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路夫妻无小孩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上传人:大米 文档编号:553724391 上传时间:2023-10-15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14.0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半路夫妻无小孩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半路夫妻无小孩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半路夫妻无小孩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半路夫妻无小孩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半路夫妻无小孩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半路夫妻无小孩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半路夫妻无小孩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半路夫妻无小孩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也是属于共同财产的这一块应该均等的分割,再婚夫妻的财产分割由双方协议来处理,协议不成的情况下可以直接提起诉讼。所谓的半路夫妻,其实也就是再婚登记的夫妻,而且,再婚登记的夫妻的财产分割跟有没有小孩之间没任何关系。 一、半路夫妻无小孩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根据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再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一)离婚时,再婚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二)再婚夫妻共有的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

2、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三)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给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二、再婚共同财产,也可以是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有: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

3、有的财产等。对再婚共同财产分割时,通常会依照男女平等的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及有利于生产和方便生活的原则进行分割。三、同居期间财产怎么分割?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视为共同财产,则应该按照婚姻法的规定,适用平等分割原则处理。如果一方有证明其财产是个人的,则不能分割。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要的财物,按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4、处理。在分割财产时,要把同居双方共同财产与下列的财产区别开来:1、与同居双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区别开来,约定同居期间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以及法定属于同居一方所有的财产,不能参与与分割。2、与子女的财产区别开来,子女通过继承、受赠所得的财产或者其他归子女个人所有的财产,不参与分割。3、与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即双方父母、兄弟姐妹等家庭成员个人所有的财产区别开来。4、与全体家庭成员共有的财产,即属于全体家庭成员共同所有财产区别开来。5、共同债权债务问题。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同居期间,双方关于财产、债务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解除同居关系时,应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简而言之,所谓的半路夫妻只要是有领的结婚证,那财产分割的时候就跟第一次结婚登记的情形都是一样的。但是这里的半路夫妻如果只是指非法同居的关系,那非法同居期间取得的共有财产最好还是协商来处理,一般情况下,法院也会按照共有财产平等分割的原则来审判。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科普知识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