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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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海无涯港口危险物资严峻危险源监视治理方法 第一章 总 那么 第一条为了加强港口危险物资严峻危险源的平安监视治理,预防和减少港口危险物资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维护港口平安消费秩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消费法、危险化学品平安治理条例和港口危险物资平安治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 港口危险物资严峻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核销及其监视治理,适用本方法。 本方法所称港口危险物资严峻危险源以下简称港口严峻危险源,是指按照危险化学品严峻危险源辨识GB18218标准辨识确定,港口区域内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

2、和设备。 第三条 危险物资港口运营人以下简称港口运营人是本单位港口严峻危险源平安治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港口严峻危险源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二章 辨识与评估 第四条 港口运营人应当对本单位的港口危险物资储存设备或场所进展港口严峻危险源辨识,并记录辨识过程与结果。 第五条 港口运营人应当对港口严峻危险源进展平安评估并确定严峻危险源等级。港口严峻危险源按照其危险程度,由高到低依次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港口严峻危险源分级方法参见附件1。 第六条 港口运营人能够组织本单位的注册平安工程师、技术人员或者聘请有关专家进展平安评估,也能够委托符合规定资质条件的平安评价机构对港口严峻危险源进展平

3、安评估。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港口运营人需要进展平安评价的,港口严峻危险源平安评估能够与本单位的平安评价一起进展,以平安评价报告代替平安评估报告,也能够单独进展港口严峻危险源平安评估。 第七条 构成一级港口严峻危险源的储存设备或场所,港口运营人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平安评价机构,按照有关标准的规定采纳定量风险评价方法进展平安评估,确定个人和社会风险值。 第八条 港口严峻危险源平安评估报告应当数据精确、内容完好、结论明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港口严峻危险源根本情况; 二辨识、分级的符合性分析; 三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 四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值采纳定量风险评价方法时; 五可能受事故阻碍

4、的周边单位、人员情况; 六平安治理措施和平安技术措施; 七事故应急措施; 八评估结论与建议。 第九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港口运营人应当对港口严峻危险源重新进展辨识分级,开展平安评估和完善档案: 一港口严峻危险源平安评估已满三年的; 二构成港口严峻危险源的储存设备、场所进展新建、改建或扩建的; 三港口危险物资品种、数量或者储存方式及其相关设备、设备等发生严峻变更,可能阻碍港口严峻危险源级别和风险程度的; 四发生火灾、爆炸或危险物资泄漏,导致人员死亡,或人员重伤和直截了当经济损失到达较大以上事故的,或阻碍到公共平安的; 五外界消费平安环境要素发生变化,阻碍严峻危险源级别和风险程度的。 第三章 登记

5、与备案 第十条 港口运营人应当对辨识确认的港口严峻危险源及时进展登记建档。档案的主要内容: 一辨识、分级记录; 二港口严峻危险源根本特征表; 三危险物资平安技术说明书; 四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备一览表; 五港口严峻危险源平安治理规章制度及平安操作规程; 六平安监测监控系统、措施说明、检测、检验结果; 七严峻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意见和应急演练打算; 八平安评估报告或者平安评价报告; 九严峻危险源场所平安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十其他文件、材料。 第十一条 港口运营人在对港口严峻危险源进展辨识、分级,完成港口严峻危险源平安评估报告或平安评价报告后,应将港口严峻危险源备案申请

6、表和第十条规定的内容,向所在地港口行政治理部门备案。 所在地港口行政治理部门自收到港口运营人报送的港口严峻危险源备案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备案,出具港口严峻危险源备案登记表;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应不予备案。 港口严峻危险源出现第九条所述情形的,港口运营人应当及时更新档案,并向所在地港口行政治理部门重新备案。 第十二条 对不再构成港口严峻危险源的,港口运营人应及时向所在地港口行政治理部门提出书面核销申请报告。所在地港口行政治理部门自收到港口运营人的书面申请报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核,并组织现场核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核销。 第十三条 所在地港口行政治理部门应当在每年11月31日前将辖区内的一级、二级港口严峻危险源备案材料报送设区的市级港口主管部门。 设区的市级港口主管部门应当在每年12月15日前将辖区内的一级港口严峻危险源备案材料报送省级港口主管部门。 地点各级港口行政治理部门应当在每年12月31日前,将本辖区的港口严峻危险源汇总信息逐级上报,省级港口主管部门下一年1月15日前汇总后报送交通运输部。 第四章 平安治理 第十四条 港口运营人应当建立健全港口严峻危险源平安治理制度,落实港口严峻危险源平安治理技术措施;对港口严峻危险源的平安情况进展定期检查和日常巡查,关于检查觉察的事故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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