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两年前的加班工资未支付的举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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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两年前的加班工资未支付的举证怎么办 导读:如果员工投诉属实的,老老实实支付加班费;不属实的,提交考勤资料、工资表等相应证据,证明员工投诉不实。但按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工资表和考勤表至少保存两年,超过两年的部分,单位没有保存的,不承担举证责任。 一,浙江两年前的加班工资未支付的举证怎么办如果员工投诉属实的,老老实实支付加班费;不属实的,提交考勤资料、工资表等相应证据,证明员工投诉不实。但按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工资表和考勤表至少保存两年,超过两年的部分,单位没有保存的,不承担举证责任。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012号)第九

2、条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三,浙法民一(2009)3号第十三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加班工资发生争议的,其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二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其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计算。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印发关于适用和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四,鲁高法201084号36.劳动者主张加班费,应当提供加班事实的相关证据。用人单位否认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未加班的事实负举证责任。用人单位以已经劳动者确认的考勤记录证明劳动者未加班的,对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应予采信。劳动者追索两年前的加班费,举证确实充分的,应予支持,但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的除外。加班费的支付在有关法律上有着明文规定,但是有关企业在具体事情上希望通过违法手段来保障自己的权益,但是最为重要的就是自己需要在合理的区间上的维护自己的利益不会损失,如果出现问题,需要学会追究有关企业的 责任,这样事情的处理才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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