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来资金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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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往来资金部控制制度往来资金岗位责任制度第一章 总那么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往来资金管理,规往来资金的核算,充分发挥往来资金的效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往来资金是医院在业务活动中与外医院、所属单位或医院职工发生的临时性待结算款项,主要包括暂存暂付、应收应付等款项。第二章 岗位职责划分第三条、院长职责:(一) 审批医院往来资金相关规章制度;(二) 审议批准借款方案、相关协议、票据等;(三) 审定医院无法核销借款的处理意见。第四条、财务科人员职责:(一) 负责拟定医院往来资金管理规章制度;(二) 组织和指导医院暂存、应收款项的管理;(三) 负责暂付申请、应

2、付款票据的审核;(四) 负责提交款项借人方案、拟订借款协议,并在单位主管负责人审签后,负责交付借款利息和本金,及时办理还款或借款手续;(五) 组织做好往来资金的清算和退付工作;(六) 对医院无法核销的借款,查明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第五条、往来结算人员职责:(一) 办理往来款项的结算业务;(二) 定期对往来资金中暂存、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性进展评价;(三) 负责往来资金款项的清算和催收;(四) 每年年底完成与相关部门往来资金的核对工作;(五) 定期清理应付及暂存款明细;(六) 协助审计人员做好往来资金的审计工作。第六条、部门负责人职责:(一) 审核本部门借款人的借款申请;(二) 签字确认本部门借款

3、人改变借款用途的书面说明;(三) 监视本部门所借款项的使用。第七条、借款人职责:一填写“借款单并注明相关容;二及时报账冲销借款,防止长期挂账;三提交因特殊情况,改变借款用途的书面说明。第八条、审计人员职责:一审查往来资金票据、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二根据工作安排,开展专项审计工作三及时发现往来资金管理中的问题,并向领导汇报,进展处理。第三章 附那么第九条、本制度由财务科负责解释。第十条、本制度自 2014 年03月01日起施行。往来资金授权审批制度第一章 总那么第一条、为规医院往来资金的授权审批管理,提高往来资金的审批、核准效率,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4、医院与外部医院、所属单位及医院部职工发生的各项往来资金的授权审批均依本制度执行。第二章 往来资金授权审批管理第三条、暂付款授权审批:(一) 医院各种暂付款项,应根据交款医院或收款人的借款收据,经院长签字批准后,由经办人员审核办理;(二) 对不符合规定,超过医院预算或方案的借款,经办人员应当拒付或少付;(三) 借款人应在办事完毕后,在规定期限报销,尚未办理结算清账的,原那么上不再借款;暂付给所属单位的备用金,年终时原那么上全部结清收回,下年初再另行办理。第四条、暂存款授权审批:(一) 医院收取暂存款项后,经办人需确认凭据和款项来源或用途,确认前方能办理暂存款支取或划转;(二) 医院划转暂存款需经

5、经办人填制划转单,注明款项来源、金额,经财务科确认无误后转入医院相应账户,不能直接支取现金或转出;(三) 医院个人支取暂存款需由受益人或受托人填制请领单,注明款项来源及金额,并提供受益人明,方能支取;(四) 因代收或从职工工资代扣形成的暂存款,须由经办人员填制款项请领单,注明款项来源及金额,经医院主管领导审批前方能支取或划转。第五条、应付款授权审批:(一) 医院各项应付款项,应在相关部门完成验收手续或取得合格效劳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报经医院主管领导审批后,由经办人予以付款支付;(二) 应付款交付应及时,支付完成后,财务科做好相应账务处理。第六条、应收款授权审批:(一) 医院各项应收款,由经

6、办人定期进展催报催缴;(二) 账龄较长的应收款,还应做好可回收行评价,防止形成坏账。第七条、医院往来资金审批办理时限为 3 工作日,相关审批和经办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完成,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第八条、医院往来资金授权审批应统筹协调、相互配合,并将责任落实到相关分管领导、经办人员,确保办理流程通畅、办理高效、效劳优质。第九条、医院往来资金业务发生后,登记入账时,财务科应对往来业务的事由、金额、时间予以确认、核准,经医院主管领导核实批准签字前方可登记入账。财务人员对违反规定的预付、借支款项有权拒付。第十条、医院办理往来资金业务的相关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情节较轻的,由医院监察室责令改正,进展诫勉谈话;

7、情节较重的,将依法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将送交司法部门进展处理。第三章 附那么第十一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二条、本制度由财务科负责解释。第十三条、本制度自2014 年03 月 01 日起施行。往来资金管理控制方法第一章 总那么第一条、为加强往来资金发生的管理,规往来资金的使用、结算、清理等行为,提高往来资金的使用效率,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法。第二条、医院在业务活动中与外单位、所属单位或医院职工发生各项往来资金的管理控制均参照本方法执行。第二章 应收及暂付款管理控制第三条、应收款是医院应收而尚未收到的款项;暂付款是由医院垫付的各类预付款、工作人员

8、借款、设备购置借款等。第四条、应收及暂付款管理应本着“预算控制、公款公用、即清即结、定期清理的原那么进展管理。第五条、应收及暂付款办理手续:一借款人确需借款,应填写详细填写“借款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能到财务科办理借款;二超过1万元的大额资金借款,还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三预付工程款还应附上施工合同和工程预算,并依据监理和设计医院确认的工程进度,保存不少于5 %的保险额度;四暂付款因特殊情况改变用途的,应提交书面说明,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五部门负责人对无资金来源和超方案的借款不得审批签字,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的,将追究其相关责任。第六条、应收及暂付款报销结算期限:一差旅费借款,应在返回后2日

9、办完报销结算手续;二购物款项,应自购物在发票开出后3日办完报销结算手续,异地购物在发票开出后7日办完报销结算手续;三预付工程款,依据合同规定结算;四其他款项,在付款后3 日办完报销结算手续。第七条、财务科定期对应收和暂付款项进展清理,由相关人员对款项进展可回收性评价,并做好催收催报工作,防止形成坏账;对 3 年以上无法核销的暂付款,应由借款人书面说明情况,财务科提出处理意见,报医院主管领导审定后,由相关责任人赔付或确认坏账。第三章 应付及暂存款管理控制第八条、应付款是在购置商品或承受效劳时,应支付而未支付给对方医院或个人的款项。暂存款是医院已收但暂时无法确认收款人的款项,如代收款、预收款等。第

10、九条、应付及暂存款管理应本着“专项管理、定期清理、及时结算的原那么进展管理。第十条、应付款应根据合同或协议规定,在完成相关验收手续或取得合格效劳后,办理应付款的支付;暂存款只能用于核算,不得在暂存款科目中直接支出,以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第十一条、财务科应定期对应收及暂存款进展全面清理,对需要继续挂账的款项,列出清单并说明原因;对挂账3年以上的款项应逐项查明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由财务科审核后报主管领导批准。第四章 其他往来资金管理控制第十二条、借入款是医院根据开展需要所借入的款项。借入款应遵循控制风险、注重效益的原那么,充分考虑到本钱支出和归还能力,确实做到合理规划,严控财务风险。第

11、十三条、借入款由财务科、院办公室提出方案,报医院领导审议;方案审议通过后,由院办公室拟定借款协议,由医院主管领导审签;审签通过后按协议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第十四条、借出款是医院借出的款项。借出款的管理应遵循合规性、平安性、效益性原那么,严格控制借出款的数量,并做好风险监控,防止出现坏账。第十五条、借出款的办理要严格按照医院财务审批程序进展,财务科负责借出款的清理和监视工作,负责借款协议条款的落实。第十六条、应收票据、应付票据、应缴财政专户款、代管款项等往来资金,需根据其不同性质按会计制度规定进展核算管理。第十七条、违反本规定对往来资金进展核准的,医院将责令相关部门或负责人进展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

12、,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第五章 附那么第十八条、本方法与原有相关制度不一致的,依照本方法执行。第十九条、本方法由财务科负责解释。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往来资金管理责任制度第一章 总那么第一条、为明确医院往来资金的管理责任,确保往来资金管理有效进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往来资金,是指医院在业务活动中与外医院、所属单位或医院职工发生的临时性暂存暂付和应收应付等待结算款项。现各岗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第三条、医院往来资金管理责任制度实行“谁决策、谁负责、权责匹配的原那么,实现各岗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第二章 往来资金支付责任第四条、医院与外单位

13、、所属单位或医院职工发生的各种借出款项,必须履行借款手续,经审批人审批后予以办理。任何未经审批借出款项的,由经办承当直接责任,财务科负责人承当间接责任。第五条、审批人对无资金来源和超方案的借出款项不得审批签字,违反规定审批签字的,审批人将承当直接责任。第六条、医院收回的往来资金,应按月向医院主管领导报告。因未及时报告造成不良影响的,经办人承当直接责任。第七条、医院逾期未能收回的往来资金,应书面提交说明材料。未进展有效说明的,由经办人承当直接责任。第八条、医院各项往来资金应当及时根据相关资料建立台账,对往来资金工程逐笔登记,予以备查。未按规定建立台账的,由台账管理人经办人承当直接责任,财务科负责

14、人承当间接责任。第三章 往来资金的结算责任第九条、医院应严格往来资金结算手续,认真核对往来资金数额。违反结算手续,或结算资金数额错误的,由经办人承当直接责任,财务科负责人承当间接责任。第十条、医院应付及应收款项应严格控制、及时清理、按期办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年终前尽量清理完毕。医院往来资金未及时结算的,由经办人承当直接责任,财务科负责人承当间接责任。第十一条、医院除差旅费、备用金、离退休人员住院费等原因外,不得将公款用于职工个人借支;除基建、房屋更新改造工程和大型维修工程外,一般不预付款项;特殊情况需报经财务科负责人审批,并签订合同,明确责任。违反者,将由经办人承当直接责任,监管人承当间接责

15、任。第十二条、医院资金原那么上不外借给其他医院,确需外借的,应由医院院务会集体研究批准,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事宜。未经批准,随意办理款项借出借入的,由经办人承当直接责任,监管人承当间接责任。第四章 往来资金的核算责任第十三条、严格按照国家财务核算要求,做好医院的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工作。违规进展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的,由核算或账务处理人员承当直接责任,财务科负责人承当间接责任。第十四条、医院往来资核算中的行为,如为院长决定、授意办理的,院长应承当直接责任。第十五条、医院监察、审计人员应做好监察审计工作,因监管不到位造成往来资金损失的,由监察/审计人员和经办人员共同承当直接责任。第五章 附那么第十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本制度由财务科负责解释。第十八条、本制度自2014 年03 月01 日起施行。往来结算票据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那么第一条、为规医院往来资金结算票据管理,加强医院财务监视,防止不法行为发生,依据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票据管理的法律制度,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医院在以下情形中,应使用往来结算票据:一与其他医院之间发生资金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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