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自治区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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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2018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补助市县项目储备申报指南一、项目安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视察广西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及农业厅党组工作重点,落实预算法和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坚持过紧日子,从严从紧编制预算;盘活存量资金,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重点支出;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强化支出规划约束,坚定不移推动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粮食安全,促进特色农业提档升级,推动全区现代农业加快发展。(二)基本原

2、则1、坚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和带动作用。以市场主体投入为主,激励市场主体主动投入项目建设,公共财政资金仅对项目建设关键环节进行补助。2、坚持厉行节约,突出支持重点。优化资源配置,集中财力支持推进我区农业现代化建设,特别是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等。3、坚持“放管结合、效益为先”的原则。下放管理审批权限,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的管理方式。4、坚持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要求。自治区本级财政只承担属于自治区本级事权的支出,不对市县安排“三公”经费、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项目。二、项目资金补助方式自治区财政资金补助主要采取以奖代补、直接补助、先建后补和贷款贴息4种

3、方式,申报主体可结合项目要求和自身实际选择。(一)以奖代补。项目主体以前年度自筹资金投入项目建设,获得自治区级以上表彰或取得相关荣誉称号的,按照规定自治区给予奖励补助。(二)直接补助。由农业部门作为承担主体的项目,可申请直接补助。自治区下达项目资金后,项目单位可直接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资金用于项目建设。(三)先建后补。申报主体2018年申报新建项目或扩建项目、且属于本通知扶持范围和符合申报条件的,农业部门可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项目实施主体申请分次拨付补助资金,也可在项目实施完成通过验收后根据验收结果一次性拨付。项目投资额和自治区财政补助金额较大,且实施单位确有困难的,可在项目启动实施后预拨一定比例

4、的补助资金,但预拨的补助资金总额不得超过应拨资金总额的70%,余额待完工验收后拨付。(四)贷款贴息。包括农业信贷担保项目贷款贴息补助和普通农业产业贷款贴息补助。申报对象2017年已通过银行贷款信贷担保开展项目建设、且未获得相应财政贴息等财政扶持、申报项目属于本通知扶持范围和符合申报条件的,可就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内发生、属于所申报项目的贷款利息申请贴息补助(以相关金融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实际贷款时间、期限前后跨越上述时段的,按上述时段内的实际贷款时间和贷款额申报。三、安排的主要领域和主要方向项目一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补助、农产品加工业发展

5、、农林业技术推广与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体系建设、病虫害及动物疫病防治、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粪污资源化利用和畜禽生态养殖补助及“一干七支”沿岸生态农业建设、信息进村入户等支出方向。(一)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1、建设内容支持条件成熟的自治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改善园区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公共服务设施服务能力,推进园区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为广西申报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作好储备。2、财政资金使用方向和范围财政资金主要用于改善园区基础设施条件,提升服务能力,促进一二三产融合。3、申报条件申报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应达到以下条件:(1)发展功能定位准确。产业园建设思路清晰,发展方向明确,突出规模种养、加工转化

6、、品牌营销和技术创新的发展内涵,突出技术集成、产业融合、创业平台、核心辐射等主体功能,突出对区域农业结构调整、绿色发展、农村改革的引领作用。(2)规划布局科学合理。产业园建设与当地产业优势、发展潜力、经济区位、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力相匹配。产业园专项规划或方案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和农业发展规划的要求,并与有关规划相衔接。产业园有明确的地理界限和一定的区域范围,全面统筹布局生产、加工、物流、研发、示范、服务等功能板块。(3)建设水平区域领先。产业园各项指标区域领先,现代要素高度集聚,技术集成应用水平较高,一二三产深度融合,规模经营显著,新型经营主体成为园区建设主导力量,体制机制创新活力迸发。主导产业集

7、中度较高,占产业园总值的50%以上。(4)绿色发展成效突出。种养结合紧密,农业生产清洁,农业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顺利推进,全面推行“一控两减三基本”。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质量可追溯,产品优质安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全覆盖,绿色食品认证比重较高。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长效机制基本建立。(5)带动农民作用显著。入园企业积极创新联农带农激励机制,通过构建股份合作等模式,建立与基地农户、农民合作社“保底+分红”等利益联结关系,实现产业融合发展,让农民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园区农民可支配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原则上应高于当地平均水平30%以上。(6)政策支持措施有力。地方政府支持力度大,统

8、筹整合财政专项、基本建设投资等资金优先用于产业园建设,并在用地保障、财政扶持、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应用、人才支撑等方面有明确的政策措施,政策含金量高,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水、电、路、讯、网络等基础设施完备。(7)组织管理健全完善。产业园建设主体清晰,管理方式创新,有适应发展要求的管理机构和开发运营机制,形成了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建设格局。4、申报数量及规模:计划安排45个,每个补助400500万元。5、资金补助方式:直接补助。 6、承担单位:由县级农业部门具体承担项目建设。7、申报单位: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县级农业部门申报。(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1、建设内容支持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设施建设。

9、购置采后商品化产地处理设备,农产品清洗净化、筛选分级、预冷处理、贮藏保鲜、烘干设施等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具备市场前景的精深加工设施。2、财政资金使用方向和范围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弥补项目单位因购置农产品加工设施设备而发生的银行贷款利息,不允许直接补助项目建设。3、申报条件(1)申报主体为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主体应当依法注册成立两年以上,证照齐备,有固定的办公和经营场所。有明确的主导产业或业务,经营记录良好,截止申报时已持续经营一年以上,发展成长性好,具备持续生产经营的条件和能力。(2)所生产加工的农产品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要求,拥有相关资格证

10、书。(3)管理规范,有比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有专职财务会计人员,依法设立会计账簿并规范核算。(4)财政贴息期间为2017年112月,贴息补贴比例最高不超过同期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的60%,对单个项目主体补助不得超过200万元。同一份贷款合同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发生的利息,已获得其他财政资金贴息补助的,一律不再重复贴息。(5)优先支持自治区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产业园区域内项目主体。4、申报数量及规模:申请贴息的项目主体个数不限,每个主体补助不超过200万元。5、资金补助方式:贷款贴息。6、承担单位:由县级农业部门汇总当地符合条件的项目主体贴息总量,集中为一个项目申报。7、申报单位:县级农业部门

11、。(三)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1、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鉴定和展示基地(1)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巩固与完善建设内容项目重点支持代表性生态类型区内有能力承担自治区农作物品种试验任务的市级农科院所(良种场)和县(市、区)级农科所或种子管理站,改善试验条件,提升品种试验能力,确保区域试验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包括田间工程、试验用房建设,物联网建设和试验仪器设施设备购置。财政资金使用方向和范围财政资金主要支持基础条件建设和完善以及技术人员技术培训。包括田间道路、田埂及田间排灌系统等农田基础设施修缮;土地平整、对肥力不均衡田块进行土壤改良;农机农具购置;物联网和试验仪器设备、网袋、标签、器皿等试验用品购置;试

12、验室、考种室、仓库、晒坪改造维修;样品保存柜、档案柜购置;试验及试验数据处理自动化仪器设备购置;技术培训、技术资料费、标牌、耗材等。申报条件a.具有生态类型代表性,符合自治区农作物品种试验试点布局。b.具备相对稳定的承担相应作物品种试验的田地,其中承担水稻、玉米、大豆等多种作物品种试验任务的应有田地50亩以上;承担单一作物种类品种试验任务的应有田地20亩以上(含租用)。c.具有较强责任心的专职专业技术人员2名以上。申报数量及规模:计划安排20个项目点,每个补助不超过25万元。资金补助方式:直接补助或先建后补。承担单位:由市、县(市、区)农科院所(良种场)、种子管理站具体承担项目建设。申报单位:

13、由市、县(市、区)农业部门组织项目申报。(2)农作物种子市场抽样及质量检测鉴定建设内容主要支持开展种子市场抽样、种子质量检测鉴定以及质量检验员培训。包括购置农作物种子抽样及种子检验设施设备,配备符合检验要求的种子检验设施仪器设备;完善质量鉴定小区种植条件;培训质量检验人员。财政资金使用方向和范围财政资金主要用于种子抽样检验工具及耗材、抽样记录辅助仪器设备、检验及样品管理系统仪器设备、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设备的购置与维护;样品抽查及检测结果送达的差旅费用;支付种子样品费、检验(测)费、运费、水电费、邮电费用、劳务费、机耕费、农资费用、土地租金、标牌制作费用;开展技术培训和宣传等。申报条件a.具有相对

14、固定的种植鉴定基地,要求连片面积510亩以上,农田基础设施完善,排灌条件良好;b.有熟悉种子质量鉴定技术的种子检验人员,有专人负责鉴定基地的管理或有通过机构考核的种子质量检验机构。申报数量及规模:计划安排14个项目点,每个补助不超过15万元。资金补助方式:直接补助或先建后补。承担单位:由市级种子管理站具体承担项目建设。申报单位:由市农业部门组织项目申报。(3)自治区桂北农作物品种展示推广核心基地按任务下达,不需要申报。2、良种(种苗)基地建设(贫困县不需要申报,切块下达)(1)粮食作物种子生产繁殖基地建设(贫困县不需要申报,切块下达)建设内容主要支持种子企业改善种子生产繁殖条件,提高科技创新能

15、力,确保粮食生产对优质种子的需求。包括生产繁殖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提升;仪器设备农机具购置;新品种引进。财政资金使用方向和范围财政资金主要支持基础设施建设与完善、仪器设备农机具购置、新品种引进环节。包括建设或改造提升种子材料贮藏库、温室大棚、种子检验室、种子生产繁殖隔离墙、排灌系统、土地平整改良、田埂硬化、畜水池、防护栏墙、晒场等;购置制冷设备、小型农机、生产繁育种等仪器设备;优良新品种引进等。申报条件a.种子生产基地在广西境内,并取得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有专门的育种机构,自有科研实验室100平方米以上,有长期稳定的育种用地50亩以上,具备较为完备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具备承担商业化育种和工程化研究的基础能力。有1个以上自主选育或合作选育并通过审定的粮食作物品种。b.拥有数量适当、结构优化、高水平的商业化育种和研发队伍,其中专职从事育种科研(含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以上人员3名以上,拥有强有力的组织机构、管理团队和良好的运行机制。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有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年科研经费投入不低于年利润的5%。c.有配套项目资金的能力,能为种子生产繁殖基地的运行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技术支撑及后勤保障。承担单位必须承诺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投入自有资金配套项目建设。申报数量及规模:计划安排不超过6个,每个补助不超过70万元。资金补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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