罐防火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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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1、 在装置生产过程中, 不直接参加工艺过程, 但又需要紧靠装置设置的某些原料或成品等装置储罐, 当其总容积 : 可燃液体储罐不大于 1000m3 时, 其与设备、 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按照: 甲 B、乙 A 类装置储罐与介质温度低于自燃点的工艺设备( 甲 B、 乙 A类) 不应低于9m; 甲 B、 乙 A 类工艺装置与控制室、变配电室、化验室、办公室、生活设备距离不应小于15m, 与可燃气体压缩机不应小于9m。2、 甲、 乙、 丙类液体储罐区, 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 可燃材料堆场 , 应与装卸区、辅助生产区及办公区分开布置。3、

2、甲、 乙、 丙类液体储罐 ( 区) 及乙、丙类液体桶装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 不应小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 )表 4.2.1 的规定。其中 , 甲、 乙类液体罐区的总储量200m3V 1000m3 时 ,与一、 二级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0m,与三级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m,与四级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m。储罐防火堤外侧基脚线至建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10m,甲、乙、 丙类液体的固定顶储罐区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m,与明火或者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 应按照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的规定增加25%。4、 甲、 乙、 丙类液体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建筑设计防火

3、规范 ( GB50016- ) 表 4.2.2 的规定。其中 , 甲、 乙类液体单罐容量 V1000m3 的地上式固定顶罐 , 罐距不应小于 0.75D, 浮顶储罐不应小于 0.4D, 卧式储罐不应小于 0.8m。设置充氮保护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设备的液体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可按浮顶罐的间距确定。当单罐容量 V1000m3 且采用固定冷却消防方式时 , 甲、乙类液体地上式固定顶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0.6D 。甲、 乙类液体储罐成组布置时 , 立式储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2.0m。5、 甲、 乙、 丙类液体的地上式、 半地下式储罐或储罐组 ,其四周

4、应设置不燃烧防火堤。防护堤的设置应符合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 ( GB50351- ) 的规定 :1防火堤的有效容量不应小于其中最大储罐的容量, 对于浮顶罐 , 防火堤的有效容量可为其中最大储罐容量的一半;2防火堤内侧基脚线至立式储罐外壁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罐壁高度的一半。 防火堤内侧基脚线至卧式储罐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3m;3含油污水排水管应在防火堤的出口处设置水封设施 , 雨水排水管应设置阀门等封闭、 隔离装置。4防火堤的设计高度应比计算高度高出0.2m, 且其高度应为1.02.2m, 并应在防火堤的适当位置设置灭火时便于消防队员进出防火堤的踏步。6、 甲、 乙、 丙类液体储罐与其泵房、装卸鹤管

5、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 ) 表 4.2.7 的规定。其中, 甲、 乙类液体拱顶罐距离泵房不应小于15m, 距离汽车装卸鹤管不应小于20m。总储量小于等于1000m3 的甲、 乙类液体储罐 ,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其防火间距能够减少25%; 泵房、装卸鹤管与储罐防火堤外侧基脚线的距离不应小于5m。7、 甲、 乙、 丙类液体装卸鹤管与建筑物、厂内铁路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 ) 表 4.2.8 的规定。其中 , 甲、 乙类液体装卸鹤管与一、二级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建筑物不得小于14m, 三级不得小于

6、16m, 四级不得小于18m, 厂内铁路线不得小于20m, 距离泵房不得小于8m。8、 甲、 乙、 丙液体储罐与厂内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 ) 表 4.2.9 的规定。其中 ,甲、乙类液体储罐与厂内铁路线中心线不应小于 25m, 与厂外道路路边不应小于 20m, 与厂内主要道路不应小于 15m, 与厂内次要道路路边不应小于 10m。4.2甲、 乙、 丙类液体储罐 ( 区 ) 的防火间距4.2.1 甲、 乙、 丙类液体储罐 ( 区) 、 乙、 丙类液体桶装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 , 不应小于表 4.2.1 的规定。表 4.2.1 甲、 乙、 丙类液体储罐

7、 ( 区 ) , 乙、 丙类液体桶装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 ( m)项目一 个 罐1 V 50甲、 乙区 或 堆50 V 200类液体场 的 总200 V 1000储量1000 V 5000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一、 二级三级四级室外变、 配电站12.015.020.030.015.020.025.035.020.025.030.040.025.030.040.050.0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V(m 3)5 V 25015.020.024.012.0丙 类 液250 V 100020.025.028.015.0体1000 V 500025.030.032.02

8、0.05000 V 30.040.040.025.025000注: 1当甲、 乙类液体和丙类液体储罐布置在同一储罐区时, 其总储量可按 1m3 甲、 乙类液体相当于5m3 丙类液体折算 ;2防火间距应从距建筑物最近的储罐外壁、堆垛外缘算起 , 但储罐防火堤外侧基脚线至建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3 甲、 乙、 丙类液体的固定顶储罐区 , 半露天堆场和乙 , 丙类液体桶装堆场与甲类厂房 ( 仓库 ) 、 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 , 应按本表的规定增加25%, 且甲、 乙类液体储罐区 , 半露天堆场 ,乙、 丙类液体桶装堆场与甲类厂房( 仓库 ) 、 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0m, 与明火

9、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的规定增加25%;4浮顶储罐区或闪点大于120的液体储罐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 , 可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5%;5当数个储罐区布置在同一库区内时, 储罐区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本表相应储量的储罐区与四级耐火等级建筑之间防火间距的较大值 ;6 直埋地下的甲、 乙、 丙类液体卧式罐 , 当单罐容积小于等于50m3, 总容积小于等于200m3 时, 与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规定减少50%;7室外变、 配电站指电力系统电压为35 500kV 且每台变压器容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量在 10MV A 以上的室外变、

10、配电站以及工业企业的变压器总油量大于 5t 的室外降压变电站。4.2.2甲、 乙、 丙类液体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2.2的规定。表 4.2.2甲、 乙、 丙类液体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 ( m)储 罐形 式类别固定顶罐浮 顶卧 式地下地上式半地下式式储 罐储 罐甲、 乙类单 罐V 10000.75D0.5D0.4D0.4D液体容 量V 10000.6D不 小 于丙类液体V(m 3不论容量大小0.4D不限不限0.8m)注 : 1 D 为相邻较大立式储罐的直径( m) ;矩形储罐的直径为长边与短边之和的一半 ;2 不同液体、不同形式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本表规定的较大值 ;3 两排卧式储

11、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m;4 设置充氮保护设备的液体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可按浮顶储罐的间距确定 ;5 当单罐容量小于等于1000m3 且采用固定冷却消防方式时,甲、 乙类液体的地上式固定顶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0.6D;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6 同时设有液下喷射泡沫灭火设备、防火堤内液体火灾的泡沫灭火设备时可适当减小 , 但地上式储罐不宜小于固定冷却水设备和扑救, 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0.4D;7 闪点大于 120的液体 , 当储罐容量大于 1000m3 时 , 其储罐之间 的 防火 间 距不 应小于 5.0m; 当 储 罐容 量小 于 等 于10

12、00m3 时 , 其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0m。4.2.3甲、 乙、 丙类液体储罐成组布置时, 应符合下列规定:1组内储罐的单罐储量和总储量不应大于表4.2.3 的规定 ;2 组内储罐的布置不应超过两排。甲、 乙类液体立式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2.0m, 卧式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0.8m; 丙类液体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限;3 储罐组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根据组内储罐的形式和总储量折算为相同类别的标准单罐 , 并应按本规范第 4.2.2 条的规定确定。表 4.2.3甲、 乙、 丙类液体储罐分组布置的限量名称单罐最大储量 ( m3)一组罐最大储量 ( m3)甲、 乙类液体2001000丙类液体50030004.2.4 甲、 乙、 丙类液体的地上式、半地下式储罐区的每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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