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烟台退休金计算举例】一、2016 年烟台市退休工资怎么算1、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退休后均计发基本养老 金2、“统账结合”后参加工作且缴费年限累计满 15 年的人员,退休后 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组成统账结合”前参加工作,本意见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 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 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 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和过渡性调节金二、2016 年烟台市退休后养老金怎么发放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 式为:3、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 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 1年发给 1.2%计算公式为:4、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退休的按一定 比例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三、2016 年烟台市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 以社保中的养老金为例,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2、“新人”的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 按本人退休时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20%计发,个人账户养老 金按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 120 计发。
注:由于客观原因,全国某些城市的计算标准可能有所不同四、2016 年烟台市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怎么算 根据最新的养老金计算办法,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篇二:烟台退休金计算举例】【】感谢您对劳动保险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举例如下: 某职工,女,1959年 4月出生,1977 年 8 月参加工作,2009 年 4 月到达 50 周岁的正常退休年龄,缴费年限 31 年 9 个月个人帐户 累计储存额 17791.80 元,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1.030,2005 年全市月 均社平工资 1400.08 元,2008年省在岗职工月均工资按 2200.33 元 计算,50周岁退休个人帐户养老金计发月数是 195一)按新办法计算3、个人帐户养老金:个人帐户储存额/个人帐户计发月数=17791.80/195=91.24元6、 新办法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 金+过渡性调节金+烟台市地方补贴33元=70908+91.24+542.70+42.60+33=1418.62 元(二) 按原办法计算3、个人帐户养老金:个人帐户储存额/120=17791.80/120=148.27 元5、过渡性调节金: 110+工龄补贴=110+32=142 元7、 原办法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 金+过渡性调节金+过渡性补贴+烟台市地方补贴 33 元=280.02+148.27+371.88+142+32.60+33=1007.77 元(三) 新老办法对比,实际养老金1、新办法高于老办法:新办法养老金-老办法养老金=1418.62-1007.77=410.85 元3、实际养老金:原办法养老金+高出部分的 70%=1007.77+287.60 = 1295.37 元。
由于今年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未公布,上例为去年退休人员篇三:烟台退休金计算举例】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计算公式如下:5、养老金=1+2+3+4+5+33 元(烟台市地方补贴)企业退休人员病故抚恤金发放标准 按照山东省劳动厅、财政厅总工会《关于调整国有企业因工与非因 工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 (鲁劳发【1 993】 343 号)文件规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死亡后,有真系亲属的,发 给一次性救济费其标准为: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发给 10 个 月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救济费 ”相关阅读:日前,市政府印发《烟台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 革实施方案》,自 2014 年10 月起,改革烟台现行的机关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退休保障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 险制度,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 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2015 年 10 月,全市统一启动参保缴费和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 参保个人以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规定项目为缴费工资基数,按 8%的比例缴费;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参保人员缴费工资之和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费。
改革后基本养老待遇的确定和调整机制,以 2014年 10月 1 日为界限,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逐步过 渡”办法,确定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 参保范围:未确定分类的事业单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方案对参保范围有明确规定,要求为我市及省属驻烟按照公务员法 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 的工作人员对于划分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已参加企 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仍继续参加;尚未参加的,暂参加机关事业 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其转企改制到位后,自转企改制基准日起, 按有关规定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对于目前尚未确定分 类类型的事业单位,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分类类型确 定后,按照上述规定执行严格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和人事管理规定确定参保人员范围,编 制外人员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于编制和人事管理 不规范的单位,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理规范,待明确工作人员身 份后再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期 间,已纳入参保范围的编制外人员,应划转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 险继续参保;改革前已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领取养老金的人 员,可保留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范围。
缴费比例:个人按8%比例缴费,单位按 20%比例缴费改革实施后,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是人们最为关心的话题方案规 定:参保个人以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规定项目为缴费工资基数,按 8% 的比例缴费;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参保人员缴费工资之和为缴费基数, 按 20%的比例缴费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 中的以下部分: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指警衔津贴等国家 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年终 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 中的以下部分: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指教龄津贴、护龄 津贴、特有教师津贴等国家和经国家批准由省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 费计发基数的项目),绩效工资除上述项目外,其余项目(包括改革性补贴、奖励性补贴等)暂不纳入 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纳入统筹的养老保险待遇项目按照与个人缴费 工资基数相对应的原则,由省政府统一确定,其他自行增加的项目 和提高的标准,仍从原渠道列支界限划分: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逐步过渡 在界限划分上,方案规定:以 2014年10月1日为界限,采取“老人 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逐步过渡”办法,确定参保人员基本养老 金待遇。
改革前已经退休的“老人”,维持原待遇不变,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 整改革后参加工作的“新人”,退休时执行新的养老金计发办法, 基本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基础 养老金月标准,以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 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 1年发给1%;个人 账户养老金标准,以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国家统一规定的计发月数 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设立 10年过渡期,实行统 一的过渡办法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即:新办法计发待遇(含职业年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 办法待遇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超出 的部分,第一年(2014年 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退休的人 员发放超出部分的 10%,第二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 31日)退休的人员发放 20%,依此类推,到过渡期末年(2024年1月 1 日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退休的人员发放超出部分的 100%过渡 期结束后退休的人员执行新办法按上述办法对比确定实发养老金, 需要调增或调减新办法待遇标准时,均相应调增或调减按新办法计 算的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待遇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