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财务通则的十大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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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解读新 公司财务通则黄乃宽 1月1日起,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颁布的(如下简称新通则)开始在国内境内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公司范畴内实行。从而取代了财政部于1992年11月30日颁布、1993年7月1日起实行的旧公司财务通则。新通则在财务管理体制、内容等方面有诸多创新,对于构建现代公司财务管理体系、完善法人治理构造、推动现代公司制度建设意义重大。下面从新通则的实行背景出发,分析新通则的实行对公司的影响、新通则与会计、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等制度的关系,以及执行新通则应注意的几种问题,与在座的各位会计同行商榷。一、新通则的实行背景据我所知,国际上只有会计准则,没有财务通则,而我们国家是

2、准则、通则同步执行。重要因素是西方大多数国家以私有制为基本,公司财务制度由公司自定,国家只要制定会计准则,规范会计核算,统一财务报告即可。而国内是以公有制为基本、多种经济成分并存,既要制定全国统一、国际趋同的公司会计准则,对所有公司规范会计核算,统一财务报告,也要制定公司财务通则,对国有和国有控股公司的具体财务事项从制度上进行规范、指引和监督。国内1992年颁布的公司财务通则(如下简称旧通则)至今已实行了。十近年来,国内与公司财务管理有关的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旧通则已无法适应新的形势规定,必须及时修改。(一)要增进现代公司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旧的公司财务通则指引下的公司财务管理模式,有许多与

3、现代公司制度不相适应的地方,表目前:一是重国家宏观理财,轻公司主体理财,不少公司缺少自主理财意识。二是重会计核算,轻财务管理,诸多公司对财务管理工作注重不够,致使公司资金运用决策失误、资金使用效果差的状况相称普遍。自1993年中央提出“建立现代公司制度”以来,国内现代公司法律制度的建设有了长足进步。现代公司法律制度不仅涉及现代公司组织制度,还涉及现代公司财务制度、现代公司会计制度等。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我司的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随着公司会计制度、小公司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颁布实行,特别是38项具体会计准则的出台,国

4、内的会计制度已逐渐完善并与国际惯例趋同。本次财务通则的修订,是适应全面推动现代公司制度建设、贯彻贯彻公司法的需要。新的公司法实质上已调节了部分公司的财务行为,如取消了法定公益金制度、严禁将资本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等,财务通则也必须同步进行修订,以利于全面推动国有及国有控股公司财务制度的建设。(二)要进一步增进政府职能的转变。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政府不适宜过多地采用行政手段直接管理国有公司的内部事务,而应当通过法律规范,对公司在经济活动中波及的财务行为提供指引。然而在现实工作中却浮现了两种新状况,一种是部分地方政府过多地直接管理公司财务事项的“越位”行为,即政府把公司“大事小事、该管不该管的都管了

5、”;另一种则是部分地方政府对公司财务制度的指引和服务存在的“缺位”问题,即政府作为公司的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应当依法对公司进行合理、有效的管束,而现实却是放任自流,如在国有公司股份制改革、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中,放任经营者擅自把公司改掉、卖掉,有的地方官员甚至与经营者互相勾结,从中中饱私囊,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这种越权行为、 “缺位”问题都必须在公司法、财务通则等法律法规中及时予以规范。(三)要增进公司科学管理和决策。目前,国有及国有控股公司的类型比较复杂,组织规模差距很大。某些大型公司集团内部财务管理缺少系统化、规范化,内部控制单薄;许多中小公司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理念、管理方式相对落

6、后,很难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竞争的规定。在现代公司管理中,财务管理所波及的财务预测、决策、分析、财务风险控制、财务监督和财务信息的科学化管理等规定不断提高。修订财务通则,有助于增进公司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定,科学管理和决策,提高市场竞争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四)要增进公司完善公司内部治理构造。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确认了股东财产和公司财产的分离。投资者依法行使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公司法人可依法对公司拥有的财产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旧通则对投资者和经营者的财务职责缺少清晰的界定、规范。国家既是国有及国有控股公司的投资者,又是社会管理者,在维护国有利益的同步,还要保护其她投

7、资者以及经营者、公司职工等各方的利益,其中所波及的各方权利、义务以及国家、投资者与经营者之间的财务管理职权与责任,亟需明确。本次修订,顺应了产权制度改革的规定,有助于增进公司完善公司内部治理构造。(五)要增进税收及会计制度的健全。旧通则兼有会计和税收的双重职能,将公司财务管理的重点拟定为对会计要素等进行计量、核算和纳税扣除等方面。由于当时国内还处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期,旧通则带有“财务决定税收,财务决定会计”的烙印。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国家税收制度逐渐健全,财务制度的纳税扣除职能已被税收制度所取代。5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公司所得税税前扣除措施,对公司所得税扣除事项全面做出规定

8、,从而彻底取代了公司财务制度的税收职能。同步,随着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健全,会计职能逐渐回归,财务制度中有关公司交易、会计要素确认和计量的内容也已所有纳入了会计制度和会计制度之中。而另一方面,公司财务管理对所波及的财务预测和决策、财务分析、财务风险控制、财务监督和财务信息的科学化管理,却具有日渐加强的规定。本次修订一方面还原了财务管理本质,交还会计与税收承当的功能。另一方面强化公司财务管理中对资金筹集、资产营运、成本控制、收益分派、重组清算等财务行为的规范和财务信息管理的作用。同步,新通则还拓宽了财务管理领域,在继承现行有效规定的基本上,将公司重组、财务风险、财务信息管理作为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

9、,增强公司财务管理的前瞻性。对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了部分改革创新,明确了政府投资等财政资金的财务解决方式,规范了职工鼓励制度等。二、新公司财务通则的重要内容(一)界定了财务管理职责。新通则界定了财政机关、公司投资者和经营者的财务管理职责:1、主管财政机关管理职责是通过建立公司财务管理基本制度,实行财政政策,监测经济运营,维护社会经济的安全、稳定,增进公司发展。2、公司投资者管理职责是通过决策公司重大财务事项,履行公司法规定的股东职权,保障公司自主经营的权益。3、公司经营者管理职责是执行投资者的决策,负责公司经营,实现资本增值。(二)规定了公司资金筹集管理的基本内容。在第三章“资金筹集”中,根据

10、建立现代公司制度的规定,对公司资本管理原则、公司投资者对增减资本的管理以及公司筹措经营资金的管理规定等做出了规定。(三)规范了资产购建与处置的行为。在第四章“资产营运”中,对公司资金调度、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的管理、对外投资与担保的财务管理、委托理财与从事高风险业务的管理规定等做出了规定。公司资产营运应当由经营者根据投资者的授权进行,对重大财务问题应当由公司投资者决策。(四)明确了成本、费用管理的基本规定。在第五章“成本控制”中,规定公司实行有效的成本、费用控制,规范成本费用开支行为,鼓励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履行社会责任,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五)建立了公司收益分派管理制度。在第六章“收益分

11、派”中,明确公司收入的范畴、资产损失管理规定,对利润分派制度进行改革,取消公益金提取的规定,明确公司应付国有利润直接上缴国库。(六)规范了公司重组清算管理。在第七章“重组清算”中,规定了公司改制、转让等重组需要做好的财务事项、职工安顿与国拨土地等国有资源管理的财务政策,以及公司合并、分立、托管等重组中的资产及债权债务处置的原则。(七)构建了公司财务信息管理制度。在第八章“信息管理”中,强调了公司报送会计报表的义务,对公司履行信息化管理、建立财务预警机制提出了规定。同步,规定主管财政机关建立经济运动监测制度,加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管理,并建立对公司进行财务评价的信息管理制度。(八)构建了公司的财

12、务监督体系。在第九章“财务监督”中,从公司经营者、投资者、主管财政机关三个层次构建公司财务监督体系,明确监督内容以及应承当的法律责任。三、新公司财务通则实现了十大改革(一)调节了财务管理的目的和内容。新通则变化了长期以来单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的老式做法,明确地将公司价值最大化拟定为公司财务管理目的,规定公司要以钞票流为中心,通过优化资产构造、控制财务风险、全面实行预算管理、提高公司价值。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司财务管理应当朝着公司价值最大化目的,发明性地开展财务管理:(1)评价钞票流量的财务效果时,应当综合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因素;(2)在购建或处置资产时,应当考虑风险与报酬的关系;(3)在产

13、品开发决策时,应当运用价值工程评估产品功能与产品成本的关系及其对销售的影响;(4)在平常财务管理中,应当树立财务信誉,塑造公司形象,注重公司长远的经济利益;(5)对公司的并购、重组,应当充足考虑商标权、专利权、专有技术、公司信誉等潜在的无形资产的影响,运用资产评估措施对的评估公司的整体价值,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权益;(6)在财务分析、考核经营业绩或者评价决策效果时,应当权衡资金的成本水平。总之,通过公司财务上的合理经营,采用最优的财务政策,在保证公司长远发展的基本上,使公司拥有的资本总价值达到最大。公司价值最大化目的的确立,是公司财务管理理念的变化,不仅符合国际通行做法,也有助于变化目前国内某些

14、公司浮现的只顾近期利益、不顾财务风险、忽视长远发展的短期行为,对增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创立品牌公司,将产生重大和深远的影响。财务管理目的是公司财务管理的核心问题,目的的变化必然会影响到公司财务决策、财务控制等一系列财务管理活动。在财务管理体制上,新通则的第二章从政府、投资者、经营者三个层次,明确界定了各自的财务管理职权与责任,增进公司完善内部治理构造,并拓宽财务管理领域,在继承现行有效规定的基本上,将公司重组、财务风险、财务信息管理做为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以满足市场经济发展对公司财务管理的规定,增强公司财务管理的前瞻性。从财务管理内容上,新通则将公司财务管理要素界定为:资金筹集、资产营运、成本

15、控制、收益分派、信息管理、财务监督、等6个方面,涵盖了公司自成立至清算的全过程,各阶段层次分明、科学合理、自成体系。与旧通则要素界定为资金筹集、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成本和费用、营业收入利润及其分派、公司清算、外币业务、财务报告与财务评价共九项相比,既保存了国内的老式做法,便于实际工作者理解和接受,又将财务与会计在要素上辨别开来,将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成本和费用、营业收入、外币业务、财务报告等要素划归会计,体现了会计侧重于确认、计量、报告,财务侧重于分析、决策、管理控制,两者各有分工,互为一体,还财务管理本来面目,从而变化了长期以来国内公司财务与会计相混淆,重会计、轻财务的现

16、象。在财务制度体系上,将建立开放性的公司财务制度体制。以新通则为主体,以公司行为规范、财政资金监管措施为配套,以公司集团内部财务措施为补充,建立新型的公司财务制度体系。(二)变化了财政对公司财务的管理方式。新通则变化了过去单纯强调政府管理的老式做法,更多地侧重于公司内部管理控制,明确公司要建立健全各项内部财务控制制度。同步,适应公共财政和建立现代公司制度的需要,加强了各级财政部门对公司财务的指引、管理、监督作用。新通则第四条规定,各级财政部门的重要职责涉及:(1) 监督执行公司财务规章制度,按照财务关系指引公司建立健全内部财务制度;(2) 制定增进公司改革发展的财政财务政策,建立健全支持公司发展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3)建立健全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制度,检查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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