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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制度与垄断行业高收入摘要 工效挂钩是指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 是国家对国有企业工 资总额进行管理的一种形式, 由于其造成了垄断行业的高收入, 从而加剧了社会 分配不公。1993年 7月 9日国务院、劳动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与国家 经贸委联合发布了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规定 ,从此以后国有企 业的工资发放一直按照工效挂钩制度执行。 工效挂钩制度为国有企业适 应改革开放后的市场经济, 提高国有企业效益, 加强国有企业管理发挥了重要作 用。工效挂钩制 -实行目的工效挂钩制度 实行的是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形式。 这种办法改变了企业吃 国家大锅饭和职工
2、吃企业大锅饭的状况, 有效地调动了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 较 好地解决了国家、 企业和职工三者的利益关系, 增强了企业的活力, 也是处理国 家、企业和职工利益关系的重要杠杆。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办法是国家对企业工资分配进行调控的重要 方式, 不仅关系到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和工资增长, 还事关国家、 企业和职工个人 三者间的利益分配关系, 也是调节行业收入分配关系的重要手段。 实行工效挂钩 的目的旨在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和提高职工积极性。工效挂钩制 -操作形式工效挂钩制度的具体做法是, 企业根据劳动保障部门、 财政部门核定的工资 总额基数、 经济效益基数和挂钩浮动比例, 按照企业经济效益增长的
3、实际情况提 取工资总额,并在国家指导下按以丰补欠、留有结余的原则发放工资。工效挂钩制度要求企业应根据国家对于工效挂钩实施办法的有关文件规定, 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 选择能够反映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指标, 作为与工 资总额挂钩的指标,认真编报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方案,报劳动保障部门、 财政部门审核后批准下达执行。 实施工效挂钩的企业要在批准下达的工资总额基 数、 经济效益指标基数和浮动比例的范围内,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按照分级管理 的原则核定所属企业各项指标基数和挂钩方案。 劳动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每年对 企业工效挂钩的实施情况进行清算。工效挂钩制 -实行原则按照工效挂钩规定 ,工效挂钩企
4、业提取工资必须要符合三个原则:1、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确保企业资产保值增值。为强化国有资本保值 增值对工资的约束作用, 在计提新增效益工资时, 应严格按照 国有资本金效绩 评价规则 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计算与确认办法有关规定,考核国有 资本保值增值情况, 对当年没有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企业, 不得提取新增效 益工资。2、坚持“两低于”原则。即企业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本企业经济效益的 增长幅度,职工实际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本企业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幅度。 3、坚持既负盈又负亏的原则。即经济效益增长时按核定的比例增提工资总 额, 下降时按核定比例减提工资总额。 但对挂钩经济效益指标增长过快的,
5、在计 提新增效益工资时要严格执行分档计提办法:新增效益工资相当于工资总额基数 10%以内 (含 10% 的部分可以全部提取; 10%-25%(含 25% 的部分最高提取 50%; 25%-40%(含 40%的部分最高提取 30%; 40%以上部分最高只能提取 10%。同时 又规定企业新增效益工资为负值时, 扣减工资总额基数应不超过工资总额基数的 20%等。也就是说,既负盈又负亏的原则并非完全是按照企业经济运行结果来决 定提取工资的多少, 工资的提取还存在着人为调节因素的影响:当企业效益高度 增长时, 要限制工资无休止的增长; 当企业效益急剧下滑时, 又规定了允许提取 工资的低限。工效挂钩制对国
6、有垄断行业收入的影响实施到今天, 可以说是改革开放以来生命力最长、 延续时间最久的一项政策, 而这个政策本身不完全是市场经济性质的, 而是转轨过程中的过渡性办法。 由于 国有资源的垄断性功能, 这项制度对其他性质的企业是不公平的。 因为绝大部分 利润主要集中在中石油、中石化、中移动等十几家巨无霸身上,这些垄断企 业几乎没有真正的竞争对手。从 1993年工效挂钩制实行以来,国有垄断行业的 利润大幅增长, 增长比例远远超过社会平均增长水平, 而国有垄断行业的工资总 额仍然按照制度规定的比例1:0. 3-0. 7进行浮动核定。这就造成了国有垄 断行业员工收入远高于其他行业。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 , 电
7、力、电信、石油、金 融、保险、水电气供应、烟草等国有行业的职工不足全国职工总数的 8%,但工资 和工资外收入总额却相当于全国职工工资总额的 55%。 其中行业收入最高与其他 最低行业的比例扩大到了 11 1。国有垄断行业高收入的解决办法从国有企业的性质来看,国有企业实际上是政府的分支机构,代表各级政 府施行政府的一些职能。 利润不应该是国有企业的主要目标, 也不应该成为考核 的主要指标。 对于国有企业的管理必须建立在对政府的管理之上, 对国有企业的 考核也应该参照对政府机构的考核, 国有企业员工的收入应该参照公务员。 本人 认为可以将国有企业的利润全部或部分上缴财政, 然后按照公务员的方式由财政 拨款支付员工工资。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 垄断行业的高收入, 加剧了社会分配不公。 至使央 企利润下滑消息迭起, 国资委所管辖的央企中, 垄断行业占据了半壁江山。 从而 造成了行业收入差距最高与最低的比值在逐年拉大。 为抑制和调节垄断行业高收入问题, 调节央企收入分配制度, 一种新的工资管理制度工资总额预算管理 将会取代工效挂钩制度。垄断行业高薪被抑制,同时也意味着,在央企实施近 20年的“工效挂钩”体制将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