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公共建筑装饰设计类)评选办法

上传人:re****.1 文档编号:554608776 上传时间:2024-02-16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33.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公共建筑装饰设计类)评选办法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公共建筑装饰设计类)评选办法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公共建筑装饰设计类)评选办法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公共建筑装饰设计类)评选办法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公共建筑装饰设计类)评选办法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公共建筑装饰设计类)评选办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公共建筑装饰设计类)评选办法(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公共建筑装饰设计类)评选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繁荣建筑装饰设计创作,鼓励广大设计人员发扬创新精神,积极推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培养高素质的设计人才,不断提高我国建筑装饰设计的总体水平和质量,增强国内设计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公共建筑装饰设计类),以下简称“设计奖”,属“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的序列,体现当时我国建筑装饰工程设计的最高水平。第三条 申报“设计奖”的建筑装饰工程,以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公共建筑工程为主。第四条 参加评选的设计项目必须是申报全国建筑工程饰奖的评选工程,设计单位可不是该工程的承建

2、或参建企业。第五条 “设计奖”每年评选一次。第二章 申报条件第六条 设计单位申报“设计奖”的各类建筑装饰工程应符合下列条件:1一般的公共建筑装饰工程造价不应低于1000万元;2古建筑、保护性文物建筑(含近现代文物建筑)、纪念性建筑、标志性建筑工程不受造价限制,建筑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应为整体装饰装修;3对造价和规模等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建筑装饰工程,如确实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有较高知名度,经省市建筑装饰协会向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申述理由后,也可申报。第三章 评选标准第七条 申报“设计奖”的项目应具备下列条件:1通过竣工验收并使用一年以上,各项功能满足使用要求并获得业主的认可,已通过消防验收,无工

3、程施工质量问题;2设计布局合理,功能齐全,使用方便,安全可靠;3设计构思新颖,具有独特的创意,体现新的设计思想和理念;4积极运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5敢于进行艺术追求和探索,具有鲜明的特色、风格,和深刻的人文精神内涵;6各专业设计均符合国家、部门和地方各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7电气、给排水、暖通空调等各设备专业的系统设计先进、合理,设备、材料选用恰当;8设计中充分考虑工程所在地的施工安装及材料资源条件,合理选用先进的技术和标准,节约工程造价,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第八条 申报“设计奖”的项目,须报送如下资料:1申报资料总目录;2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

4、公共建筑装饰设计类)申报表;3设计单位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工程设计合同复印件;4工程竣工验收和消防验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5主体建筑的外部、建筑装饰工程主体及各主要部位的彩色照片,及相应的简短说明;6建筑总图;7工程主要部位的竣工图,包括平、立、剖面图;8水、电、暖、通、空调等设备专业的系统图及设计说明;9设计总说明;10方案效果图。第九条 总目录、申报表、说明书、证明文件等文字材料的幅面统一为A4规格,施工图纸均为标准2号图,折叠成A4幅面大小并装订成册。第十条 方案效果图均按A4幅面规格打印,工程照片应为7英寸彩色并单独成册。第十一条 所有的文

5、字、图纸、图片、照片等资料均要进行数据化文件处理,统一用5英寸光盘刻录,以便在评审项目时利用多媒体向专家委员进行直观、形象地介绍。第十二条 所有申报资料概不退还,各申报单位自行备份留底,以便评审复查时查验。第四章 评审机构第十三条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负责组织领导“设计奖”的评选工作,并办理有关日常事物。第十四条 省市建筑装饰协会负责本地“设计奖”申报项目的初审和推荐工作。第十五条 设立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公共建筑装饰设计类)评审专家委员会,负责申报项目的资料审查、工程复查和专家评审工作。第十六条 全国评审专家委员会由国内知名专家、学者、教授组成,如需要也可聘请国外知名专家、教授担任特邀委员。第十

6、七条 全国评审专家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和委员若干人。第五章 评审程序第十八条 根据申报条件,由申报单位向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装饰协会领取申报表,并向其报送全部申报资料。第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装饰协会负责受理“设计奖”的申报,组织初评和推荐工作,初评结果在当地公示15日后,如无异议,出具正式推荐文件,报送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第二十条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组织全国评审专家委员会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资料审查、工程复查、专家评审,和最终确定评选结果。第二十一条 资料审查、工程复查和专家评审均合格的申报项目,按各阶段得分汇总,确定获奖的工程项目和获奖单位,并将评审结果与装饰

7、奖一并向社会公告。第六章 评审纪律第二十二条 申报单位要实事求是认真填写申报表、报送申报资料,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撤消申报资格,和取消获奖资格等处理。第二十三条 参加“设计奖”评选的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对申报项目应给予科学、客观、公平、公正的评价,廉洁自律,自觉遵守评审纪律,对违反者,要视情况予以处理。第七章 奖 励第二十四条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召开颁奖大会,向荣获“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公共建筑装饰设计类)”的设计单位,授予奖杯、奖牌和证书,利用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第二十五条 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公共建筑装饰设计类)的获奖工程作品纳入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获奖工程作品集。第二十六条 各省市和获奖单位可根据本地区和本年度实际情况,对获奖单位和个人给予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第八章 附 则第二十七条 各省市建筑装饰协会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备案。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负责解释。1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大杂烩/其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