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3_T 2437.3-2022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分中心运行规范 第3部分:管理要求-(高清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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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03.140CCS A 0143湖南省地方标准DB43/T 2437.32022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分中心运行规范第3部分:管理要求Specification for opera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integrated services sub-centerPart 3: Management requirements 2022- 10 - 10 发布2023- 01 - 10 实施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目次前言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 14 服务窗口 15 服务人员 16 设施设备 27 信息管理 28 服务机构入驻 2附

2、录 A(资料性) 分中心机构入驻登记申请表 4附录 B(资料性) 分中心机构入驻信息登记表 5附录 C(资料性) 主要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名单及学历、职称情况表6附录 D(资料性) 典型客户汇总表 7前言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DB43/T 2437 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分中心运行规范包括以下 5 个部分:第 1 部分:总则;第 2 部分:建设要求;第 3 部分:管理要求;第 4 部分:服务要求;第 5 部分:评价要求。本文件是 DB43/T 24

3、37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分中心运行规范的第 3 部分。本文件由湖南省知识产权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湖南省标准化协会、湖南省知识产权局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黄艾娜、吴峰、贺煜东、唐国伟、彭小平。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分中心运行规范第 3 部分:管理要求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的服务窗口、服务人员、设施设备、信息管理、服务机构入驻的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分中心的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4、DB43/T 2437.1 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分中心运营规范 第 1 部分:总则3 术语和定义DB43/T 2437.1 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4 服务窗口4.1 应编制窗口服务目录。4.2 应实行专人坐班制,应至少 1 名服务人员提供知识产权业务办理、政策咨询等服务。4.3 窗口应摆放办事指南、便民手册、相关政策法规等资料,按需对资料进行更换。4.4 窗口文件、资料、设备等物品的摆放应整齐。5 服务人员5.1 分中心应制定岗前培训制度,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a) 分中心基本概况; b) 分中心管理制度;c) 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 d) 业务知识和技能;e) 服务礼仪;f) 应急和急

5、救知识等。5.2 服务人员经培训后应达到以下能力要求:a) 熟知分中心的整体情况和窗口业务办理事项,并能主动了解服务对象的需求; b) 熟练掌握窗口业务知识和办事程序,能够独立为服务对象提供各类服务;c) 熟练操作分中心内自助服务设备,并能指导、帮助服务对象进行相关业务办理的操作; d) 全面熟练掌握知识产权基础知识内容。5.3 应根据服务人员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发展需求制定技能提升培训计划,明确年度培训对象、培训内容、时间安排、责任主体等。5.4 应定期对服务人员的出勤到岗、业务能力、服务礼仪等方面进行考核,形成考核报告。6 设施设备6.1 办公设备应由使用人保管,定期清洁和检查,应明确设施

6、设备的使用期限、日常保养方法和维护维修流程。6.2 应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维护维修,发现故障应及时修复排除,维护和保养应形成档案记录。7 信息管理7.1 应及时配合省级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更新系统版本。7.2 自主建设的信息服务系统应定期调试、优化,提高系统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率,满足服务对象需求。7.3 应保护服务对象信息,不应泄露、违规采集和使用服务对象信息。7.4 各类介质档案应分类建档和存放,配备必要设施,专人管理。8 服务机构入驻8.1 入驻条件8.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两年以上,无违法违规记录。8.1.2 具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8.1.3 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

7、服务流程和完善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具备良好的信誉。8.1.4 机构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不少于 10 人。8.2 入驻申请8.2.1 服务机构应提交入驻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a) 分中心机构入驻登记申请表(参见附录 A);b) 分中心机构入驻信息登记表(参见附录 B); c) 营业执照副本;d) 主要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名单及学历、职称情况表(参见附录 C); e) 典型客户汇总表(参见附录 D);f) 服务机构从业资格、资质等级、荣誉称号等证明文件;g) 公司运营情况、业务开展情况、业务项目情况、服务项目价格收费表以及取得的成效等; h) 其他能证明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和实力的材料。8.3 入驻管

8、理8.3.1 服务机构入驻登记有效期为一年,应及时更新补充材料,经审核后,重新完成入驻登记。8.3.2 分中心应建立服务机构评价机制,对日常工作及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考核。8.3.3 分中心应将服务机构纳入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体系管理,协助分中心开展知识产权培训、业务咨询、需求对接等。8.3.4 分中心应在知识产权综合服务线上平台对服务机构进行展示和宣传。8.3.5 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项目实施应遵循平台既定的流程和规则,接受平台的监督和管理,服从统一部署和安排。8.3.6 服务机构除从事机构的主营业务外,应为分中心提供公益性知识产权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a) 积极宣传普及知识产权知识;b) 配合参加知

9、识产权公益活动,提供公益性咨询意见; c) 协助党政机关团体和中心进行知识产权推广及调查工作;d) 履行国家规定的专利服务援助义务,提供知识产权援助服务。8.3.7 服务机构通过分中心对接的市场服务项目,应主动报备;发生服务纠纷,应与分中心协商处理, 并承担相应责任。8.3.8 服务机构撤销或解散,应及时注销入驻资质,并通知服务对象解除委托,妥善处理尚未办结的服务事项。附 录 A(资料性)分中心机构入驻登记申请表A.1 分中心机构入驻登记申请表参见表 A.1。表 A.1 分中心机构入驻登记申请表机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机构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批准部门成立时间在册职工总数注册资本执照号码是否含有境外资金经营范围企业声明: 本机构保证以上登记内容齐全,情况真实,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主动接受省、市和园区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法定代表人签字:(公章)年月日审核意见:(公章)年月日附 录 B(资料性)分中心机构入驻信息登记表B.1 分中心机构入驻信息登记表参见表 B.1。表 B.1 分中心机构入驻信息登记表申请单位(公章):机构名称成立时间机构性质注册资本主管部门(指导部门)机构网址办公电话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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