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工资待遇可以享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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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期间工资待遇可以享有吗? 工伤期间工资待遇当然是可以享有的;而且用人单位在进行发放的时候必须要按平时工资的金额来进行发放,同时还有在工作期间的福利也需要一并给予;这样对于用人单位才不会承担法律的责任。 一、工伤期间工资待遇可以享有吗?是可以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

2、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二、工伤认定的申请流程1.工伤认定申请主体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当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的场合,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此系其法定义务。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在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场合,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直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据此,此种申请必须满足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而非职工一发生事故伤害或者一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时就可以由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直接申请工伤认定。此种

3、场合的直接申请工伤认定就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来说,是其民事权利而非义务。同时,法律授权工会组织也享有工伤认定申请权,以维护受伤害职工的合法权益。2.工伤认定管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具体的说,应当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依规定应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3.认定申请时限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时限:30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至于何为“特殊情况”及何为“适当延长”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酌情认定、决断。上述期间内,

4、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始得直接申请工伤认定。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时限:1年,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该期间为除斥期间。4.工伤认定材料提交填写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统一制定的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5.受理或不予受理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完整属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

5、辖受理时效尚未经过申请主体适格。上述四个条件须同时满足,否则,申请将不会被受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不予受理: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6.证据的调查核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调查核实,应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进行,并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调查核实时,依法行使职权并履行法定保密义务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其他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举证责任:原则上,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否则,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情况下,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

6、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7.工伤认定决定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但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15天内应作出决定。 4工伤认定决定应当依法载明必记事项工伤认定决定应加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伤认定专用印章。8.送达与抄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伤认定法律文书的送达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9.复议或诉讼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10.资料存档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至少保存50 4 年。综合上面所说的,工伤只要在工作期间所受到的伤,那么用人单位就必须要进行支付相关的医疗费用,同时所存在的工资待遇也不能少;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那么劳动者就可以向劳动部门进行举报,从而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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