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学生党员发展细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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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学生党员发展细则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学生党员发展细则目录一、前言3二、学生党员发展流程31递交入党申请书32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培养和考察43入党积极分子党校学习44发展对象的确定、政审和公示45召开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56党总支审批57预备党员宣誓68预备党员转正6三、 学生党员工作发展原则61入党积极分子推荐确定62发展对象确定73预备党员转正8四、 学生党员毕业离校手续9五、如有特殊情况,由党总支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9 一、前言学生党建工作一直以来都是党组织和党支部工作的重要内容,把优秀大学生培养成党坚实的后备力量更是高等院校的神圣使命。为切实加强学生党建工作,规范学生党员

2、的发展,让更多学生对入党有清晰的认识,以便早日向党组织靠拢,发挥学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法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二、学生党员发展流程1递交入党申请书新生入学后,年级辅导员和班级辅导员要在年级大会、主题班会上向同学们宣讲学生党建工作方面的基本原则和政策,正确引导学生在政治上要求进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壮大积极分子队伍。凡我院年满十八周岁的在册学生,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均可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申请人将入党申请书上交本班团支

3、部书记,由团支部书记定期上交相应学生党支部,由学生党支部建立申请入党同学档案,统一保存。2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培养和考察要求入党的学生必须经过团组织推荐。坚持团支部向党支部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制度,是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重要途径。党支部将团组织推荐的发展对象列为培养发展计划,经讨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者,确定两名党员(可以是预备党员)作为联系人,对其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同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者,要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联系人根据被考察者在考察期的实际表现填写培养考察情况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由学生党支部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统一保存。3入党积极分子党

4、校学习根据校宣传部的要求,学院每年将组织两次入党积极分子业余党校培训,对积极分子进行集中短期培训和教育培养。这是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和现实表现的进一步考察,也是给积极分子提供一次系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机会。党校考试不及格的同学半年后参加补考,补考不及格的同学需再次参加党校学习。党校结业证书由入党积极分子个人保管,若证书遗失,后果由个人承担,学院原则上不予以补办。4发展对象的确定、政审和公示发展对象的确定。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对已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核、培训成绩合格,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积极分子,党支部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后,通过测评,由党支部

5、委员会集体讨论,并报党总支审核同意定为发展对象。发展对象的政审。对发展对象审核政治历史情况。审核发展对象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和表现,家庭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情况。审查办法:同本人谈话、考察档案和必要的函调和外调。发展对象的公示。公示由党总支组织,公示的期限一般为一周。公示形式一般采用张榜公布,若公布反映的问题,经党总支审查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入党条件的,应暂缓发展。5召开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学生党支部在召开发展党员的支部大会以前,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确定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介绍人,并请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中的“介绍人意见”栏,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或本支部

6、正式党员担任。支部大会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审查讨论,讨论通过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后,形成支部大会决议。6党总支审批党总支在审批前指定专人(一般为党总支委员或组织员)与发展对象谈话,了解其入党动机和对党的认识以及掌握有关知识、理论的程度,认真审核其是否具备入党条件,指出今后努力方向,填写入党志愿书中“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栏目。党总支在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一个月内召开会议,集体讨论并以表决的方式审批党员。党总支将审批的党员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后,当事人就成为中共预备党员了。随后党总支将发布审批党员的公告,并将新党员编入一个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发展党员材料由党总支建立党员档案,统一保存。7预备党员宣誓预备党

7、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由党总支统一组织。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8预备党员转正作为一名学生预备党员,在一年的预备期内应认真接受党组织对自己的再教育和进一步深入考察,认真学习,提高综合素质,以党员标准衡量自己,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预备党员必须递交转正申请。从党支部大会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一年内为预备期,在预备期满前一个月,预备党员要向所在党支部递交转正的申请书。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事宜,预备党员的转正不

8、是一般的履行手续,而是保证党组织纯洁性和新党员质量的重要环节,预备党员应该充分认识转正的重要意义,自觉地接受党组织对自身的考察和审查。支部大会结束后,支委会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该预备党员的入党志愿书,并填报上级党总支审批,经党总支批准后通知党支部书记。三、 学生党员工作发展原则 1入党积极分子推荐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分为班级(团支部)推荐和社团推荐两块。在团组织推荐的基础上,党支部将团组织推荐的发展对象列为培养发展计划,对其进行考察,符合条件者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A. 班级推荐:由学院通知各班入党积极分子的名额,各班在符合竞选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同学中进行民主选举,确定最终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

9、优良学风班增加一个名额)B. 社团推荐由院团委给各个社团按比例分配一定的名额,然后各社团内部推荐名额。各社团上交名单后,由团委审核确定正式入选名单。C. 入党积极分子需具备的条件:(1)递交入党申请书,入党动机端正,政治立场坚定。(2)品德优良、思想上具有上进性、主动积极的找党建联系人了解情况,对党有一定的认识,品德素质列年级前70%。(3)平时积极参加党的知识学习,参加邓小平读书会的活动。(4)平时严以律己、以身作则、能起好模范带头作用,没有受到通报批评以上处分。(5)同学关系融洽、作风正派、在老师同学中口碑好。(6)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专业素质列年级前80%。其他,在实际操作过程中

10、,班主任或支部书记可根据不同学期的实际情况提高推优要求,如针对大一年级的学生,品德素质可拟定在年级前30%,也可以增加其他条件,如高年级的四级、考研等,但不可低于品德素质列年级前70%,专业素质列年级前80%的要求。 2发展对象确定(1)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期满一年。(2)必须参加过学院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业余党校培训班学习并考核合格,获得结业证书。(3)学习成绩合格、品德素质优良,学生素质综合评价中品德素质列年级前50%,专业素质列年级前60%。(4)入党前的民主群众座谈会的反应良好,每次民主评议召集班级25%的同学反馈情况。(5)满足一定的党团活动时间,在一年期间(入党积极分子到确定为考察对象期

11、间)达到50个小时。 详见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党团活动时数认证办法其他,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班主任或支部书记可根据不同学期的实际情况提高推优要求,如提高品德素质和专业素质的要求,也可以增加其他条件,如高年级的四级、考研等;若学生年度素质综合评价中科研创新项获得15分及以上,可视为满足上述第三条中“专业素质列年级前60%”的要求;若学生干部年度考核为优秀,并且学生素质综合评价列年级前60%,可视为满足上述第三条中“品德素质列年级前50%,专业素质列年级前60%”的要求。 3预备党员转正党支部要按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其能否按期转正,讨论转正前要进行公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延长其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12、1)预备期内从未向党组织递交过书面思想汇报,放松对自己的要求;(2)未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师生反映很差;(3)违犯学校规章制度,受到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4)违犯法律,受到政法机关的处理;(5)有不及格课程延长预备期的时间一般为半年或一年,预备期只能延长一次,延长预备期后仍然不能转正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四、 学生党员毕业离校手续 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毕业离校,其入党志愿书等材料存入个人档案;组织关系转往工作单位党组织,以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为准。预备党员在工作单位转正时,如所在党组织向我院了解情况,院党总支将如实介绍其在校表现,并及时函告。在校期间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学,其入党申请书毕业时存入个人档案;必要时,党总支将申请人在校期间的考察材料转寄其工作单位。 五、如有特殊情况,由党总支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法学院团委组织部 2011年9月20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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