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BOT污水处理厂经营协议范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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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心整理 仙浴湾镇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协议示 范 文 本第一章 总 那么为加强仙浴湾镇污水处理行业管理,遵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标准的要求,实施城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维护污水处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本协议由瓦房店市 下称“甲方”,地址: ,授权代表: ,职务: ;与 下称“乙方”,注册地点: ,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依据瓦房店沿海经济区仙浴湾片区开发建立及该地区污水排放的须要,拟于仙浴湾镇滨海路、二三公司东侧约400米处建立一座战地面积约8000平方米污水处理厂,详见规划位置图,设计日污水处理量为1000吨,预料投资人民币530万元。瓦房店市仙浴湾镇人民政府一下简称:甲方

2、与 以下简称:乙方就仙浴湾污水处理厂的工程达成合作协议,并约定合作建立该污水处理厂,以保证瓦房店市沿海经济区仙浴湾片区的开发建立及污水排放的须要。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甲、乙双方共同投资建立仙浴湾污水处理厂,预料投资人民币530万元,出资比例如下:其中:甲方出资人民币260万元 乙方出资人民币270万元该工程遵照招投标一次性承包,不签证。照实际投资超过530万元,超出的局部由乙方增加投资比例。上述出资甲乙双方必需于签订合同之日起出资到位。二、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乙的权利义务1负责办理污水处理厂工程的选址、立项、审批、工程建立和监理的招投标;2、工程开竣工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3、年 月 日,工程由中标单位建成并到达经环保局或其他相关部门审批合格,竣工验收后移交乙运营管理,并帮助协调当地现有污水排放单位收取污水管理费或出台相关政策参照瓦房店市城市管理方法等相关条例,以保证污水处理费顺当收取。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其次章术语定义第条 术语定义1.1 术语定义在本协议中,下述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工程”或“污水处理工程” 指 污水处理厂工程,处理污水实力为每日 立方米 M3/日,地址: 。“本协议”指甲方与乙方之间签订的本特许经营协议,包括附件,以及日后可能签订的任何本特许经营协议之补充修改协议和附件,上述每一文件均被视为本协议的组成部份。“进出水采样点”指为检测进入处理

4、厂入水量和水质及经处理净化水的出水量和水质检测点,分别为进水和出水采样之处。详细位置如附件3图中所示。“法律变更” 指:a. 在本协议签署之后,中国任何政府部门公布、修改、废除或重新说明的任何适用法律;或者b. 甲方的任何上级政府部门在本协议签署日之后修改任何批准的重要条件或增加任何重要的额外条件。并且,上述任何一种状况导致: (i) 适用于乙方或由乙方担当的税收、税收实惠或关税发生任何改变;或(ii) 对工程的融资、建立、运营维护和移交的要求发生的任何改变。“工作日”指法定的正常工作日。“化学品” 指工程技术方案中所述的用于污水处理的化学品。“根本水量”甲乙双方约定的遵照每一个运营月内,以预

5、定的日均污水处理量立方米计算的污水处理水量。“慎重运行惯例”指在中国的大局部污水处理厂运营者为建立运营类似于本工程的工程所采纳或承受的惯例、方法和作法以及采纳的国际惯例和方法。“进水采样点”指从城市污水主管网进污水处理厂之交接处,也即是进水质量检测的采样点。详细位置如附件3图中所示。“接收点”指本工程污水接入的接收点,见附件3。“交付点”指污水经过本工程处理后而排出的交付点,见附件3。“开工日期”指按以下方式确定的日期:(a)本协议生效后 天,或(b) 年 月 日,或(c)其他条件。“起先商业运营日”指满意第7.4条款的规定,工程视为起先商业运营之日。“履约保函”指乙方遵照本协议第3.3条款规

6、定向甲方供应的保函。“批准”指依据本协议的规定,乙方为工程进展融资、建立、拥有、运营、维护和/或移交而需从政府部门获得的许可、执照、同意、授权或批准的文件。“融资完成”指乙方向甲方提交的乙方与贷款人签署并递交所需的有效融资文件包括满意该融资文件要求获得首笔资金的每一前提条件,用以证明乙方为本工程获得举债融资所需的全部交易办理完毕;同时乙方应一并提交本协议或融资文件要求的股权投资人的认股书。“融资文件”指与工程的融资或再融资相关的贷款协议、保函、外汇套期保值协议和其它文件,但不包括:1) 与股权投资人的认股书相关的任何文件;或2) 与履约保函相关的文件。“生效日期”本协议20.5条款中约定的协议

7、生效日期。“适用法律”指全部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部门公布的全部技术标准、技术标准以及全部其他适用的强制性要求。“商业运营期”或“运营期”指自起先商业运营日起至特许经营期最终一日止的期间。“特许经营期”具有第2.2条款规定的含义。“投标保函” 指投标人遵照投标人须知与投标书同时提交的保函。“移交保证金”指乙方遵照本协议第10.8条款向甲方供应的保证金。“违约”指本协议签约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而且这种违约不能归咎于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作为或不作为或不行抗力等。“违约利率”指违约当时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一年期贷款利率 %“污水”指经污水管、道输送至污水处理工程接收

8、点未经本工程处理效劳的城市生产生活废水。“污水处理工程用地”指位于 共计 平方米用于修建污水处理工程的场地,详见附件3。“污水处理效劳费”指甲方依据本协议就污水处理工程应向乙方担当污水处理效劳支付的费用。“主要污染物的削减量”指乙方污水处理工程对污水进展处理后所削减的主要污染物的数量,以“吨”为计量单位。“污水处理单价”指经乙方处理削减每吨主要污染物的单位价格:人民币 元/吨。“运营年”指运营期内任一公历年度期间,但第一个运营年的起先日应为起先商业运营日,最终一个运营年的完毕日应为特许经营期的最终一日。“运营月”指运营期内任一个公历月期间,但第一个运营月的起先日应为起先商业运营日,最终一个运营

9、月的完毕日应为特许经营期的最终一日。“运营日”指运营期内每日从00:00时起先至同日24:00时完毕的二十四小时期间。“移交日”指特许经营期完毕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或经双方书面同意的移交工程资产和设施的其他日期。“政府部门”指(a)中国国务院及其下属的部、委、局、署、行,中国的任何立法、行政、司法或军事部门,或具有中心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其他行政机构;(b)本工程所在区域的任何地方立法、行政、司法部门。“最终竣工日”指依据第7.1条款颁发或视为颁发最终完工通知之日。精心整理1.2 其它在本协议中:(1) “元”指“人民币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2) 除本协议上下文另有规定外,“一方”或“

10、各方”应为本协议的一方或各方;本协议、或融资文件的各方均包括其他各自的继任者和获准的受让人;(3) 所指的日、星期、月、和年均指公历的日、星期、月、和年;(4) 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包括”一词在任何时候应被视为与“但不限于”连用;(5) 所指的协议是指本协议及协议附件,并且在任何状况下均指对该协议时常所作的补充或修改的书面文件;(6) 所指的“维护”应始终说明为包括修理和更新,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第三章 特许经营权第2条 特许经营权2.1 特许经营权甲方遵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授予乙方的、在特许经营期内乙方独家享有的权利,以使乙方进展工程融资、设计、建立、运营、维护和移交,并取得污水处理效劳费。依

11、照本协议的规定,乙方应在特许经营期内自行担当费用、责任和风险,负责污水处理厂的融资、设计、建立、运营和维护,并于特许经营期期满时将工程资产和设施无偿完好移交给甲方或其指定的机构。乙方的特许经营权在整个特许经营期内始终持续有效。2.2 特许经营期除非依据本协议第16条提前终止,特许经营期应为 年含建立期,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特许经营期不得顺延或延长。第3条 声明和条件3.1 甲方的声明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在本协议生效日:1、假如甲方在此所作的声明被证明在作出时存在实质方面的不属实,并且该等不属实声明紧要影响本协议项下的污水处理工程的顺当进展,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3.2 乙方的声明乙

12、方在此向甲方声明,在本协议生效日:(1) 乙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正式成立的合法机构,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与本协议有关的其它文件和融资文件的资格和权利;(2) 乙方的注册资本金为 万元,主要股东为 ,股权比例为 ;(3) 乙方确保在特许经营期内的任何时候,在工程中的资本金数额以及自有资金数额高于或等于届时本工程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三十30%;(4) 假如乙方在此所作的声明被证明在作出时存在实质方面的不属实,并且该等不属实声明紧要影响本协议项下的污水处理工程的顺当进展,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3.3 履约保函(1) 本协议生效日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遵照附件9的格式出具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

13、的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以担保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设计和建立的义务。该履约保函应由 政府可承受的金融机构出具;(2) 履约保函的有效期为自履约保函生效日起至最终竣工日后的一年届满之日。甲方在收到履约保函后 个工作日内,应解除投标保函。3.4 融资完成乙方应确保于本协议生效日期后 个工作日内实现融资完成,在融资完成后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书面确认融资完成,并交付全部签署的融资文件的复印件,以及甲方可能合理要求的说明融资完成已实现的其他证明文件。3.5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2) 依据本协议的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污水处理效劳费。(3) 在特许经营期内,帮助乙方办理有关政府部门要求的各

14、种与本工程有关的批准和保持批准有效。(4) 对乙方污水处理特许经营过程实施监管,包括产品和效劳质量、工程经营状况和平安防范措施,以及帮助相关部门核算和监控企业本钱等。(5) 甲方本着敬重社会公众的知情权,鼓舞公众参与监视的原那么,有权刚好将乙方的产品和效劳质量检查、监测、评估结果和整改状况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受理公众对乙方的投诉,并进展核实处理。(6) 遇紧急状况,在可能紧要影响公众利益的状况下,可依法对乙方进展临时接收。3.6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享有特许经营权;(2) 依据本协议的规定,乙方应在特许经营期内自行担当费用、责任和风险,负责进展工程的融资、设计、建立、运营、维护和移交;(3) 遵照本协议规定的方式取得污水处理效劳费。(4) 承受政府部门的行业监管。听从社会公共利益,履行对社会公益性事业所应尽的义务和效劳。第四章 工程建立第4条 资产权属4.l 土地运用权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以 视工程详细状况而定形式向乙方供应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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