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工学校考试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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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工学校考试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考风和考试管理的工作,提高教学质量,配合广州南 方科技技工学校普通全日制学生成绩考核管理办法的实施,特制订考试管理规 程。第一章 命 题第一条 命题原则试题必须以教学大纲为依据,主要测验学生对本课程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 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所学理论解决问题的能力。试题要有一定的区 分度,难易程度要适当。试题应避免出现学术上尚有争议的问题。第二条 命题要求各教学单位应加强对命题工作的领导,根据教考分离的原则,组织好本单位 有关考试课程的命题工作。命题小组或命题老师应由教学经验丰富、并且近期担 任教学工作的人员组成,一般应具有讲师及以上的职称。1、公

2、共必修课考试采取统一命题;各专业课程考试由各教学单位组织命题。 除了个别课程外,考试试题由命题小组统一命题。2、笔试题一般应由记忆、理解、应用三部分构成。3、试题题意要清晰明确,文字准确简练,以免引起学生的误解。必要的原 始数据和资料,须在试题中提供。4、试题中应避免怪题和偏题。试题中应有一部份以测验学生掌握该门课程 的深度和融会贯通、独立思考以及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能力的内容。5、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各教学单位应建立试题库,并尽量采用试题库随机 命题。第三条 组织工作1、考试可采用笔试、口试、实际操作等不同方式进行,笔试可用闭卷或开卷形式。考试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记分,即 100 分为满分。

3、2、考试时间一般为 2 小时(特殊的课程经教务处同意后,考试时间可适当 调整),试题分量以能够使多数学生全部答完并有一定的检查时间为宜。3、命题时应同时确定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每道题的分数须在试卷上 注明。4、试卷要采用学校统一规定的格式印制,图表公式等书写要规范、工整、 清楚,试题一律电脑打印。命题人员要对试题认真核对,防止差错。5、试题命好后须销毁与试题有关的草稿纸(含电子文本)等材料,以防止 泄题。命题人员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试题的内容。6、考试课程的试题应拟定内容不同,而分量难易程度相当的 A、B 两套试题, 经各教学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后交教务处考试部门,由教务处指定一份为正常考试 试题

4、,另一份为补考试题。7、命题老师须填写命题双向细目表。第二章 试题的印制和保管第四条 各教学单位必须在教务处规定的时间,把期末考试试题按要求打 印好交教务处印制,并在印务单上注明印卷份数和取卷时间。没有按时交印试卷 要按教学事故处理,后果由相关人员负责。第五条 印制人员必须严格保密,如有泄密试题,要追究责任。在印卷期 间,学生和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印卷室。在印制过程中出现的废卷,要立即销 毁,不得随意倒在垃圾桶里。第六条 印制部门负责装订试卷。各教学单位领卷时,做好清点和检查试 卷的工作。若发现有问题,要立即处理。第七条 各教学单位要将试卷密封后放在文件柜里锁好,并有专人负责保 管,要保证试题

5、的绝对安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考试前把试卷带回家保管。第三章 考试组织工作第八条 监考人员必须是我校教师和管理人员以及研究生,年终考核合格 者,并要求工作认真负责,严守纪律,秉公执法。第九条 统考课程考试由教务处和教学单位统一安排时间,其余课程考试 由各教学单位安排。各教学单位在教务处规定的时间内,把考试安排表按要求打 印好交教务处。考试安排一经公布,各教学单位不得随意更改。第十条 考场一律采用单人隔位随机编座,学生对号入座。阶梯课室则按 隔行编排座位。第十一条 每个 30人的标准考场要配 2名监考人员,各教学单位须组织人 员巡考。第十二条 监考人员于开考前 30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在

6、监考过程中 若发现有学生作弊,须将作弊的证据和考试试卷没收,请当事人离开考场,将作 弊情况填写在考场记录表中。考试结束后,立即告知学生所在学院,责令其 写出检讨书,并上报教务处。第十三条 补考工作由教务处会同有关学院作出安排,补考时间安排在下 一学期正式上课后的第一、二周进行。各教学单位应给予配合和支持。第四章 评卷和成绩评定第十四条 统考课程和有条件的课程,都应实行集体评卷制度,每位评卷 教师只能评其中的一部份试题。评卷要求客观公正。第十五条 在评卷过程中,若发现有异常情况,如雷同、笔迹前后不一等 情况,应详细记录并及时报本单位主管领导和教务处。第十六条 学生期末成绩评定,考试成绩占 70%,平时成绩占30%。实验和 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平时成绩可占50%。具体比例由各教学单位根据课程性质确 定。第十七条 评卷结束后,任课教师要填写考试质量分析表。在考试结束后 三天内,把成绩表上交到学生所在的单位和教务处教务科,质量分析表则交考试 科。第十八条 成绩评定后,各教学单位不得随意更改。如成绩需要更改,必须由 任课教师签名和学院领导同意,才能到教务处更改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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