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和不合格食品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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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和不合格食品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在库食品的标准化管理,确保数量准确,科学储存,质量稳定、平安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平安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应按温湿度要求储存于相应的库中,常温库为0-30,阴凉库不高于20,冷库为2-2023,相对湿度保持在35%-75%之间。 三、对在库食品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库(区)、退货(区)为黄色,合格库(区)、待发库(区)为绿色,不合格库(区)为红色。 四、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容。食品与墙面、顶棚(房梁)和散热器或供暖管道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间距不

2、小于2023厘米,垛与垛通道距离不小于20230厘米。做到“五距适当。 五、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食品外包装图示标志要求,标准操作,怕压食品须控制高度。食品按批号集中堆放,按批号及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堆码。做到堆码标准。 六、建立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货位登记卡,动态、及时地记载食品进、存、出状况。 七、实行效期管理,对近效期每月实行二次催销,防止过期失效,确保在库的质量。 九、温湿度监测系统每分钟对库房温湿度监测记录,当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时,采取措施调控,并记录。 十、在保管人员核对帐货的根底上,每年至少盘点两次,发现过失,及时查明原因,妥

3、善处理。 十一、保持库房、货架和在库食品的清洁卫生,每月清扫,并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和防污染工作。不合格食品管理制度 一、为严防不合格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进入和流出,确保顾客用药平安有效,维护本企业质量信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平安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本企业对不合格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管理控制,由质管部门具体负责。 三、经药监、药检部门分布的与法定质量标准和有关规定不符的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

4、食品,以及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食品,均为不合格食品,不得采购、入库和销售。 四、在验收时发现不合格立即拒收,移入不合格品库(区),挂红牌标志。由质管部门确认后,及时与供货方联系,做适当处理。 五、在储存、养护检查和出库复核时发现不合格,经质管部门确认后立即停售,追回已售出的该批号的不合格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移入不合格品库(区),挂红牌标志。 六、经药监、药检部门抽检判定为不合格食品或公告、发文、通知查处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须立即停售,并按销售记录追回已售出该批号不合格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

5、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移入不合格品库(区),挂红牌标志,听候处理。 七、当地药监部门到本企业调查某一不合格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食品平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一、为加强本企业在食品经营中质量事故的管理,严防和杜绝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平安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二、质量事故分为重大质量事故和一般质量事故。 1、重大质量事故是指。经营发生严重质量问题,导致人身伤亡造成恶劣影响的;采购把关不严、销售不力、储运不当,造成报废(因假劣、途损、变质、过期失效),经济损失在2023000元以上的。 2、一般质量事故是指。采购把关不严、销售不力、储运不当,造成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

6、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报废(因量大滞销、途损、变质、过期失效),经济损失在2023000元以下的。 三、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立即上报质管部门和主管,主要领导。 四、发生食品质量问题而致人身伤亡或性质恶劣,影响极坏的重大事故,立即上报质管部门和主管、主要领导,并在24小时内上报当地药监部门。 五、发生其它重大质量事故,立即上报质管部门和主管、主要领导,并在48小时内上报当地药监部门。 六、发生质量事故须填写“质量事故报告记录表客观反映处理过程。对于重大质量事故,在查清原因后,须向当地药监部门书面报告,一般不超过2023天。 七、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如所在部门领导不在场

7、,当事人可直接越级报告至企业领导。 八、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应成立调查小组,负责直接或配合药监部门的调查分析与处理报告。并对内部质量情况进行专题的评审。 九、质量事故的调查,应书面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所在部门及当事人、原因、经过、后果。调查要客观实际,弄准原因、明确责任、提出整改与对相关人员的处分意见。 十、对质量事故的处理,坚持“三不放过原那么。即。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订整改措施不放过。处理要及时、慎重和有效。 十一、对发生质量事故的部门、负责人及责任人,年终一票否决,不得参加任何评优活动。 十二、依照本企业管理规定和相关法律,对质量事故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

8、任的,以及隐情不报的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以经济、行政和法律处分,处分措施经经理办公会议确定。十 三、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报告应详细记录并建档保存五年。 第二篇:食品贮存管理及不合格食品处理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及不合格食品处理制度 1、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平安的要求贮存食品。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做好出入库登记,保证先进先出,易坏先用。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并做好相关记录。 3、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隔墙离地。 4、仓库内要保持通风、防潮、

9、防鼠、防虫,定期维护,及时清扫,保持清洁。 5、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并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供应商提供)。 6、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储存。冷藏冷冻设备,须贴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生食品、半成品、成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积或挤压存放。 7、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平安、无害,保持清洁,并配备保温和冷藏设施,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9、采购检验时发现的不合格品,一律拒收。储存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保管员作出标识,不合格品应设立红色标志行隔离堆放,不符合规定检验标准的产品,不允许包装入库。

10、 2023、搬运、贮存等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安规定予以标识后,集中放置“不合格品区后由管理人员负责进行处理。 第三篇:食品贮存管理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为保证食品平安,根据食品平安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平安、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2.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3、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2023cm以上,并定期

11、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那么,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去除。 4、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5、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6、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食品平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为完善食品平安保障体系,减轻食品平安突发事件的社会危害,根据食品平安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1、成立食品平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

12、小组,负责本单位食品平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落实食品平安防范措施。 2、建立食品平安突发事件防范检查登记本,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食品平安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平安隐患。 3、一旦发生食品平安突发事件,立即把伤病人员送往医院进行救治,第一时间向本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立即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平安突发事件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 4、积极配合政府及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好食品平安突发事件有关事宜。 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 为切实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根据食品平安法、食品召回管理方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建立并执行食品退市制度。公司各部门、经营门店得悉不合格

13、食品信息时,要立即报告顾客经营中心、商品经营中心。 2、顾客经营中心立即将不合格食品讯息通知各部门、各经营门店,全权处理不合格食品的相关事宜,如实记录停止经营、食品召回等情况,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3、各经营门店要立即将不合格食品的同品牌单品全部下架、封存,停止销售,返回物流中心。 4、物流中心立即封存库存不合格食品并停止配送,将各经营门店召回的食品集中存放,停止接收不合格食品供货商的一切食品。 5、商品经营中心通知供货商协助处理不合格食品,通知财务中心冻结供货商货款。 6、如食品复检合格,由顾客经营中心通知各部门、各经营门店恢复销售。 废弃物处置制度 为标准废弃物处置管理

14、,保障食品平安,根据食品平安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1、设置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废弃物应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2、禁止在卖场内乱堆废弃物。 3、废弃物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撒落。 4、单位负责人应实时监测单位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并对处置行为负责。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为加强对食品质量的平安管理,严把食品进货关,根据食品平安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实施索证制度。在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方的真实身份,索取并检查供货方的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证照手续,以查验供货方和生产者的主

15、体资格合法性。 2、实施索票制度。购进的食品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的检测、检疫报告等合格证明,对于没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拒绝购进。 3、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保存相关凭证。台帐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食品平安管理员制度 根据食品平安法、XX省食品流通企业食品平安员(师)制度试行方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各经营门店根据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配备专兼职食品平安员(师)。 2、食品平安员(师)应当参加专门培训,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平安员(师)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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