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税制改革要点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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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最新增值税政策解读1二、最新营业税政策解说26三、最新消费税政策解说31四、最新个人所得税政策解说33五、最新公司所得税政策解说45六、最新其她税收政策解说54七、最新发票管理政策解说56一、最新增值税政策解读(一)纳税人资产重组的增值税政策2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有关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示(国家税务总局公示第13号),公示规定,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发售、置换等方式,将所有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有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她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畴,其中波及的货品转让,不征收增值税。公司合并,是指两家以上的公司依合同或者法律合并为一

2、种公司的行为。公司合并涉及吸取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吸取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后,其中一种公司吸取其她公司而继续存在,而剩余公司主体资格同步消灭的公司合并。合并方(或购买方)通过公司合并获得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所有净资产,合并后注销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法人资格,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原持有的资产、负债,在合并后成为合并方(或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吸取合并可以通过如下两种方式进行:第一,吸取方以倾向资金购买被吸取方的所有资产或股份,被吸取方以所得货币资金付给原有公司股东,被吸取方公司股东因此失去其股东资格。第二,吸取方发行新股以换取被吸取方的所有资产或股份,被吸取公司的股东

3、获得存续公司(吸取方)的股份,从而成为存续公司的股东。存续的公司仍保持原有的公司名称,并对被吸取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概括承受。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后,成立一种新的公司,参与合并的原有各公司均归于消灭的公司合并。新设合并可以通过如下两种方式进行:第一,由新设公司以倾向资金购买部分参与合并公司的资产或股份,该部分参与合并公司的股东丧失其股东资格,剩余股东持有新设公司发行的股份,成为新设公司的股东;第二,新设公司发行新股,消灭各公司的股份可以所有转化为新公司的股份,成为新设公司的股东。在新设合并中,新设立的公司具有新的公司名称,但对消灭各公司的所有资产和负债概括承受。1996年上海两

4、家证券公司申银和万国构成申银万国证券公司,就属典型的新设合并。资产发售是指购买方以钞票、股票或其她有价证券为对价收购卖方公司所有或实质所有的资产而接管卖方公司的营业?。对于购买方来讲?,?也就是资产收购?。资产发售是中外合资公司退出目前经营行业的一种常用的方式?,?这种方式并不消灭法人主体?,?因此在资产发售之后?,?法人只是获得了资产发售的对价?,?理论上?,?资产发售所得对价还是法人财产?,?而不是股东财产?,?股东只享有所有者权益?。资产置换是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的一种重要方式之一,即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以优质资产或钞票置换上市公司的呆滞资产,或以主营业务资产置换非主营业务资产等状况,涉及整体资

5、产置换和部分资产置换等形式。公司合并、分立、发售、置换过程中,必然波及资产的转让,如果公司不仅转让了实物资产,并且将与其有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这种转让行为不属于销售货品,不征收增值税。但如果仅转让实物资产,应当认定为销售货品,应当征收增值税。在该公示发布之前,实务界一般觉得,只有股权转让所波及的实物资产转让才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畴,即只有公司合并、分立、股权转让才可以免征增值税,其她形式,如资产发售、资产置换,不能免征增值税。公示明确将资产发售和资产置换排除在增值税的征税范畴之外是对公司重组的大力支持。公示规定“其中波及的货品转让,不征收增值税”,对于其中波及的无形资产和不动产转让

6、与否征收营业税的问题并未予以明确,从增值税与营业税的原理上讲,也不征收营业税。公示规定,本公示自3月1日起执行。此前未作解决的,按照本公示的规定执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转让公司所有产权不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420号)、国家税务总局有关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585号)、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中国直播卫星有限公司转让所有产权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告知(国税函350号)同步废止。国税函420号文规定,增值税的征收范畴为销售货品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品。转让公司所有产权是整体转让公司资产、债权、债务及劳动力的行为,因此,转让公司所有产权波及的应税货品的转让,不属于增值税

7、的征税范畴,不征收增值税。国税函420号文仅规定转让公司所有产权不征收增值税,对于转让公司部分产权以及资产发售、资产置换行为与否征收增值税未作规定,公示是对国税函420号文的补充与完善,而不与否认。国税函585号文规定,公司转让公司所有产权是指整体转让公司资产、债权、债务及劳动力的行为,因此,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将所属资产、负债及有关权利和义务转让给控股公司,但保存上市公司资格,事实上没有所有转让资产(商誉)、债权(控股权)和劳动力(操纵上市公司人)等产权,应对其资产重组过程中波及的应税货品转让等行为照章征收增值税。国税函585号文是对资产发售行为免税的否认,而公示明确规定资产发售可以免税,

8、因此,公示是对国税函585号文的否认。(二)纳税人销售伴生金的增值税政策1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有关纳税人销售伴生金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示(国家税务总局公示第8号),公示规定: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黄金税收政策问题的告知(财税142号)第一条所称伴生金,是指黄金矿砂以外的其她矿产品、冶炼中间产品和其她可以提炼黄金的原料中所伴生的黄金。财税142号文规定:黄金生产和经营单位销售黄金(不涉及如下品种:成色AU9999、AU9995、AU999、AU995;规格为50克、100克、1公斤、3公斤、12.5公斤的黄金,如下简称原则黄金)和黄金矿砂(含伴生金),免征增值税;进口黄金(含原则黄金)和黄

9、金矿砂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有关伴生金的含义,广东省国税局有关销售黄金矿砂(含伴生金)免征增值税的批复(粤国税函410号)是这样解释的:“伴生金”是指具有金元素的矿产品、冶炼中间产品中所伴生的黄金,涉及矿砂含金、其她有色金属精矿含金、冶炼中间产品含金(如:粗铜、粗铅含金,铜、铅阳极泥含金)。公示对“伴生金”进行了更加明确的解释,与广东省国税局的解释相比,增长了“其她可以提炼黄金的原料中所伴生的黄金”,同步,将广东省国税局解释的“具有金元素的矿产品”明确为“黄金矿砂以外的其她矿产品”,这种界定更加精确,由于并不是“具有金元素的矿产品”都是“伴生金”,黄金矿砂也具有金元素,但不能称为“伴生金”,由于

10、黄金矿砂就是用来提炼黄金的矿砂。公示规定:纳税人销售具有伴生金的货品并申请伴生金免征增值税的,应当出具伴生金含量的有效证明,分别核算伴生金和其她成分的销售额。由于其她成分并不享有免税政策,因此,如果纳税人不能分别核算伴生金和其她成分的销售额,将不能享有免税政策。公示规定:本公示自2月1日起执行。此前执行与本公示不一致的,按照本公示的规定调节。(三)上海期货交易所开展期货保税交割业务的增值税政策12月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有关上海期货交易所开展期货保税交割业务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告知(财税108号),告知规定:自12月1日起,期货保税交割是指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场合内处在保税监管状态的货品

11、为期货实物交割标的物的期货实物交割。上海期货交易所的会员和客户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的期货保税交割标的物,仍按保税货品暂免征收增值税。期货保税交割的销售方,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时,应出具当期期货保税交割的书面阐明及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单、保税仓单等资料。实物交割,是指期货合约的买卖双方于合约到期时,根据交易所制定的规则和程序,通过期货合约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将到期未平仓合约进行了结的行为。商品期货交易一般采用实物交割的方式。海关保税监管,涉及保税加工监管和保税物流监管两大构成部分。保税加工,是指经营者经海关批准,对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的货品,进行实质性加工装配和制造以及有关配套业务的生产性经营

12、行为,涉及来料加工、进料加工和以出口为目的而在国内采购货品后与保税进口的料件进行混合加工等常规形式,也涉及研发、试制和检测、维修等产品前后端配套工序以及出料加工等特殊的生产经营方式。保税物流,是指经营者经海关批准,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的货品从供应地到需求地实行空间位移过程的服务性经营行为,涉及进口货品在口岸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海关保税监管场合之间或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海关保税监管场合的内部和这些区域、场合之间,以及境内区外出口货品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海关保税监管场合之间的流转。在供应链上体现为采购、运送、存储、检测、分销、分拨、中转、转运、包装、改装、组拼、集拼、配送、调拨等流通性简朴加工业务

13、及其增值服务。告知规定:非保税货品发生的期货实物交割仍按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下发货品期货征收增值税具体措施的告知(国税发1994244号)的规定执行。根据国税发1994244号文的规定,货品期货交易增值税的纳税环节为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货品期货交易增值的计税根据为交割时的不含税价格(不含增值税的实际成交额)。不含税价格含税价格(1增值税税率)。货品期货交易增值税的纳税人为:(1)交割时采用由期货交易所开具发票的,以期货交易所为纳税人。期货交易所增值税按次计算,其进项税额为该货品交割时供货会员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项税额,期货交易所自身发生的多种进项不得抵扣。(2)交割时采用由供货的会员

14、单位直接将发票开给购货会员单位的,以供货会员单位为纳税人。(四)制种行业增值税政策10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有关制种行业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示(国家税务总局公示第17号),公示规定:自12月1日起,制种公司在下列生产经营模式下生产销售种子,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第一,制种公司运用自有土地或承租土地,雇佣农户或雇工进行种子繁育,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第二,制种公司提供亲本种子委托农户繁育并从农户手中收回,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税政策中的“农业生产者”涉及农民个人,也涉及各类农业

15、公司。有关“自产”的范畴之前并无明确的界定,对于公司雇佣农民进行农业生产以及委托农民进行农业生产与否属于“自产”在实务界有不同理解。公示明确规定上述两种情形都属于“自产”。理解这一政策应当注意,公示仅对制种公司种子的雇佣生产和委托生产进行了界定,对于其她农业公司的其她农产品的雇佣生产和委托生产与否属于“自产”未作规定,从理论上讲,农业公司雇佣农户或者雇工在自有土地或者承租土地上从事农业生产应当认定为“自产”,但农业公司委托农户在农户承包的土地上从事种子以外的其她农业生产不应当认定为“自产”。(五)部分农产品增值税合用税率政策7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有关肉桂油 桉油 香茅油增值税合用税率问题的的公示(国家税务总局公示第5号),公示规定:肉桂油、桉油、香茅油不属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畴注释的告知(财税字199552号)中农业产品的范畴,其增值税合用税率为17%。本公示自9月1日起施行。肉桂油是樟科植物肉桂的干燥枝、叶经水蒸气蒸镏得到的挥发物。肉桂油是黄色或黄棕色的澄清液体;有肉桂的特异香气,味甜、辛,露置空气中或寄存日久,色渐变深,质渐浓稠。肉桂油在乙醇或冰醋酸中易溶。桉油是桃金娘科植物蓝桉、樟科植物樟或上述两科同属其她植物经水蒸气蒸镏得到的挥发油。桉油是无色或微黄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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