱并不一定成正比例关系,少量的投入可能获得较大的成果,较大的投入可能反获得较小的成果,甚至失败。再者,技术商品的开发属于一次性劳动,无法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衡量它的真实价值。二是技术商品施行后可能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效益好的技术其价值就会随之增加,因此双方约定技术商品价格必须在考虑本钱因素、技术含量、市场需求状态及施行后可能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后,双方当事人慎重协商确定。3合同履行的特殊性技术合同中的技术转让是一方允许另一方在一定条件下使用他所拥有的技术,实际上是技术答应,这与其他合同履行中的“交货”不同。技术合同的履行往往产生与技术有关的

3、其他权利归属问题,如创造权、专利权、科技成果权等的归属问题,而其他合同的履行那么没有这类问题。 技术合同有其特殊的履行原那么。假如一项技术开发超过研究开发方的实际才能和程度,合同义务就无法履行,强行履行会给委托方带来更大的经济损失,因此,技术合同当事人就不应强行要求适用“实际履行”的原那么。根据技术合同不同的标的,技术合同划分的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效劳合同。 拓展阅读技术合同:技术开发合同的概念、种类、特点 技术开发合同的概念、种类、特点(一)技术开发合同的概念、种类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我国技术开

4、发合同分为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两种。 委托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进展研究开发所订立确实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委托开发合同中研究开发方要按委托人的要求完成研究工作,并提交开发的成果;委托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研究经费和报酬。合作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各方就共同进展研究开发所订立确实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参加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工作是合作开发合同订立的前提。双方当事人可以共同完成全部研究开发工作,也可以约定分工,分担相应的开发研究工作。(二)技术开发合同的特点1标的是具有创造性的技术成果技术开发合同标的存在于开拓未知技术领域、解决新技术课题的过程之中,合同的顺利履行,是个从无到

5、有,从未知到相对的创新过程。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技术成果在合同当事人签订开发合同时尚不存在,当事人还没有掌握,只有经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研究开发才能获得。2双方当事人共担开发风险技术开发合同标的的创造性决定了开发行为存在风险,技术开发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因无法克制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局部失败,对此产生的损失双方如何承当,当事人应在风险条款中加以事先约定。合同法第338条明确指出风险由当事人合理分担。3技术开发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要式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合同成立不必有物的交付行为,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同时它又是双务、有偿合同,当事人双方均负担合同义

6、务,一方从另一方获得利益必须付出一定的代价。合同法规定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是要式合同。技术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概念、特点及写法 技术咨询合同(一)概念和特点技术咨询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为另一方就特定技术工程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p 评价报告所订立的合同。提出合同标的要求并付款方为委托方,提供特定技术工程成果方为受托方。技术咨询合同具有以下特点。1标的为特定的对象技术咨询合同的标的是受托方为委托方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p 评价报告等科学研究活动所指向的特定技术工程。2特殊的履行方式技术咨询合同主要是通过针对特定技术工程提出建议、意见和方案等方

7、式履行。3特殊的风险责任承当原那么技术咨询合同委托方因施行参谋方(受托方)提供的咨询报告、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受托方不承当赔偿责任。(二)技术咨询合同主要条款的写法1工程名称条款工程名称是指技术咨询合同所涉及到的合同标的工程的详细名称。使用简明、准确的语句来写,反映出合同的技术特征和法律特征,如某产品研制技术咨询合同。工程名称一定要与内容相符合。2咨询的内容、形式和要求条款当事人应写明合同标的内容及其特征,即应写明该合同是就什么工程进展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或专题技术调查及分析p 评价。同时还应写明咨询活动的必要性,意义以及社会经济效益等内容。咨询形式即受托方是以什么样的方式来答

8、复或完成委托方提出的技术问题。双方应约定受托方完成技术咨询合同所应到达的指标、要求以及应提交的咨询报告、技术资料和有关附件。3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条款当事人在合同中应约定履行期限,委托方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履行地点既可以定在委托方所在地,也可约定在受托方所在地或者双方同意的其他地点。履行方式,可以约定采用受托方向委托方提交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及分析p 评价报告等方式。4委托方的协作事项条款当事人可以约定委托方的协作事项包括:说明咨询的问题,向受托方提供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数据;根据受托方的要求补充说明有关情况,追加有关资料、数据;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有明显错误和缺陷的,应

9、及时修改、完善;为受托方进展调查论证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对这些协作事项的约定应当明确详细,应写明提供资料及工作条件的详细时间、内容、数量和方式等。5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条款参见前文技术开发合同该条款。6验收、评价方法条款技术咨询合同因其成果大都属于软科学范畴,具有无形、难以操作的特点,其验收标准一般不易以硬性指标衡量,当事人应本着科学、公正、实事求是的原那么进展验收,不能过于苛刻或显失公平。验收方式,可以约定采用鉴定会,专家评估,也可以约定以委托方认可视为验收通过。不管采用何种方式验收,都应由验收方出具验收证明文件。7报酬及其支付方式条款当事人应明确约定技术咨询的报酬数额及支付方式。假如受托方

10、进展必要的调查研究、分析p 论证、试验测定活动的经费不包含在合同报酬中,当事人还应约定此经费的负担及支付方式。8违约责任条款当事人应对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予以约定,假如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违约金视同损失赔偿金额,损失赔偿额不重复计算。也可以特别约定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的,应补偿违约金缺乏局部。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报酬总额。损失赔偿额的计算不得显失公平。委托方的违约责任:(1)委托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数据和资料,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的,所付报酬不得追回,未付的报酬应当如数支付;(2)委托方未按期支付报酬的,应当补交,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3)委托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数据和

11、资料,或者迟延提供合同约定的数据和资料,或者所提供的数据、资料有严重缺陷,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的,应当如数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4)委托方逾期2个月不提供或者不补充有关技术资料、数据和工作条件,导致受托方无法开展工作的,受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委托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受托方的违约责任:(1)受托方未按期提出咨询报告或者提出的咨询报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减收或者免收报酬,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2)受托方迟延提交咨询报告和意见的,应当支付违约金,咨询报告和意见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当减收或者免收报酬;(3)受托方不提交咨询报告和意见,或者所提交的报告和意见程度低劣、无参考价值的,应

12、当免收报酬,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4)受托方在接到委托方提交的技术资料和数据之日起2个月内,不进展调查论证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受托方应当返还已收的报酬,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9解决争议条款双方当事人应当约定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可以选择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法解决合同争议。假如选择仲裁管辖,应写明仲裁委员会的详细名称;假如选择诉讼管辖,也应约定详细的管辖法院。转让合同:我国技术转让合同特点 由于技术合同的标的是专利技术、技术机密等知识产权或者创造性的智力劳务,与有形财产权相比,又具有时间性、地域性等法律特征,因此,合同法中的技术合同制度与其他合同相比,有如下几个特点:首先,技术合

13、同的主体具有广泛性特点,即对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在法律上没有限制性的规定。这是因为,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展科学研究和从事创造创造是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明确规定的原那么;促进我国与其他国家之间进展科学技术交流与技术贸易,以及促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消费力是我国有关科技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也是我国的根本国策之一。因此,外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受国籍、自然人的职业、企业的性质和经营范围等限制,只要其合法拥有先进的专利技术或技术机密成果,都可以与我国的企业订立技术转让合同;只要其具备研究开发某项科技成果的才能,也可以订立技术开发合同。同样,我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拥有的专利技术或技术机

14、密成果也可以与外国企业订立技术转让合同。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这类技术进出口合同,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报经有关行政主管机关批准才能生效,例如,对技术引进合同,我国国务院发布的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第4条规定, 须报经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受权的机关批准后生效;对我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合同,我国专利法第10条规定,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书面合同后,应当按照以上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否那么,将会因合同没有发生法律效力,法院或者促裁机关不予保护。二是技术合同制度具有重约定的特点。由于技术合同的标的技术的复杂性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多样性,因此,我国的技术合同

15、制度注重当事人的约定,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在合同法第十八章技术合同中,有许多法条是指导性规定,详细的权利义务内容由合同当事人约定,例如,关于技术合同的条款内容,合同标的技术保密内容及其验收方法和验收标准,合同的价款及其支付方式,技术开发合同风险责任的承当,履行技术合同完成的技术成果和后续改进成果的权利归属及使用、收益的分配,选择处理技术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及其法律途径(仲裁或者诉讼),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等,均规定由当事人约定。只要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内容不违背我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也不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法院在处理合同纠纷时,将尊重当事人的约定,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16、合同法在重约定的同时,对各类技术合同的当事人也规定了一些根本的法定义务。例如,专利施行答应合同的答应人的法定义务是:应当保证其专利权在合同规定的期间内有效,保证被答应人施行专利技术不损害别人的技术权益,保证所提供的技术完好、无误、有效,交付施行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使被答应人施行专利可以到达合同约定的有关技术标准等;被答应人的法定义务是:按照约定施行专利技术和支付使用费,不得答应约定以外的第三人施行专利,承当有关的保密义务等。对于这些法定义务,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详细的约定,尽量防止以后因双方对文字理解不同而发生纠纷;假如当事人在合同中疏漏了某项法定义务,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将会依法认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该项义务,如在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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