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台基础施工安全技术交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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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技术交底书单位名称 工程名称 交底项目承台基础施工交底日期2008年 月 日一 基坑插打拔拆钢板(管)桩围堰施工安全一般要求: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按审批的施工方案做好实施前准备工作,作业人员熟悉设计结构图纸。2.施工前,应预先了解该处的土质情况,向作业人员作施工技术、安全技术交底教育。3.电工、电气焊(割)工、起重工及机械操作工持有效操作证上岗。4.施工前,检查设备的完好状况,检查吊具、夹具、吊钩、吊环无变形、无裂绞及吊具倍率符合安全要求,起重机进行试吊。5.施工时,设专人指挥员,指定施工安全质量旁站监督员负责随时检查监督安全质量工作情况。6.施工时,必须按审批的施工方案组织

2、实施,必须保证结构设计满足安全技术的要求,不得擅自改变施工方案。7.钢围堰内支撑围囹及纵横向支撑杆件及斜撑杆件的刚度、安装位置的高度及杆件间距的密度必须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要求。8.施工时,安全质量旁站监督员必须随时检查围堰结构的变化,发现问题时应及时向施工负责人报告,情况紧急时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危险现场。9.高处作业、预留孔口临边施工必须系安全带、扣牢保险钩,水上施工穿救生衣,现场备有救生圈不少于4个,救生绳不少于50m。10.在钢护筒、钢板(管)桩周边悬空作业时,可采用钢吊篮配合作业,制成吊篮规格及钢度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一般可站12人为宜,吊篮应设附加挂二次安全保险绳或安全锁,安全锁

3、能自动将吊篮锁在保险钢丝绳上,严禁吊篮超载站人作业,严禁吊篮人物混装。11. 从地面到钢护筒顶部的临时通道脚踏板,必须采用钢质制成,脚踏板两侧设置扶手防护栏杆,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并安放平稳牢固。12.高处立体双层交叉作业应设防护层,严禁在高处随意往下投掷施工材料及工具,防止坠物伤人。13.机械设备在栈桥、钢平台上停靠作业时,停靠位置要满足机械设备作业载荷的安全要求,严禁违章蛮干。14.钢板(管)桩在吊运、插穿板槽、振打入土、吊拔作业时,机械作业旋转范围内、吊臂吊物下方不得站人或有人通过。15.钢板桩(管)在吊起、插穿板槽作业或吊拔时,应在桩头另附加挂二次保险钢丝绳,防止钢板桩(管)意外脱落

4、伤人。16.施工临边、预留孔口要设防护栏杆,并保持稳固。在围堰基坑周边摆放施工材料或其它物件时,应与边缘保持不小于1m的距离,防止物件受干扰掉进坑内伤人。17.钢围堰内侧支护架构焊质饱满牢固、,安装支护架构要符合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要求。18.围堰内外侧设悬形爬梯,梯子的刚度必须满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梯子两侧设置扶手防护栏杆,并安放平稳牢固;19.在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灯具,照明灯具的高度应在2.5m以上。在六级以上的大风和大雨时应停止施工。二 墩台基坑开挖施工安全一般要求:1.施工前,应预先了解该处的土质情况,向作业人员作施工技术、安全技术交底教育,做好机械设备、材料、工具及防护物品准备工

5、作。2.施工前,应先了解开挖区域地下是否存在隐蔽工程情况,如电缆、光缆、管道等,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3.开挖时设专人指挥,指定施工安全质量旁站监督员负责随时检查监督安全质量工作情况。 4.基坑开挖时,按边坡比例设置方案进行预留,自上而下分层开挖,不得超挖或不留边坡,无边坡可预留时,按设计方案施工,严禁局部开挖深坑或从底层向四周掏土的方法施工。5.开挖时随时检查围堰结构是否有变化、是否坚固安全可靠,平台结构、场地是否满足机械施工安全要求。6.施工时,在基坑顶面以外应设置排水沟,防止地面水流入坑内,并保持排水沟畅通。基坑内有水时用抽水泵随时抽水或设截留沟(坑)聚水外抽,严禁基坑内积水。如果采用不排

6、水开挖,即吸泥法开挖,采用混凝土封底后再排水。7.基坑上部有动载时,基坑边缘与动载间预留一定距离的护道或采取加固措施,基坑周边设安全防护围栏。8.基坑挖出的土应立即转运至规定距离以外,不得堆放在基坑边缘上部,预防边坡载荷超重导致塌方或围堰结构发生变化导致坍塌,并及时做好基础。9.对外运土石方的车辆或接近基坑边缘的机械车辆应进行限界制,预防将围堰边坡压塌或围堰结构发生变化导致坍塌。10.在基坑边缘摆放施工材料或其它物件时,应与基坑边缘保持不小于1m的距离,预防物件受干扰掉进坑内伤人。11.在近围堰基坑边缘作业时,要留出足够的活动空间及畅通的出入通道,并设安全标志,预防因有人靠近或在附近作业时使物

7、件掉入基坑内伤人。12.向基坑内上下传递施工材料、工具时, 应使专用机械或绳子运送,动作必须协调一致,在上下方人员接稳后方可松手,禁止向基坑内抛扔施工材料、工具等物件。13.湿地开挖基坑,应事先做好地面和地下排水设施准备工作,遵循先整治后开挖,由上至下的开挖顺序,必要时可边开挖边抽水并边及时加固支撑。如果有大面积不稳定边坡时,应对边坡进行人工加固或停工加固。14.在相邻基坑开挖时,应先深后浅,及时做好基础,挖出的土应立即转运至规定距离以外,不得堆放在基坑边缘上部。15.雨后如基坑内、边坡灌水,要对边坡或围堰结构的稳定性进行检查,将有可能坍塌或回落的土石方进行预先清理和支撑牢固。16. 危险源主要有:(1)施工无方案;(2)支护钢架结构强度不够;(3)钢板(管)桩入土高程浅;(4)支护结构焊接不牢固、焊质不饱满;(5)支护架结构拆除自上而下作业;(6)振动锤吊钢质桩落地时未采取二道绳保险措施;(7)土方堆放在坡顶上;(8)违反先整治后开挖顺序;(9)坑边与动载间未预留护道;(10)基坑边缘未进行限界制;(11)机械车辆接近基坑边缘;(12)基坑周边未设防护围栏;(13)边坡比例设置未预留;(14)基坑顶面以外未设置排水沟。上述交底内容必须交底到全体作业人员并签字。交底人审核人被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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