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吊篮坠地 砸死一人

上传人:pu****.1 文档编号:555010942 上传时间:2022-09-15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15.0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高处作业吊篮坠地 砸死一人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高处作业吊篮坠地 砸死一人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高处作业吊篮坠地 砸死一人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高处作业吊篮坠地 砸死一人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高处作业吊篮坠地 砸死一人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高处作业吊篮坠地 砸死一人》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高处作业吊篮坠地 砸死一人(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高处作业吊篮坠地 砸死一人 2004年9月11日8时20分左右,大连温州城建设工地,正在进行外墙装修的高处作业吊篮,突然坠地,砸死1人,2人摔伤。一、事故详细经过:(一)事故背景大连温州城由大连BNU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的。2004年7月5日大连YL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装公司)与开发公司签订了承揽温州城外装修工程合同,同年6月开发公司将温州城室内F2、F3层等的内装修工程发包给了大连LY建筑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装公司)。同时百年城公司又与大连FH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监理公司)签定了工程监理合同。(二)事故经过2004年9月11日早晨,外装

2、修公司大连温州城项目部施工队队长罗平安排工人焦、陈、李3人站在高处作业吊篮(电动爬架,以下简称吊篮)内进行外墙大理石干挂作业。8时20分左右,吊篮一侧的提升钢丝绳突然从固定的钢卡内“抽签”,造成吊篮倾斜坠地(坠落高度约7米),吊篮内的3名作业人员也随吊蓝一起坠地受伤;吊篮坠地的同时,在楼内进行室内装修的作业的内装公司瓦工娄从楼内出来,恰好路经吊篮下方,不慎被吊篮砸伤头部(没有戴安全帽),随后4人立即被送到大连友谊医院抢救和救治,娄经抢救无效死亡。焦、陈轻伤留院治疗,李经简单处置后回到单位。二、事故原因分析经过调查组的现场勘查取证和询问有关人员,并依据大连理工大学工程机械研究所提交的温州城外装施

3、工高空作业吊篮坠落事故技术分析报告等,认定造成此起伤亡事故发生的原因是由于施工设备有缺陷、现场安全管理不善等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的具体原因如下:(一)直接原因1现场所使用的吊篮存在缺陷。外装公司在温州城施工现场所使用的吊篮存在没有按使用说明书进行安装,因工作钢丝绳和安全钢丝绳端固定不牢,致使钢丝绳与绳卡夹脱扣(抽签),导致吊篮一端坠地。是造成作业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2内装公司瓦工娄安全意识不强,在从楼内出来时,没有观察门外上方是否有人在作业,贸然从有人在外墙上方进行干挂大理石作业的大门出去,又违章不戴安全帽。不慎被下坠的吊篮砸到头部受伤致死,是造成此起伤亡事故发生的另一直接原因

4、。(二)间接原因1外装公司对温州城外装修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不善。施工组织方案缺少吊篮使用的具体安全方案及操作规定,致使吊篮在使用时因承重钢丝绳的卡扣固定不牢,难以承载吊篮本身和吊篮上作业人员及理石板等的重量而“抽签”,导致吊篮一端坠地。在进行外墙吊蓝作业时,没有在地面设立防止其它作业人员进入危险区域的警戒措施,也没有指派专人在现场进行监护。同时缺乏对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交底和专业技能培训不够等是造成此起死亡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也是造成此起死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2监理公司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14条“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

5、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规定,没有认真履行工程监理的职责:在审查延铝公司施工方案时,发现对使用吊篮没有详细的方案和措施,虽然提出要其整改,但延铝公司没有拿出整改方案依然让其使用,特别是吊篮在使用中发生故障后也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要求其整改,仍继续让其使用。同时对施工现场同时进行内、外装修存在交叉作业,可能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危险性认识不足,没有要求外装公司在进行外墙吊蓝作业时,必须在地面设立防止其它作业人员进入危险区域的警戒措施和指派专人在现场进行监护。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封堵吊篮

6、下的通道。是造成此起死亡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也是造成此起死亡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3开发公司对多个施工单位在温州城进行室内外装饰装修存在交叉作业,可能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危险性认识不足,对施工现场缺乏组织与协调。致使外装公司在进行外墙吊蓝作业时,因地面没有设立防止其它作业人员进入危险区域的警戒措施,又没有采取封堵吊篮下通道的措施,导致吊篮坠地伤人致死,是造成此起死亡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4内装公司缺乏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不够,使作业人员违章不戴安全帽,又盲目进入危险区域被坠落的吊篮砸伤致死,也是造成此起死亡事故发生的另一间接原因。三、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1外装公司要从此起事

7、故中吸取教训,按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化对外装修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完善吊篮安全使用方案及操作规定的制定,确保吊篮的安全使用。在进行外墙吊蓝作业时,必须在地面设立防止其它作业人员进入危险区域的警戒措施和指派专人在现场进行监护。同时必须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交底和专业技能培训。杜绝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2监理公司必须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理单位的职责,在工程实施监理过程中,要加强对温州城内外装饰装修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对施工现场存在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发现和纠正,避免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3开发公司要从此起事故吸取深刻教训,必须强化对温州城施工现场

8、的组织与协调。提高对多个单位在进行室内外装饰装修存在交叉作业,可能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危险性的认识,加强对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杜绝事故的再次发生。4内装公司也要从此起事故吸取深刻教训,强化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特别是强化对从业人员对危险作业场所的知情权和紧急避险权的教育,杜绝此类现象的再次发生。四、事故责任分析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根据安全生产法、辽宁省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处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大连市安监局根据事故调查组的建议,对在此起死亡事故中负有责任的相关责任人作出了经济罚款。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科普知识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