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教育培训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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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行教育培训工作管理暂行规定中国银行扬州分行教育培训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那么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总行党委关于建立良好公司治理机制的开展战略,建立完善“岗位培训、脱产集中培训、自我开发”三位一体的人力资开发体系,使教育培训工作标准化、制度化,根据总行中国银行教育培训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结合全辖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原那么 一、“统一规划、分级培训、分级管理”的原那么,各级行应制定与业务开展相适应的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管理规定,使教育培训工作作为我行的业务开展提供人力资保障。二、培训与使用相结合的原那么,坚持教育培训为业务开展、为管理效劳的方向,注重进步培训质量,降低培训本

2、钱,防范培训风险。三、思想教育与业务培训并重原那么,把爱行敬业、员工守那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内容浸透到各级各类培训之中。四、改革创新的原那么,利用高科技手段,新颖活泼的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培训。第二章各级教育培训的职责 第三条市行人事教育部在省行人教处、市行党委和市行教育培训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对全辖教育培训工作实行归口管理,负责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行的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全辖教育培训工作的规划、方案、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对全辖教育培训工作进展指导、检查、监视和考核。第四条各支行人事教育部门负责对支行教育培训工作进展规划、协调管理。负责对辖内分支机构教育培训工作进展指导、检查、监视和考

3、核。第五条处级以上行领导的任职培训由总行负责。市行本部科级主任、科级支行含城区支行行长及网点负责人的任职培训,新入行大学生根底培训由省行负责。第六条各市行负责辖内网点负责人适应性培训及编外员工的根底培训。第七条市行本部科以下任职培训和适应性培训,由省行为主和市行共同负责。第八条各市、县行应根据自身人员及业务开展状况设立相应的培训基地或教学场所。第三章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施行 第十三条加强对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各行要明确一名行领导分管教育培训工作,各支行人事教育部门要明确一名经理负责教育培训工作,并结合本行教育培训工作的实际,装备专职教育培训干部。第十四条举办各类培训班均列入各行的教育培训年度方案

4、。因工作需要临时办班的,应提早报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跨区域或对系统外举办培训班。第十五条各行要及时总结、推广教育培训工作的经历、成果、优秀教材和先进的教学手段。第十六条各支行每年 1 月底和 11 月底前分别将本年度教育培训工作方案和工作总结上报市行人事教育部。每月 22 日前,各支行当月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市行人力资部。第十七条海外培训工作按照总行中银人20_080 号中国银行海外培训工作管理暂行规定和中国银行海外培训工作暂行规定施行细那么执行。第四章员工培训管理 第十八条各级人员应积极参加行里举办的种类培训。根据工作需要,各行可实行“调训制”,强迫安排员工参加培训。第十九条新入

5、行员工大学生、编外员工上岗前必须参加根底培训,经结业考试考核合格前方可上岗;凡考试不合格者可补考一次,补考合格前方可上岗。第二十条一般员工到新岗位前,应参加岗位资格培训。即进展岗位和技能培训,以标准业务操作,进步业务程度,到达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为目的。经考试合格,获得从事本岗位工作资格。第二十一条管理人员任职前应参加岗位任职培训。即进展以进步综合素质,管理才能为目的的培训,以到达任职要求。参加任职培训的管理人员必须到达总行规定的要求,并获得考试,考核合格证书。第二十二条各行要大力开展对各级种类人员的以新业务、新知识、新技术为主要内容的适应性培训,可采取脱产集中培训、岗位培训、业余培训

6、及员工自学等多种方式,不断进步员工的整体素质,适应各项业务开展的需要。第二十三条因工作需要,确需参加系统外举办的培训班,应事先报所在行人事教育部门批准。未经同意,各有关单位或部门不得安排。第二十四条员工每年培训累计时间不少于 5 天40 小时。其中:人事教育部门负责2 天16 小时,员工所在部门负责 3 天24 小时。处级人员每 5 年累计脱产培训不少于3 个月。第二十五条倡导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对口专业知识,参加社会职业技能资格考试,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鼓励约束机制。第五章老师管理 第二十六条各行要重视和加强师资队伍的建立与管理。省行培训中心负责省行兼职老师的聘用和管理。第二十七条各行兼职老师应从

7、行内优秀管理人员、业务骨干或行外专家、学者、优秀老师中选聘,并积极为兼职老师创造培训、进修时机。第二十八第兼职老师的聘期一般为两年。聘期届满时要根据聘期内授课数量、质量、考核结果及需求情况决定是否续聘。第二十九条各行要建立师资档案。对老师备课、授课应提出要求,审核教案。对外聘老师应要求其按照我行提供的教学大纲和教材授课,不得放任自流。老师授课后应有授课情况记录,要定期组织对老师的教学情况进展评估和考核,并将结果记入师资档案。第五章教材管理 第三十条省行培训中心负责辖内教材的规划、编审及管理。各行培训班原那么上应使用总行人力资部、省行培训中心及有关业务部门指定的教材。第三十一条为保证教材的标准和

8、标准,未经总行、省行同意,各行自编教材不得向辖外省、区、市行征订和发行。第六章教育培训经费管理 第三十二条各行应将教育培训经费列入行内预算以保证其有稳定的来。第三十三条市行培训的费用管理按照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培训中心会计核算方法执行。第八章培训班考核管理 第三十四条列入考核管理的培训班是指各行年度方案内的培训班,以及经批准的方案外培训班。第三十五条各行要根据总行培训班考核管理方法,结合本行的实际,制定培训班考核管理施行细那么,对培训班情况进展考核与管理。第三十六条 培训承办单位为每期培训班安排班主任负责教学准备、教学施行、教学评估等工作。班主任要坚持跟班听课,及时做好学员与老师之间的沟通。第三

9、十七条培训承办单位在培训班完毕时组织学员对教学内容、老师授课及教学组织安排情况等进展评估。第三十八条培训班完毕后 1 个月内,培训承办单位应将培训情况总结、课程方案、学员、考试考核成绩表、培训班费用报各行教育培训主管部门。第三十九条凡举办两天以上的脱产培训班,培训承办单位要对学员进展考核,考核结果应记入员工培训档案。参加总行及省行举办的培训班学员,应按照总行要求,填写学员培训登记表。第九章附那么第四十条省行及各二极分行在此之前下发的有关规定、方法与本暂行规定有相抵触的,按本暂行规定执行。第四十一条本暂行规定由市行人力资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中国银行扬州分行教育培训档案管理规定为做好培训班

10、档案管理工作,标准每期班的存档资料,要求培训班档案必须具备以下根本内容:、办班通知 、培训班教学方案或课程安排表 、作息时刻表、点名册 、教学书籍、讲义名称或目录 、学员登记表 、学员成绩、考勤、考评汇总表 、中途请假、退学报告 、结业试卷 、评教意见 、办班各项费用开支情况表 、老师酬金一览表 、学员及老师通迅录 、结业证书编号记录 、培训班总结 、其他有关资料 培训班档案资料要按规定及时整理、登记和装订,妥善保管,不得失丢。档案经管人员变动时,应做好交换工作。教材、资料管理制度、培训中心所管教材、讲义,主要用于市行培训中心办班所需,也可适量发给辖内职工学习,由部门领导审批、专人订购,专人发

11、放与保管。本行教材特别是自编教材仅供内部使用,不得外传。、凡培训中心办班所用各类教材,必须按方案留足。辖内各行预订的教材均按原定方案发放,特殊情况,一般不做方案外改动。非教学工作需要,不得将教材发给个人。、发给辖内各行的教材均须按实际本钱收回教材费用。每期培训班教材费用于办班完毕时收取。平时发给各行的教材,一般每年年底一次收取费用。、各种教材进出库数量必须准确,及时登记入帐,做到进出平衡,帐实相符。并定期检查、清点,做好统计汇总工作。各类教材放置分门别类,堆放有条不紊,保证入库及领用方便。、人教局部发给各业务部室的学惯用书、资料及有关赠书一律加盖“公用图书”或“中国银行扬州分行赠书”图章。音像

12、带、光磁盘管理规定、教学录音、录像带、光磁盘只能用于教学培训,与教学无关的一律不予购置、翻录。、购置音、像带、光磁盘必须实在从实际需要出发,需经行、部领导核实批准前方可购置。、音、像带、光磁盘由专人购置,由培训部门专人负责保管,分设总帐、明细帐管理。做到帐帐一致,帐物一致,总帐由购置人记载,明细帐由保管人记载。购置人与保管人要办好实物移交、签收、帐目过户手续。所有音、像带、光磁盘应登记入帐,领导凭总帐及购置发票审批报销经费。、音、像带、光磁盘应妥善保存,存放处应通风、阴凉、枯燥、防止高温、潮湿和阳光直射。音、像带、光磁盘用后,应立即存放于包装盒中,以防沾染灰尘。长期保存在音像带、光磁盘,应定期

13、试放,以免粘连。、教学音、像带、光磁盘不得随意翻录,不得外传,本行教学有关人员要求翻录、借用,应书写报告或借条,由部领导批准并履行必要手续。要求借用者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壹个月,不按时归还者,下次不得再借,借用带子如有损坏、丢坏、丧失,应照价赔偿。、原版带一律不外借,录像带、光磁盘不借个人。中国银行扬州分行本部兼职老师管理规定为加强兼职老师管理,进步我行培训工作的质量,根据省总行下发的中国银行兼职老师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扬州分行本部兼职老师管理规定:第一条兼职老师的条件和选聘一兼职老师必须热爱中行,热心教学,责任心强,乐于奉献。二兼职老师应具有一定的金融知识和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历

14、,有较好的教学组织和口头表达才能,至少能教授一门专业课程。能编写讲议或教案,教学方法灵敏,教学效果较好。三市行人教部负责市行兼职老师的聘用和管理。人教部根据上述条件和已往授课效果提名人选,在充分征求业务部门和人力资部的意见后,确定人员,并与受聘人签订教学合同,颁发聘书。四兼职老师的聘期一般为两年,聘期届满后由人教部根据聘期内授课数量、授课质量、考核结果及需求情况决定是否续聘。未续聘者自动解聘。续聘者与培训中心重签合同。第二条 兼职老师的职责一兼职老师应尽力承受聘方的教学任务。要妥善处理好教学和工作关系,积极配合培训部门做好授课时间安排和有关协调工作。二兼职老师要为人师表,注重师德。教学思想端正

15、,态度严谨,责任心强;尊重学员,诲人不倦,教学相长,教书育人。三按教学大纲认真备课。原那么上应授课前向培训部门提交授课提纲、教案或教学讲议,或推荐教材。自备教学资料和教具;布置并修改作业。拟定试题含答案,例题恰当,注重实效,认真评判试卷和论文。四按教学方案保证授课时间,上满规定的课时,确保教学进程。教学目的明确,重点突出,因人施教,循序渐进。每年承当的教学课时不少于 18 课时。五认真组织教学活动,注重学员理论和实际业务才能的进步。结合本行实际,遵循成人教育规那么,尽量采用案例教学、互动式教学等生动活泼的教学方式,力争培训质量、培训效果俱佳。六认真承受有关师资培训,积极参加有关教研活动,努力学习教学理论和现代化教学方法。尽量使用现代化的教学设施,重视教学产品开发、教学效果跟踪和教学后评价,不断改良教学工作。第三条 兼职老师的待遇一兼职老师一经承受培训部门的教学任务,所在业务部门应妥善安排其工作,尽可能地给予备课准备时间,出扬州市教学的按出差处理。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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