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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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夏建工集团电建分公司建筑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控管理办法一、目的为预防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坍塌事故,保证施工安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分 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监督管理办法。二、适用范!1、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在建所有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工程的施工安全监 督管理。三、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范围要求1、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是指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高度 超过8m,或搭设跨度超过1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5kN/M,或集中线荷 载大于20kN/m的模板支撑系统。2、“X”型支柱、“人”支柱、烟囱、空冷塔、冷却塔筒壁模板支撑系统、 环梁模板支撑

2、系统(排架)。3、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应严格遵循安全技术规范和专项方案规定, 严密组织,责任落实,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四、方案管理项目部应根据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专 业技术人员,结合工程实际,编制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专项施工方案。(一)专项施工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编制说明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 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2、工程概况:高大模板工程特点、施工平面及立面布置、施工要求和 技术保证条件,具体明确支模区域、支模标高、高度、支模范围内的梁截 面尺寸、跨度、板厚、支撑的地基情况等。3、施工计划: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等。

3、4、施工工艺技术: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基础处理、主要搭设方法、工 艺要求、材料的力学性能指标、构造设置以及检查、验收要求等。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及混凝土浇筑区域管理人员 组织机构、施工技术措施、模板安装和拆除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应急救 援预案,模板支撑系统在搭设、钢筋安装、混凝土浇捣过程中及混凝土终 凝前后模板支撑体系位移的监测监控措施等。6、劳动力计划:包括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等。7、计算书及相关图纸:验算项目及计算内容包括模板、模板支撑系统 的主要结构强度和截面特征及各项荷载设计值及荷载组合,梁、板模板支 撑系统的强度和刚度计算,梁板下立杆稳定性计算,立

4、杆基础承载力验算, 支撑系统支撑层承载力验算,转换层下支撑层承载力验算等。每项计算列 出计算简图和截面构造大样图,注明材料尺寸、规格、纵横支撑间距。附图包括支模区域立杆、纵横水平杆平面布置图,支撑系统立面图、 剖面图,水平剪刀撑布置平面图及竖向剪刀撑布置投影图,梁板支模大样 图,支撑体系监测平面布置图及连墙件布设位置及烟囱、空冷塔、冷却塔 节点大样图等。(二)审核论证1、凡需要专家论证的项目,各工程项目部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须 提前7天将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报分公司工程管理处。分公司总工程师组 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进行施工方案论证。2、自治区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专家组成。分公司总工程师,工程管

5、 理处处长,工程项目部经理、项目部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参加专家论 证会。必要时邀请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部长、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 目结构设计负责人专家参加。3、专家组必须对所论证的项目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书面论证审查 报告应有专家组各成员签字,论证审查报告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4、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专项施工方案特由各工程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 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编制,分公司总工程师组织有关技术人员(专家)对 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认证审查,各工程项目部技术部门负责人根 据专家论证审查报告进一步完善后,工程管理处上报专家组论证。并经项 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按照审定的方案组织实施

6、。5、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实行工程管理处、物资 设备管理处会签审核制度。各工程项目部可参照实行本项目部会签审核制 度。6、各工程项目部在向分公司工程管理处提交单位工程的建设工程开 工审查表和办理建设工程安全措施审查(备案)登记表的同时,必 须向工程管理处提供该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相关的安全专项施工方 案。(三)验收管理1、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对需要处理或 加固的地基、基础进行验收,并留存记录。2、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结构材料应按以下要求进行验收、抽检和检测, 并留存记录、资料。2.1项目部应对进场的承重杆件、连接件等材料的产品合格证、生产许 可证、

7、检测报告进行复核,并对其表面观感、重量等物理指标进行抽检。2.2对承重杆件的外观抽检数量不得低于搭设用量的30%,发现质量 不符合标准、情况严重的,要进行100%的检验,并随机抽取外观检验不合 格的材料(由监理见证取样)送法定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2.3采用钢管扣件搭设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时还应对扣件螺栓的紧固力 矩进行抽查,抽查数量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的规定,对梁底扣件应进行100%检查。3、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应在搭设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组织验收,验 收人员应包括施工单位和项目两级技术人员、项目安全、质量、施工人员, 监理单位的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

8、,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 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后续工序的施工。五、施工管理(一)一般规定1、项目部应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 拆除及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设专人负责 安全检查,发现险情,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应急措施,排除险情后,方可 继续施工。2、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应优先选用技术成熟的定型化、工具式支撑体系。3、搭设高大模板支撑架体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建筑施工 脚手架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其他相关施工人员应掌握相应 的专业知识和技能。4、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项目工程技术负责人或方案编制人员应 当根据专项施工

9、方案和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对现场管理人员、操作班 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包括模板支撑工程工艺、工序、作业要点和搭 设安全技术要求等内容,并保留记录。5、作业人员应严格按规范、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书的要求进 行操作,并正确配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二)搭设管理1、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地基承载力、沉降等应能满足方案设计要求。 如遇松软土、回填土,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平整、夯实,并采取防水、排 水措施,按规定在模板支撑立柱底部采用具有足够强度和刚度的垫板。2、对于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其高度与宽度相比大于两倍的独立支撑系 统,应加设保证整体稳定的构造措施。

10、3、高大模板工程搭设的构造要求应当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支撑系 统立柱接长严禁搭接;应设置扫地杆、纵横向支撑及水平垂直剪刀撑,并 与主体结构的墙、柱牢固拉接。4、搭设高度2m以上的支撑架体应设置作业人员登高措施。作业面应 按有关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5、模板支撑系统应为独立的系统,禁止与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 塔吊等起重设备钢结构架体机身及其附着设施相连接;禁止与施工脚手架、 物料周转料平台等架体相连接。(三)使用与检查1、模板、钢筋及其他材料等施工荷载应均匀堆置,放平放稳。施工总 荷载不得超过模板支撑系统设计荷载要求。2、模板支撑系统在使用过程中,立柱底部不得松动悬空,不得任意拆 除任何杆

11、件,不得松动扣件,也不得用作缆风绳的拉接。3、施工过程中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3.1立柱底部基础应回填夯实;3.2垫木应满足设计要求;3.3底座位置应正确,顶托螺杆伸出长度应符合规定;3.4立柱的规格尺寸和垂直度应符合要求,不得出现偏心荷载;3.5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等设置应符合规定,固定可靠;3.6安全网和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符合要求。(四)混凝土浇筑1、混凝土浇筑前,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确认具备混凝土浇筑 的安全生产条件后,签署混凝土浇筑令,方可浇筑混凝土。2、框架结构中,柱和梁板的混凝土浇筑顺序,应按先浇筑柱混凝土, 后浇筑梁板混凝土的顺序进行。浇筑过程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并确

12、 保支撑系统受力均匀,避免引起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失稳倾斜。3、浇筑过程应有专人对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进行观测,发现有松动、 变形等情况,必须立即停止浇筑,撤离作业人员,并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五)拆除管理1、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拆除前,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应核查混凝 土同条件试块强度报告,浇筑混凝土达到拆模强度后方可拆除,并履 行拆模审批签字手续。2、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拆除作业必须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层 同时拆除作业,分段拆除的高度不应大于两层。设有附墙连接的模板支撑 系统,附墙连接必须随支撑架体逐层拆除,严禁先将附墙连接全部或数层 拆除后再拆支撑架体。3、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拆除时,严禁将拆卸

13、的杆件向地面抛掷,应有专 人传递至地面,并按规格分类均匀堆放。4、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和拆除过程中,地面应设置围栏和警戒标 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作业范围。六、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与监督管理1、各项目部要制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管理体系,明确 具体责任,落实重大危险源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以及过程监控、 检查和验收。2、各项目部应当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及施工场地和周边环境等具体情 况,在工程开工前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识别重大危险源,并建立项目 部和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档案和台帐。3、项目部应按专项施工方案严格进行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和签字, 确保作业人员清

14、楚掌握施工方案的技术要领,合理安排好重大危险源专项 工程的施工。4、工程项目部应严格按照专项方案进行施工,施工完需要验收的项目, 方案编制人员均应参加验收,并及时形成验收记录,建立验收记录台帐。5、各项目部要建立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公示施工中不同阶段、不同 时段的重大危险源,在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危险源警示标记,在醒目位置挂 设“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公示牌应注明危险源、施工部位、防 护措施和责任人等内容。6、各项目部要加强对施工过程中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并按所在地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将整改措施和治理情况报送当地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 构。七、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1、各项目部要将每个工程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台帐报分公司工 程管理处,由分公司工程管理处定期对建筑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跟 踪检查,及时发现安全生产重大隐患,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督促及时整改。2、重大危险源跟踪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2.1重大危险源的公示情况;2.2需要专家论证审查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已按规定论证审查;2.3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过程的监控情况;2.4每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后的整改、治理情况。附件: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台帐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档案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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