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承载能力技术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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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全国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技术大纲(修改稿)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2016年8月、总贝I1(一)总体目标1(二)主要任务2(三)基本规定3(四)技术路线4二、基础资料收集整理与复核分析8(一)基础资料收集整理8(二)经济社会发展指标8(三)水资源及开发利用状况9(四)水环境状况11(五)开发利用程度较高河流情况复核分析11三、水资源承载能力核算12(-)用水总量指标13(二)地下水开采量指标13(三)水质要素指标14(四)指标合理性分析14四、水资源承载负荷核算14(一)用水总量14(二)地下水开釆量15(三)水质要素承载负荷16五、水资源承载状况评价16(一)单要素评价18(二)

2、综合评价18六、超载成因分析18七、调控措施建议20八、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建设21附录1水质要素评价方法附录2河流水系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附录3县级行政区水资源量拆分方法、总则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紧对全国各县进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抓紧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的重要指示,按照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有关要求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工作的总体安排,水利部组织开展全国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建设工作。为了统一全国、流域和省区的技术口径、技术方法、技术

3、要求,指导流域和省区开展技术工作,特制定建立全国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技术大纲(以下简称技术大纲),重点界定水资源承载能力与承载负荷的核算方法、承载状况的评价方法及相关技术要求。(一)总体目标建立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的总体目标是摸清全国水资源承载能力,核算经济社会对水资源的承载负荷,对全国县域水资源承载状况进行动态评价,建立县域水资源承载能力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定期发布监测预警报告,对水资源承载负荷超过或接近承载能力的地区,实行预警提醒和限制性措施,构建政策引导机制和空间开发风险防控机制,促进水资源与人口经济均衡协调发展。近期工作目标是开展第一次全国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摸清全国县域水资

4、源承载能力,核算现状县域水资源承载负荷,评价现状水资源承载状况,构建水资源承载能力预警平台。(二)主要任务本次工作的主要任务为:1. 核算县域水资源承载能力。根据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主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全国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全国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全国水资源保护规划等已有成果,以主要河流水系和省级行政区的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要求为控制,在分解协调县域水资源相关成果的基础上,核算县域水资源承载能力。2. 核算县域现状水资源承载负荷。根据各级统计年鉴、水利统计年鉴、水资源公报、水利普查、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等有关资料,分析现状

5、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压力,从水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核算现状水资源承载负荷。3. 评价县域现状水资源承载状况。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和现状承载负荷,开展县域现状水资源承载状况评价,分别划定严重超载区、超载区、临界超载区、不超载区的范围,分析超载原因,研究提出水资源管控措施建议。4. 建立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研究建立监测、预警、发布、管控制度体系,初步建立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和监测预警与管控制度。在国家水资源监控系统建设的基础上,集成水资源承载能力核算、经济社会负荷计算、水资源承载状况评价为一体的全国水资源承载能力动态评价与预警系统平台。(三)基本规定1范围。本次工作范围为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

6、2、分区。工作分区包括省级、地级、县级行政区和水资源分区、重要河流水系,评价基本单元为县级行政区,对于城市中心城区或市辖区属同一水资源三级区或同一供水系统的可进行适当归并。3. 现状年。试点评价采用2014年,全面评价采用2015年。4、数据要求。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指标数据应以国家、省、市级统计部门正式发布的统计数据为主。水资源及开发利用等数据应以全国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调查评价、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全国水资源公报、水利统计年鉴为主,并结合城镇、农业等用水统计数据,必要时应开展补充调查,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和权威性。5. 指标要求。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采用的指标数据,要依据权威的数据来源,主要包

7、括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文件以及水资源综合规划等相关成果。在水资源承载能力核算时,要注意与相关规划成果进行衔接和协调。6. 成果要求。为确保成果质量,在开展数据填报、成果评价、汇总协调等工作时,特别要重视与有关基础数据一致性的审查、复核与分析工作;要注重以流域及河流水系为单元的水平衡分析校核工作,并采用多种方法进行相互比较、综合平衡,进行数据的合理性分析;对中间成果和最终成果进行综合分析、检查、协调与平衡。(四)技术路线1. 基本定义本技术大纲中水资源承载能力是指,可预见的时期内在满足合理的河道内生态环境用水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综合考虑来水情况、工况条件、用水需求等因素,水资源承载经济社

8、会的最大负荷。根据这一定义,水资源承载能力主要包括水量、水质2个要素:水量要素,指在保障合理生态用水的前提下,允许经济社会取用的最大水量;水质要素,指在满足水域使用功能水质要求的前提下,允许进入河湖水域的最大污染物负荷量。2、评价方法(1)水量要素评价方法根据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及流域和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指标分解成果,复核评价单元在保障合理生态环境用水的前提下,在评价期允许经济社会取用的最大水量;根据经济社会现状取用水量等,核算评价单元承载负荷;在此基础上,进行水量要素评价。(2)水质要素评价方法根据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水功能区限排总量控制方案和不达标水功能区名录等有关资料,

9、获取水功能区达标目标、污染物限排量、入河量和水质监测数据;根据最新监测资料,获取地级行政区2015年水功能区水质状况和污染物入河量;在此基础上,进行地级行政区水质要素评价。根据地市范围内各县域水功能区水质状况、废污水排放量、污水处理能力和处理量等资料,进行县域水质要素评价。3. 技术路线收集整理经济社会发展指标有关数据、全国水资源调查评价、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水资源有关规划、水资源公报等有关资料,建立以县域和重点江河流域为单元的水资源及开发利用基础台账。根据县域水资源禀赋条件、允许开发利用上限、“三条红线”管理要求、水资源调配能力和水功能区纳污能力等,由全国、流域及省区对水资源及承载能力核算需

10、要的基础资料和指标进行分解协调或补充复核,确定县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省区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水功能区水质状况、主要污染物入河情况等,填报县域水资源承载负荷成果,进行流域及全国层面复核协调平衡。根据县域承载能力和承载负荷成果,分别评价水量和水质要素承载状况和综合承载状况,提出各级行政区及河流水系承载状况评价成果,分析其超载原因与发展趋势,提出水资源管控措施建议。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总体技术路线见图1。#COD入河量|地下水超采量I地下水供水量氨氮入河量经济社会取用水量主要污染物入河量县域水资源承载负荷L水质要素评价不超载区;超载原因与发展趋势|111水功能区|1I水质达标率!L

11、1;地表水挤占量;水资源调查评价、水利普查、水资源综合规划、水中长期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等i水鬻S蟲gis水i水资可利生态源量用量需水|地表水供水量水量要素评价严重超载区超载区临界状态区水资源承载状况评价超载成因分析与调控建议水资源管控措施建议图1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总体技术路线#二、基础资料收集整理与复核分析(一)基础资料收集整理收集各级统计年鉴、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水利统计年鉴(年报)、水资源公报、水资源质量状况通报(年报)、环境统计年鉴,第二次全国水资源调查评价、水资源综合规划、流域综合规划、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地下水超采区评价、水资源保护规划

12、等成果,获取县域单元和地级行政区套水资源三级区人口、GDP、工业增加值、耕地面积、灌溉面积等经济社会发展指标,水资源量、供用水量、地下水超采量、废污水排放量、主要污染物入河量、水功能区水质状况等水资源及开发利用基础数据。(二)经济社会发展指标1、根据省级、地级统计年鉴,获取县级(地级)行政区城镇常住人口、农村常住人口、地区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耕地面积。对于统计年鉴未公布县级行政区常住人口数据的地市,可将省级或地级统计年鉴中公布的地市常住人口,按照第六次人口普查县级行政区常住人口比例进行拆分。2、根据水利统计年鉴(年报),获取县级(地级)行政区灌溉面积数据。3、根据水资源公报、水中长期供求规划

13、成果,分析获取地级行政区套水资源三级区城镇常住人口、农村常住人口、地区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耕地面积、灌溉面积等数据。4、省级行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按附表1格式填报县域单元(地级行政区)、地级行政区套水资源三级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三) 水资源及开发利用状况1. 水资源量根据第二次全国水资源调查评价成果,获取地级行政区套水资源三级区、县级行政区的多年平均水资源量、平原区地下水可开采量,以及地级行政区套水资源三级区的多年平均实测出入境水量。(1)对于第二次水资源调查评价时已进行县级行政区水资源评价的,直接采用该评价成果。(2)对于第二次水资源调查评价时未进行县级行政区水资源评价的,可将地级行政

14、区多年平均水资源量成果分解到县级行政区,分解方法见附录2。分解成果应与流域水系和地级行政区水资源量进行协调平衡。(3)省级行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按附表2格式填报县域单元、地级行政区套水资源三级区的多年平均水资源量、平原区地下水可开采量,以及地级行政区套水资源三级区的多年平均实测出入境水量。2、供用水量|(1)根据各级水资源公报,获取县级行政区供水量、水资源公报口径用水量。对于水资源公报中没有县级行政区供用水量数据的,应以省级水资源公报中的地级行政区供用水量数据为基础,拆分到县级行政区。供水量拆分时可参考水利统计年鉴(年报)中各县级行政区水利工程供水量的比例。用水量应按用水分项进行。一是可参考水

15、利普查县级行政区间的用水量比例计算;二是可采用生活用水量按常住人口比例计算,农业用水量按灌溉面积比例计算,工业用水量按工业增加值比例计算,生态环境用水量中的城镇环境用水量按城镇常住人口比例计算,生态环境用水量中的河湖补水量按补水河湖所在县级行政区统计。若按上述比例拆分不能反映实际情况时(如农业种植结构、工业产业结构差异很大),应进行补充调研,调整拆分比例。对于地级行政区内的各行1供用水塑包括供水虽和水资源公报口径用水氐供水量指各种水源为本区域用水户捉供的包括输水摘失在内的水量之和,包括地表水源、地下水源和其他水源供水量地农水源供水虽扌日地表水工程的取水塑,按密水工程、引水工程.捉水工程、调水工程(指无天然河流联系的独立流域之间的调配水虽,不包括支流之间的训配水呈)等形朮统计;地下水源供水量栉水井工程的开采虽,应分别按照浅层水和深层承压水.山丘区和平原区进行统计,其川深层承压水应采用全国水资源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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