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5章 山顶缆车条例八.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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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265章 山顶缆车条例八摘要:本条例旨在授权建造山顶缆车。第265A章 第15条值勤技术员的雇用第IV部值勤技术员的雇用及职责(1)为施行本部,公司须雇用一人为值勤技术员。(2)除非有关的人具有下述资历,否则公司不得雇用该人为值勤技术员(a)持有香港理工学院、香港理工大学或工业学院颁发的机械工程或电机工程或轮机工程的高级文凭或高级证书,或持有获局长接纳的同等或更高学历,并对机械工程或电机工程或轮机工程具有不少于1年的工作经验; (1994年第645号法律公告;2002年第106号法律公告)(b)对机械工程、轮机工程或电机工程具有不少于10年的实际经验;或(c)具有获局长接纳的与值勤技术员职

2、责有关的其他教育、训练、专业经验或技术。 (1997年第362号法律公告;2002年第106号法律公告)第265A章 第16条值勤技术员的职责获雇用为值勤技术员的人须(a)协助获雇用为工程监督的任何人根据本规例执行工程监督的职责;(b)确保除非值勤技术员能与司机保持通讯,否则缆车不会为运载乘客而操作;(c)确保为运载乘客而操作缆车时的平均车速不得超过每秒6米,而车速以任何一点计不得超过每秒6.24米;及(d)每日在为运载乘客而开始操作缆车前,按署长合理的要求,用肉眼检验指示器、控制器及安全装置。第265A章 第17条司机的雇用第V部司机的雇用及职责(1)为施行本部,公司须雇用一些人为司机。(2

3、)除非工程监督信纳有关的人已接受与司机职责有关的足够必需训练,以便安全操作缆车,否则公司不得雇用该人为司机。第265A章 第18条司机的职责获雇用为司机的人须(a)确保除非缆车车厢的车门已牢固关闭,否则不得操作缆车以运载乘客;(b)在缆车操作以运载乘客时,监察和观察缆车车厢的控制仪器的读数;及(c)遵从根据第12条发出的任何指示。第265A章 第19条缆车须每年检验第VI部公司的责任公司须每12个月安排测量师按照第4条检验和测试缆车最少一次。第265A章 第20条报告某些事件的职责如有下述任何事件发生,公司于有关事件发生后,须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向署长报告(a)在缆车上有任何人死亡或受伤;(

4、b)拖缆折断;(c)非因主要电力供应中断而导致主要传动装置的失效;(d)任何刹车系统失效;(e)在轨道沿所需进行的任何拯救行动;(f)任何失火;(g)任何山泥倾泻;(h)任何轨道被冲坏;及(i)署长不时合理地要求报告的任何其他事件。第265A章 第21条与乘客人数有关的职责公司须确保任何缆车车厢均不得载有超过120名乘客。第265A章 第22条当乘客安全受到危及时不得操作缆车的职责当公司获工程监督通知,他认为缆车的操作会危及或相当可能会危及任何在缆车上乘搭或在缆车上的乘客的安全,公司须确保缆车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操作以运载乘客。第265A章 第23条公司就工程监督、值勤技术员及司机的职责须提供协

5、助公司须就获雇用为工程监督、值勤技术员或司机的人根据本规例须执行的职责,提供一切所需协助、设备、方便及资料,以便他们适当地执行该等职责,并须确保值勤技术员及司机的职责均在工程监督的总监管下予以执行。第265A章 第24条公司须备存操作手册及保养手册(1)公司须备存(a)由缆车设计人或制造商所拟备的操作手册,叙明缆车元件的功能及操作,以及缆车安全运作的指示;及(b)由设计人或制造商拟备的保养手册,叙明建议的缆车保养程序,包括所需润滑剂的种类及使用的次数,决定过度磨损的定义及计量法、检修指定元件的建议次数及须进行的定期检查。(2)凡缆车设计人或制造商修订由其拟备的操作手册或保养手册,公司在接获设计

6、人或制造商的修订后,须于合理可能的情况下尽快将有关修订通知署长。第265A章 第25条公司如无足够拯救设施及设备,不得操作缆车(1)公司须提供使署长认为满意的足够设备及设施,以便在有意外或紧急事故发生时用以拯救乘客。(2)在不损害第(1)款的概括性的原则下,公司须确保(a)在缆车沿的适当地点设置拯救设备;(b)所有拯救设备获得充分保护,以免遭受损坏、受天气损毁及失窃。第265A章 第26条公司须更换拖缆公司于接获工程监督通知有关第11(1)(a)或(b)条所提述的情形存在后,须立即更换拖缆,或采取其他适当的安全措施(视属何情况而定)。第265A章 第27条公司须维护使用缆车或在缆车附近的人士的安全(1)公司须提供使署长认为满意的合理数目的人员及设施,以管制使用缆车或在缆车附近的人及维护他们的安全。(2)公司须确保在缆车轨道两端终站作出安排,以引导和管制使用或拟使用缆车的人,使他们能够安全而有秩序地下车及下车。(3)除发生紧急事故外,公司不得使用任何非车站的地方接载或放下乘客。第265A章 第28条公司须确保一般安全公司须确保(a)所有电路、超荷装置、断路器、开关齿轮及保护装置均保持安全及妥善维修状况,并按照本规例及良好的电机工程常规,予以检验;(b)在缆车操作时,缆车沿的每一个站均获充分照明;(c)用作引导及管制乘客的所有栏杆与围栏均须保持良好维修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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