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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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平安生产行政处分自由裁量基准一第一章 总那么一、为标准实施北京市平安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分自由裁量权,根据国家和本市相关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平安生产行政处分自由裁量适用规那么试行?2022年国家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1号、?关于标准实施行政处分裁量基准制度的假设干指导意见?京政法制发202216号有关要求,制定?北京市平安生产行政处分裁量基准?以下简称?基准?。二、本?基准?适用于对本市平安生产违法行为的处分裁量。三、本?基准?综合考虑了违法的事实、性质、手段、后果、情节等因素,对具体条文采取分级原那么进行裁量。各类平安生产违法行为依据社会危害性、情节严重性等划定为A、B

2、、C三个根底裁量档次。其中“违法行为本身社会危害性、情节严重的对应A档;“违法行为本身社会危害性、情节较一般的对应B档;“违法行为本身社会危害性、情节轻微的对应C档。四、本?基准?中,法律、法规、规章对行政处分的规定存在裁量空间的,应当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标准:依据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性、社会危害程度等划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依据接害人数不同进行划分;罚款为一定幅度数额的,按照最高额与最低额比值进行划分。五、针对各类平安生产违法行为设定的根底裁量档,其对应的裁量幅度为依法“从轻处分的下限至“从重处分的上限。属于行政处分法应当或可以减轻、加重处分等情节的,适用?平安生产行政处分自由裁量适用规那么试行?

3、相关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处分:一证据缺乏,平安生产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二平安生产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三不满14周岁的公民实施平安生产违法行为的;四精神病人在不能识别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平安生产违法行为的;五平安生产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六具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前款第五项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分: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公民实施平安生产违法行为

4、的;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平安生产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三受他人胁迫实施平安生产违法行为的;四配合平安监管执法机关查处平安生产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主动投案,向平安监管执法机关如实交待自己的违法行为的;六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从轻处分情形的。有从轻处分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处分幅度的中档以下确定行政处分标准,但不得低于法定处分幅度的下限。本条第一款第四项所称的立功表现,是指当事人有揭发他人平安生产违法行为,并经查证属实;或者提供查处其他平安生产违法行为的重要线索,并经查证属实;或者阻止他人实施平安生产违法行为;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违法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以下情形之

5、一的,应当依法从重处分:一危及公共平安或者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人员平安,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二一年内因同一种平安生产违法行为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分的;三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力,其违法行为处于持续状态的;四拒绝、阻碍或者以暴力威胁行政执法人员的;五在处置突发事件期间实施平安生产违法行为的;六隐匿、销毁违法行为证据的;七违法行为情节恶劣,造成人身死亡重伤、急性工业中毒或者严重社会影响的;八成心实施违法行为的;九对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十未依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十一发生生产平安事故后逃匿或者瞒报、谎报的;十二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从重处分情形的。有从重处分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处分幅度内

6、选择较高或者最高幅度确定处分标准,但不得高于法定处分幅度上限。六、本?基准?中,对同一类违法主体实施的性质相同、情节相近或者相似、危害后果根本相当的违法行为,在行使行政处分自由裁量权时,适用的法律依据、处分种类应当根本一致,处分幅度应当根本相当。两种以上违法行为需要给予不同行政处分的,分别裁量后合并给予行政处分;两种以上违法行为具有吸收关系的,择一重处分。七、本?基准?中,处分依据规定“警告 、“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分的,以处分依据做作出行政处分;本?基准?只针对“罚款划分的裁量阶。八、本?基准?中,难以划分裁量阶的违法行为,只列出裁量工程,不予设定裁量基准,由执法单位在执法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

7、研究确定。九、本?基准?确定的裁量基准,所称“以上包含本数、“以下不包含本数。十、本?基准?执行过程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从其规定。十一、本?基准?中引用法律、法规、规章的条款原文照录。最新 精品 Word 欢送下载 可修改第二章 违法行为裁量标准第一节 综合类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相关规定裁量基准一违法行为:承当平安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承当平安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平安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处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

8、法?第八十九条规定:承当平安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缺乏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当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撤消其相应资质。【裁量基准】违反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属于根底裁量A档,按以下裁量阶次处以罚款:1没有违法所得的,对机构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9、接责任人员各处2万元的罚款。2违法所得缺乏1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对机构单处或者并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各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3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没收违法所得,对机构并处违法所得2倍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各处3万元的罚款。4违法所得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没收违法所得,对机构并处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各处3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的罚款。5违法所得20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的,没收违法所得,对机构并处违法所得4倍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10、任人员各处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6违法所得25万元以上的,没收违法所得,对机构并处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各处5万元的罚款。二违法行为: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法保证平安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发生生产平安事故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平安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平安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缺乏导致的后果承当责任。【处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第九十条规定:生产

11、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平安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平安事故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裁量基准】违反前款规定导致发生生产平安事故的,属于根底裁量A档,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按以下裁量阶次处以罚款:1发生一般事故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2发生较大事故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3发生重大事故的

12、,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4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三违法行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平安生产管理职责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平安生产工作负有以下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平安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平安生产教育和培训方案;四保证本单位平安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催促、检查本单位的平安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平安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平安事故。【处分依据】?中华人民共

13、和国平安生产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平安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平安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裁量基准】违反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属于根底裁量B档,按照以下裁量阶次处以罚款:1违反一项职责的,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2违反两项职责的,处3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的罚款;3违反三项及以上职责的,处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四违法行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平安

14、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平安事故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平安生产工作负有以下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平安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平安生产教育和培训方案;四保证本单位平安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催促、检查本单位的平安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平安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平安事故。【处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平安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平安事故的,由平安生产监

15、督管理部门依照以下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裁量基准】违反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属于根底裁量A档,按照以下裁量阶次处以罚款:1.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2.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3.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4.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五违法行为: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置平安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平安生产管理人员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平安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平安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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