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交农业两税债务清理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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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垫交农业两税债务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成立领导机构 组长:熊铁龙 副组长:高仁、杨立安、刘建源 成员:龚卫峰、张满云、杜兆辉、莫命和、蒋文辉、薛敏、夏建霞 二、化债工作遵循的原则 (一)逐级审报,审计核实原则。各村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先自查清理,如实申报垫交农业两税形成的债务. (二)适当奖补原则.对在规定时间完成和无债务债权村给予适当奖补。 (三)有序清理,平稳化债原则。准确把握化解政策,严明工作纪律,规范清理程序,妥善化解矛盾,确保化债工作平稳有序。 (四)标本兼治,严控新债原则.农村公益事业要做足预算,不留缺口,严控新的乡村公益性债务。 三、化债工作的范围和内容 乡村垫交农业两税债务是指

2、。2005年全省免除农业税前,乡村干部、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为完成上级下达农业税、特产税任务,替村民垫交两税而形成的债务。乡村两级垫交的乡统筹、村提留、各种集资收费等形成的债务,均不纳入化债范围。垫交农业税截止时间为2004年底,特产税截止时间为2003年底.约定债务到息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30日。对于历年形成的农业税尾欠,要坚决落实国家200634号文件精神,仍然实行挂账处理. 四、化债工作安排 (一)制定工作方案,动员部署(2012年4月上旬) 镇人民政府召开全体乡村干部会议,进行全面部署。各村要成立清查化债小组,由村委会主任任组长,其他主干为成员,组织部分群众代表(含原任离退职村干

3、),以老村为统计单位,组织清理,申报化债。 (二)清理核实,锁定任务(2012年4月中旬-9月下旬) 1、自清自查,如实申报。2012年4月,镇政府组织实施自查自清,具体由张满云、杜兆辉、蒋文辉负责镇政府垫交两税情况申报,由龚卫峰、莫命和、薛敏、夏建霞负责指导村级垫交两税情况申报。各村要按照化债政策要求,进行全面、细致的自清自查,按老村、项目、债务主体登记造册。各村清查化债小组要根据债权人提交的垫交农业两税债务申报审批表,逐笔核查登记,分别由债权人及对应的债务人签字确认债权债务情况.对确认的债权债务情况要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审核,并由村委会主任签字,以村委名义出具审核意见,连同相关单据和垫交农

4、业两税债务农户确认情况表统一上报镇政府。镇政府组织财政所、经管站等对债务进行审核确认,并汇总本级政府和各村情况填列垫交农业两税债务规模及构成情况汇总表,上报县综改办。 2、复审公示,逐笔审定。2012年5月,县财政、经管、监察、审计等部门(以下简称有关部门)抽调专业人员成立专门班子,对每个村上报债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逐笔审核认定,剔除不实债务,审计面达100,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可靠,并将有关债务明细在相应镇、村进行公示。公示由县综改办统一组织,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债权债务人姓名,原单位所在村、债务余额、债务发生时间等,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对公示后无异议的债务,经镇主要领导、村主任、债权

5、人签章确认,由县综改办汇总填列垫交农业两税债务规模及构成情况汇总表上报市、省综改办。 3、迎接抽查,锁定债务。2012年6月,省综改办等有关部门对县上报数据进行审计认定,按债务总额的30%和债权人总数的40%进行随机抽查,进一步确保债务数据的真实可靠。 4、规范有序,偿还债务。2012年9月,对化债资金进行兑付。严格执行债权主体申请、综改办审核、领导审批、债务偿还销号等工作程序,遵循优先偿还个人垫付债务,优先偿还生产生活困难、遭受自然灾害的债权人债务,优先偿还已离任镇、村干部债务,优先偿还债务本金等原则,切实做到偿还一笔、登记一笔、销号一笔。 五、化债工作相关问题的处理办法 镇村两级垫交农业税

6、收及其附加形成的债务,必须通过与债务相关的会计账薄记录、原始凭证、报表以及其他辅助资料来证明债务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原始凭证包括垫交农业税收的完税证、缴款书,镇村出具的收据、借据、欠条、借款合同、协议,垫付农业税收的村民花名册,农业税收台账、农业税尾欠花名册等。对账面记录清晰规范,原始凭证齐全的垫交农业税收债务,可予以直接认定。 对手续不规范、票据不齐全债务的处理: (一)镇村干部垫交两税手续不规范、票据不齐全债务的处理 1、镇村往来账上清楚体现了镇村干部垫交农业两税,但没有签定借据或借条已遗失的,应当由相关证人提供证明,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可纳入本次化债范围; 2、镇村干部垫交农业两税

7、有正规借款协议、税票或借条,至今又未偿还的,但镇村往来账上未体现的,应当由相关证人提供证明,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可纳入本次化债范围; 3、由镇村干部经手或担保向亲戚朋友借款而产生的垫交农业两税债务,视同镇村干部垫交债务,可纳入本次化债范围; 4、因上交农业两税而形成的欠发镇村干部工资,在取得充分证据并经欠税农户签字确认后,可纳入本次化债范围; 5、镇村干部垫交农业两税债务通过借新债还旧债方式演变成转移性债务的,不纳入化债范围。 (二)镇村两级垫交两税账务不规范的债务处理 在历年下达农业两税任务时,镇村两级财务许多未挂应交农业两税,只有本镇、村农户应缴台账和上缴农业两税金额,垫交两税在账

8、面上没有反映,只反映在台账或农户未缴清册上。这些台账或农户未缴清册,在公示无异议后,可纳入本次化债范围.取消农业两税时间较长,许多镇村两级财务由于天灾或人为等原因,财务资料保存不完整,有的无法找到原始账本或凭证,如有接转在账本或报表上存在垫交农业两税情况,经镇村两级和经手人出具证明,可纳入本次化债范围。由于税费混征,难以区分农业两税和其他税费的,可以当年下达的税费征收任务数为划分依据,按照相应比例分摊确定. (三)债务利息处理 垫交农业两税债务发生时双方未书面约定利息的,一律不计息,按所欠本金计算债务;双方协商明确利息的,按照分段计息,息不转本,利不滚利的原则,合理确定债务利息.若约定利率高于

9、同期金融机构贷款法定基准利率,按同期金融机构贷款法定基准利率分段计息;若约定利率低于同期金融机构贷款法定基准利率,按双方协商确定的利率计息。对原已多付利息,应当用于抵顶债务本金或收回。对镇村两级垫交农业两税债务不作利息处理。 (四)白条的处理 发生债务时已作原始凭证入账,且有当事人及相关证人等签字确认的白条,经过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县有关部门出具的公示书,可将其视同合法债务凭据。 六、化债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坚持注重证据。农业两税化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关系到农村社会稳定和广大债权人的切身利益.认定债务原则上应依据会计帐薄、原始凭证、农业税税票、欠税农户签字等进行,并与历年农业两税尾欠、镇村债

10、权债务台账数据相互印证。对债权人未能提供有效债权证明的,一律不得认定。对债权证明不完整,不能充分证明其为垫交农业两税债务的,应当由相关证人提供证明,并进行公示,在取得群众认可,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将其视为合法债务。对于未按规定进行公示的债务,一律不得认定. (二)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要将农村公益事业借新债和清理化解旧债情况作为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对化债期间工作失职、组织不力造成的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视情节轻重和数额大小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依法追究其经济和行政责任.加强廉政建设。参与化债的工作人员,要加强廉洁自律,坚持公平、公正,防止发生以权谋私现象

11、。要严明工作纪律,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伪造白条套取财政偿债资金、造成资金损失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除追回偿债资金外,还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实行直接支付制度.全县化债工作采用债权核实、债权人确认、债权人(垫交人)及村委会、村民小组、镇财政所相互签字确认债权、债务后,债权人持有效证件并提供本人在银行的个人账户(存折),向县综改办提交偿债申请。县综改办将偿债补助资金支付令送财政国库部门,由财政国库部门将偿债资金从县级特设专户直接拨付到债权人的银行账号或存折。 (四)妥善处理农业税收尾欠问题。本次化债工作不涉及历年农业税收尾欠的清收问题。在债务化解后,解除垫交农业税收的镇村干部与欠交农业税收农户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相应列增农户历年欠交农业税数额,并继续挂账处理。严禁借化债之机搞突击清欠.镇财政所要完善相关资料,健全农业税收尾欠台账,清晰记载农户历年农业税收尾欠情况。农业税收尾欠登记不完整的一律不予验收。 以上这篇垫交农业两税债务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能够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更多范文尽在:策划方案,希望大家多多支持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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